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大约三千人的兵马,来到了小城的境内,口口声声是来征讨不臣。
不用说,对方就是山豹族大皇子派来的。
小城因为地处偏僻,人口也并不多,此地的驻军原本也就一千人,而且装备训练什么的都很差。
面对对方三千精锐,别说是那些官员百姓,就连领兵的将领都吓得有些腿软。
我也是无奈的摇头,就这样的素质,我是真想不明白,何以山豹族还能够成为和狐仙族实力相当的大族。
自打我来到妖界,见识的妖族不少,可唯有狐仙族给我的感觉最好,并不是因为胡木兰是我妻子的原因,所以我就亲近狐仙族。
而是狐仙族上下都有一股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勇气,一种血性。
面对强敌时,哪怕不敌可也依旧敢于死战。
可现在我面前的这些山豹族的士兵,一个个和他们的主将一样,不但双股颤颤,甚至就差把手中的兵器扔了逃跑。
此时就看出来焦四的作用了,他大步上前用最大的力气喊道:“怕什么,不就是三千兵马吗?知道我家少爷曾经担任什么职位吗?金鹏族金翅卫的统领,曾经带领麾下二十多人就杀退了饕餮卫近千人。”
“有我家少爷在,城就不会破,敌人一定会失败,大家都给我听好了,现在开始一切听从我家少爷的号令,只要打败敌人,奖励那是要什么有什么,可如果失败了,那不是我家少爷的错,而是你们怕死,你们怕死,城就会破,城破了,你们的家人会如何,自己想清楚了。”
不得不说,焦四的一番鼓动还是有效果的,很多士兵已经忘记了一开始的紧张,胆怯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下来。
随后我开口大声道:“诸位,今日随我一起杀敌,敢于侵犯我们的领地那么就不要怪我们的刀枪无眼,我们要用敌人的鲜血告诉他们,我们是不可战胜的。”
说罢,我也没再忽悠那些士兵,直接御空从城头落下到了城外。
一千士卒跟随其后,打开城门也都出来列阵。
原本的将领已经被悠悠给替换了,指望这种见到敌人腿发抖的将领带兵打仗,那和自杀没有区别。
焦四也带着他的十多个手下,进入军中充当起百夫长或者十夫长的任务。
关键时刻没有属于自己的军队,暂时也就只能这样应付了,我很清楚,这一仗如果真是硬碰硬的话,获胜的可能性并不大,据城而守的话或许还有些希望。
可士气如此,不主动出城和对方决战的话,一旦时间拖久了,士气会更加低落,再加上战损,很快小城就会被攻破。
因此,我只能赌一把,而关键问题就是我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斩杀对方的统兵大将,这样不但可以使得对方指挥系统发生混乱,也可以提升己方士兵的士气。
所以,根本没有什么宣战和骂阵,甚至双方都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而我此刻已经朝着对方阵中冲了过去。
现如今,我的速度非常的快,急速奔跑的情况下异鳞兽都未必能够跟上我,因此两里多地的距离对于我来说,几乎也就是二三十秒的时间。
对方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不明白为何只有我一个人冲过去,可等他们明白的时候,我都已经冲入他们阵中。
有人想要抵挡我,可游龙剑就围绕在我的身边,凡是我经过的地方都是鲜血喷涌,尸体倒地。
一时间,包括对方的主将在内的所有人全都被我吓到了,他们可能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打仗的,也没有见过像我这样猛的人。
可是不猛不行啊,王胖子又不在,我孤掌难鸣,因此只能是冒险莽一次。
还别说,有时候莽也是有好处的,因为你思考问题简单之后,没有了太多的心理负担,而对方也搞不清楚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可等他明白了,人头都已经飞上天了。
前后一共不到一分钟左右的时间,我从城上下来,再冲进对方军阵中,最后斩杀了对方主将,就这么快,就这么莽!
悠悠本身也是军中大将,跟随胡木兰参加了不少的战斗,可以说经验比我还要丰富,当我一个人开始冲锋的时候,悠悠挥动手中的长枪,也率领着人开始了冲刺。
“敌军主将已经被城主斩杀,大家随我冲啊!多杀敌,有大奖!”焦四高声呼喊着,激励起了所有人的热血。
而且,此时的他还不忘把我的称呼给改了一下,以前一贯称呼我为少爷,现在称呼我为城主,实际意义就是在告诉大家,从今以后这座小城的主人真正的变成我了。
城头上那些观战的官员们也是脸色煞白,可随即也开始兴奋起来,他们觉得当初没有选错人,跟随我果然还是有希望和前途的。
因为他们再也想不到,我能够在对方三千精锐的军中直接将对方的主将给斩杀掉。
有这样的实力,再加上背后的金鹏族,他们觉得自己这一次赌对了,至于今后城主是我,他们自然没有意见。
主将被杀,对方一开始还没有慌乱,可随着我在军中继续斩杀了一些对方的将领,这下子对方开始慌了。
顿时没有了指挥系统,下面的军兵不知道该如何作战,另一边悠悠带着一千人马也已经杀到,虽然没有对方实力强,可是顺风仗还是会打的。
一边砍杀那些试图反抗的敌人,一边大声高呼,让对方投降,没多久,对方就直接崩溃了。
一些人跑掉了,还有一部分则选择投降被俘。
一场原本在很多人眼里看起来都是必败的战斗,居然就这样轻松地结束了,这也为我在小城奠定了基础和威信。
安排犒劳军士,顺带着庆贺胜利,一边我让人去整顿那些投降的士卒。因为在我看来这些人应该比小城的那些守军要实用一些。
他们的战败并不能怪他们,而是他们的将领没想到我一开始就使用了斩首战术,实际上他们这些士卒的作战能力还是不错的。
焦四此刻化身为训导员,原本管家的身份,变成了曾经郊狼族的战俘,跟着那些山豹族的战俘一起,说着随嘴胡编的故事,让对方相信我现在的身份。
什么一人杀千人,什么十岁开始带兵从无败绩等等,就差没有把我吹成神仙了。
可这一招确实管用,当场就有不少被俘的军士愿意投靠我的麾下,这也是我没有想到的结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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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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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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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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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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