宋千流起床洗漱之后,便准备去上朝。
此时街道之上已经有了专门为早朝官员们准备的小摊子。
来不及吃早饭的官员能够直接在街上买些胡饼或汤饼吃。
虽然一大早就摄入高热量不太健康。
但是早朝他也是个体力活啊!
不吃点东西有时候真顶不住。
正常情况还好。
若是遇到地方大灾或边境敌情。
那早朝的官员们可就难受了。
有时可能会因为商议灾情和敌情从大清早站到中午。
年轻的尚且还好,最起码身体能顶得住。
老臣们可就顶不住了。
就算皇帝体恤老臣赐座。
那也照样是僧多粥少。
不是皇帝的心腹?
那对不起了!往后稍稍!
不是有爵位在身的?
那也对不起了!再往后稍稍!
不是三品以上的大员?
那更对不起了!老实和年轻人站着吧!
什么叫等级森严?
什么叫亲疏有别?
喏,这就是了!
宋千流作为一个好青年。
虽然对一早上摄入高热量的食物秉着坚决反对的态度。
但是奈何胡饼中羊肉香味太诱人了。
“店家,来两个胡饼,一碗...”
宋千流话还没有说完,便看到狄仁杰府上的马车。
跟在一旁侍奉的狄秋也看到了宋千流。
“宋侯爷!”
宋千流见状轻笑着点点头。
随后对着老板说道:“店家,再来二十个胡饼!”
言毕,宋千流起身拿着胡饼向狄秋走去。
“狄管事,我请诸位吃胡饼!”
“一人两个,都别客气!”
听到宋千流的话车中的狄仁杰笑着探出脑袋。
“那我就不客气了!”
宋千流轻笑一声,丢给店家一袋铜钱。
“多余的先记上,我以后再来!”
说话间,宋千流便啃着胡饼打马和狄仁杰的马车并行。
狄仁杰和他的随从以及车夫人手两张胡饼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就在众人来到太初宫前时,却看到文武们都聚集在门前。
宋千流眉毛一挑,当即轻笑着说道:“怎么了?莫不是有人兵变了?”
狄仁杰轻咳一声。宋千流笑着点点头。
“不打趣了,我先去看看情况。”
言毕,宋千流打马向着的前面跑去。
狄仁杰则对狄秋挥手示意。
狄秋也连忙带着两名侍卫上前。
“这左御史台这是干什么啊?”
“怎么好端端地都穿着布衣呢?”
“这不是有为制法吗?”
“他们这般岂不是知法犯法?”
“咳咳,可别乱说,他们是专门监察两京的左御史台的人,想要整死我们也是张张嘴巴的事情!”
听到众人的议论,宋千流翻身下马。
“我也是左御史台的人,诸位的话我都听见了!”
几个青袍官扭头发现是宋千流,身子瞬间僵硬。
“宋...宋...宋侯爷!”
“我们...”
宋千流见状笑了笑拍着他们的肩膀说道:“放心,我宋千流不喜欢对寻常官员搞文字狱。”
“而且你们说的没有错啊,早朝各级官员应穿衣冠,国朝早有规定。”
“他们确实是知法犯法!”
言毕,宋千流对着被吓坏了的几个官员拱拱手。
被吓坏的这几个官员看着宋千流和颜悦色的模样。
也不由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
“我看着宋侯爷也不是什么不讲道理...”
“慎言,你看这左御史台谁没有穿布衣!”
瞬间,感觉宋千流还行的小官身子再度僵住。
一身紫袍的宋千流在那些布衣御史中也太扎眼了吧!
而且这泾渭分明的局面...
此时穿着布衣的张柬之看到宋千流走来。
“拜见宋侯爷!”
宋千流看着主动向自己行礼的张柬之,昂着头视若无睹。
随后他站在左御史台的众布衣御史面前。
他的目光扫过这些昨夜抱着美人循环的人。
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
“你们穿着身为言官,难道不知道上朝该选什么衣冠吗?”
“你们这是知法犯法还是受人指使?”
“总不会是得了裴阁老的指示吧?”
“怎么?”
“觉得穿上这布衣就是为民做主的好官了?”
“就是清廉刚正的御史了?”
“就能够遮掩你们昨日和裴阁老一同寻欢作乐和美人痛饮的事情了?”
“别恶心你们身上的布衣了!”
“百姓们穿着布衣在田间劳作,在官道上赶车,在街道、市场、码头上挥洒汗水。”
“不是让你们穿着在太初宫前作秀的!”
“你们没有在上朝之前照照镜子吗?”
“这布衣再怎么崭新也挡住你们身上散发的腐臭之气。”
宋千流一席话直接戳穿了张柬之等人的老底。
周围的文武当即议论起来。
而张柬之见状当即冷哼一声跳出来。
“宋千流,你休要随口污蔑我等!”
“我们穿着布衣可不是为了作秀,”
“而是要做到为百姓做主,体恤百姓之苦!”
“更好地监察两京的官员!”
“若是发现两京的官员有欺压百姓,贪墨官银,放纵亲属之事,我等绝不轻饶!”
“昨日裴中丞在宴席上说了!”
“让左御史台众人全部换成布衣,为何宋侯爷你还穿着紫袍?”
“莫不是舍不得这身紫袍?”
宋千流听了张柬之的话,不由冷笑一声。
好一个避重就轻,明知故问。
先是树立形象,再暗里地攻击自己。
最后三句话,更是暗藏杀机。
第一句那意思分明就是,别光说我们,你昨日不也参加了裴阁老的宴会。
这是想要颠覆自己的立场。
而且故意强调是“裴中丞”要换装。
这便是攻击自己不遵守上官的吩咐。
最后更是用紫袍来说事。
相比其他御史。
封侯的人也就自己一个。
这样一说,那就是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不舍紫袍”的人。
而紫袍代表着权力和地位。
自己不舍紫袍,那不就是自己不舍权力和地位吗?
这就是要颠覆自己的形象。
好犀利的言语。
绝对不是张柬之能够说出来的话。
多半是张柬之鹦鹉学舌。
这话定是出自裴炎的口中。
想到此处,宋千流轻笑一声。
遇上裴炎,自己也算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了!
如果是先前自己在宴会上的言行是偷袭,是不讲武德。
那么现在自己和裴炎便是真刀真枪的对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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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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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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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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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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