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根本不给孟庆武拒绝的机会,连拉带拽地扶着他到餐桌边坐下。
孟庆峰已经很久没这么热闹过了,看着桌子上的六菜一汤,他鼻子一酸。
这些年他一直对付着过日子,也不咋动,吃饭只是为了维持基本体能。
他经常只吃饭不做菜,过年的时候给自己炒一个菜,再喝杯小酒就算过年了。
异样的情绪很快被他忍了回去,孟穗穗殷勤地给他夹了一块红烧肉,让他尝尝。
看这样如果他不动筷,孩子们就不会吃。
被后辈如此重视,他这个残废受宠若惊。
他没说话,拿起筷子吃了一口。
味醇汁浓、口感酥烂香滑且不肥腻。
竟然比部队里的厨师做的还好吃。
孟穗穗看见二叔尝了之后眼睛里的惊艳之色,她勾了勾嘴角问。
“二叔,这红烧肉做得合您的胃口吗?”
“好吃,老大做得太好了,这孩子是当厨师的料。”
孟穗穗骄傲地笑了,“老大你听见没,不止我说你是当大厨的料,咱家最有能耐的二姥爷也说你能当厨师,这下你有信心了吧?”
刘招娣又被夸了,没忍住笑出声,“有信心了嘿嘿。”
孩子们也都没急着吃饭,在等二姥爷的反应,听见二姥爷和娘这么说,都开心地往二姥爷碗里夹菜。
“二姥爷,您尝尝这道菜,我大姐做锅包肉也很好吃。”
“凉拌鸡丝也好吃,二姥爷您尝尝。”
“这道菜也好吃。”
“还有汤,这汤真是绝了,我给二姥爷盛。”
......
短短几秒钟,孟庆武的碗里已经堆成小山,手边放着一碗刚端过来的热汤。
孩子们太热情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一大家人围在一起吃饭的感觉了。
本以为自己早就不在乎这些,此刻他才发现他内心深处很渴望能跟家人相处。
他的胃早就饿小了,夹太多菜他吃不完。
就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婉拒孩子们的热情时,坐在他旁边的孟穗穗温柔地笑着开口。
“行了,让你二姥爷好好吃饭,你们也吃。”
饭桌上气氛融洽。
没有过分关注,却能真实地感觉到后辈们的友好。
是孟庆武这么多年难得的一顿好饭。
饭后,孟穗穗像往常一样给女儿们安排任务。
“老五老六收拾厨房洗碗。”
“老四多烧几锅热水,一会儿褪猪毛用。”
“老三一会儿和我一起给你二姥爷打下手。”
“等会儿老二去送货,老大跟着马车去镇上买调料,咱们需要的量大,每种调料你都多买一些,你来我屋里,我给你拿钱。”
孟穗穗说话有条理,没有半句废话。
女儿们显然习惯了她这种雷厉风行的性格,应了一声就各自去忙活了。
刘招娣跟着孟穗穗进了东屋,孟穗穗从柜子里先拿出300块钱给她,嘱咐道。
“这些钱用来买调料,调料是关键,选好的别图便宜砸咱自己的招牌。”
说罢,孟穗穗从兜里拿出一根绳子,刚才她注意到二叔穿的鞋很旧,鞋底磨得很薄,脚尖的地方还用一块跟鞋子颜色差不多的布打了补丁。
想必是二叔右腿截肢之后,就只剩下一只脚穿鞋,逃避现实就再没买过鞋,但因为这次要来她家帮忙,没办法只能连夜把旧鞋补上将就着穿。
想到这些她心里酸酸的,就找机会偷偷用绳子量了一下二叔的鞋子。
孟穗穗又拿出20块钱,和绳子一并塞到刘招娣手里,压低声音说。
“你用这些钱给你二姥爷买一双运动鞋,要穿着舒服,透气不捂脚的。”
伴着清晨的阳光,孟穗穗一家开启充实的一天。
老大和老二已经出发了。
前不久家里刚杀过猪,孟穗穗和老三还算有经验,事先把需要的东西全都准备好放到院子里的阴凉下。
二叔坐在阴凉下的凳子上,低头看手里的杀猪刀。
拇指在刀锋上摸了一下,是一把好刀,不禁唇角微微上扬。
一切准备就绪,孟穗穗拿着野猪套准备去猪圈抓猪。
有了野猪套这个工具抓猪很方便,所以她没另外找人帮忙抓猪,准备和老三试试能不能搞定,如果不行再另说。
这会儿,她刚拿着野猪套对准一头猪的鼻子。
就在这时,孟宇帆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身后。
“大姐你放下,我来。”
孟穗穗惊喜转身,发现孟宇帆和老孟头父子俩来帮忙了。
有人帮忙自然轮不到她动手,她理所当然的把野猪套交给弟弟,自己则成了一名观众。
转眼间,大猪的四个猪蹄子已经绑好,下一步是把猪抬道杀猪凳上。
孟穗穗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
她有工具之后抓猪确实不成问题,但把猪抬到长凳上可不是她和几个孩子能做到的。
看来以后想要杀猪的时候还是得再多雇几个人帮忙。
好在今天孟宇帆和老孟头来帮忙了,再加上孟穗穗和老三,还有拄着拐的孟庆武帮忙,他们终于成功把野猪侧放倒在长凳上。
二叔拿着刀走过来,看了眼地上早就摆好准备接猪血的大盆,对孟穗穗说。
“你爹和宇帆扶着就行,你和老三离远点,别溅身上血。”
孟穗穗本来就害怕杀猪,是因为今天人手不够在这硬撑,听到二叔的话她如获大赦,赶紧带着老三走远了。
此时猪叫声特别惨烈。
孟宇帆和老孟头咬着牙把猪狠狠地按在杀猪凳上,父子俩目时刻注意孟庆武的一举一动。
他们今天过来不仅是想帮忙,更多的是担心孟庆武。
尽管老孟头对孟庆武有信心,他觉得就算孟庆武缺一条腿,杀猪也一定不成问题,但心里还是忍不住担心出状况。
这么多年二弟终于肯从那个小院子里出来了,他比谁都希望这次杀猪能顺利。
要开始杀猪了,老孟头不禁紧张。
只见孟庆武手执足有一尺长的杀猪刀,对着嚎叫惨烈的大猪仔细端祥几秒。
说时迟,那时快,孟庆武对着猪的颈部一刀直达心脏,再顺势拉出。
一股血流喷出尺余,早有一大盆在猪头下方盛接血水。
给猪放血的时间很有讲究,太晚了血都浸入到了肥肉里面影响口感。
不过三五分钟,也猪已无声无息,瘫软在长凳上。
看到这儿,孟宇帆和老孟头都松了口气。
孟宇帆起头,院子里响起了一阵掌声。
孟宇帆:“完美,太完美了。”
孟穗穗:“二叔真厉害。”
老孟头看向孟庆武的眼神中有很多复杂的情绪,他红着眼眶用拳头在孟庆武的胸口怼了一下,感慨道。
“不愧是我二弟,风采不减当年,好样儿的。”
孟庆武勾了勾唇。
这些人太久没见过孟庆武笑了,一时间都有些失神。
老三也赶来凑热闹,心直口快的说。
“二姥爷太酷了,比上次帮我家杀猪的刘老二更酷,从今天刚开始二姥爷就是我的偶像,二姥爷你教我杀猪行吗?”
三女儿脸上充满渴望,孟穗穗却表情一僵。
昨天她刚说找不到人帮忙,老三一开口就说漏了。
显然孟庆武也想到了什么,微微蹙眉。
气氛顿时有些尴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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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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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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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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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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