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夜熠琛,他每天只睡五小时——
清晨四点半,绝大多数人都还在睡梦中时,他早已起床去书房读书了。
不觉间过了三个多小时,从窗外照在书桌上的阳光越加明亮。
这时,有人敲响了门。
一道恭敬的声音随后在门外传来,
“少爷,我可以进去和你说话吗?”
夜熠琛边把那本研读了一大半的《易经》放在桌上边淡淡道,
“门没有上锁,进来。”
伴着一道细微的声音,书房的门被轻缓推开了,原来门外的人是这个家的管家秦疏——
她的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的布制品,也不知是什么。
知道秦管家若非有重要的事轻易不会来书房打扰自己,所以,夜熠琛神色凝重,
“说吧。”
本就和夜熠琛一样有一张面瘫脸,又身穿一身古板黑色西装,秦管家的模样看起来格外冷肃,
“是这样的,你出国前让我去调查你和少夫人在宾馆发生过肌肤之亲的那件事,我在上星期就查清楚了,但那时候你在国外谈大生意,我不方便拿这种微不足道家务事打搅你,就一直没有联系你,而你虽然昨天回国,我也没有见到你,刚刚在窗外看见你书房的灯亮着,我猜你大概在早读,就来找你了。”
“……”夜熠琛没有说话,一双水墨描绘般的俊眉却不由锁了起来。
秦管家说的没错!
他和盛曦妍那一夜之情……这的确可以说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家务事。
然而,这个面临下达关乎千亿的决策时也能淡然自若的商界王者,却因为这件微不足道的家务事,莫名紧张的厉害!
“唉!”
秦管家叹一口气,
“少爷,你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看少夫人也一样,你对她的认知一开始就没有错,她的确是个风尘女子。”
这一刻,夜熠琛高大的身子明显晃了晃,随即,瘫坐在椅子上。
沉默了至少三秒钟,他才再次发出声音,
“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嗯。”秦管家假装要走。
然而,转身之后,却没有迈步,而是转回来笑道,
“少爷,其实我故意这样说只是想验证一下我的猜测,果然,你听到这些话的表现和我猜测的一样,呵呵……
其实,我查到的事实和我刚刚说的恰恰相反,你误会少夫人了,少夫人是个好女孩儿,她那晚订的房间是608号,只因为她被人灌了不少酒,所以误闯进了609号房间——也就是你那晚所在的房间;
之后,你也不问清楚,就把人家当成你朋友花钱请去为你解药的人给睡了。”
夜熠琛的身子又一次晃了晃。
不同的是,之前,他的眼神冷如深海,此刻,一双犹如万年寒冰的眸里却如被点亮了,绽放出一道夺目的光芒来。
“也算是我幸运吧,虽然已经过去许多天了,那家酒店还没有处理掉那晚从你的床上替换下来的床单,因此我才有机会帮你把它买下来。”
说着话,秦疏把手中的床单轻放在夜熠琛的书桌上,
“那是少夫人的第一次,我想,你一定想留着它。”
秦疏说完就离开了。
夜熠琛小心翼翼的拿起这一席床单。
这雪白的床单上,朝上的一面沾染着斑斑血迹,像一片片玫瑰花瓣,虽然已经过了许多天,仍然醒目、妖艳。
他知道这是什么!
盛曦妍!
之前以为她是个“风尘女子”时,他每当想起她一定曾和其他的男子有过肌肤之亲,便会说不上的压抑、失落;此刻,得知她是个好女孩儿,而她最美好的初次给了他,他的心里顿时光芒万丈,喜悦的像个偷吃了蜂蜜的小孩子……
……
盛曦妍是被闹钟吵醒的。
醒来时,夜熠琛已经不在枕边。
有人说,无论发生了多大的事,只要睡一觉,醒来后,昨天一切都会仿如隔世。
然而,为什么回想夜熠琛昨天两次吻她的情景,那一幕幕画面竟如在眼前一样清晰呢?
他的唇、他的舌、他的气息,都仿佛还在她的唇边……
盛曦妍起了床,走出卧室,在夜熠琛书房外经过时,书房里忽然传来他的声音,
“你等等。”
盛曦妍顿时停下脚步,这才发现,他书房的门敞开着,他正站在窗前,双手如捧易碎文物般小心捧着一个白色的布制品,也不知这个布制品有多贵重。
这时,夜熠琛把那席床单轻放在床上。
他腿长步子大,几步就来到了盛曦妍面前,以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轻捏住她的下巴,将她的小脸轻轻抬起,
“为什么不解释?”
“……”盛曦妍呆住了。
不是因为夜熠琛这句令她费解的言语,而是因为他此刻的眼神。
一个人的眼睛是一个人气质的最佳写照,夜熠琛的眼睛幽深、寒冷、危险,像令人向往却不敢去探索的深海,盛曦妍也曾看到过这双眼睛里流露温柔,但他那一次流露温柔就像白驹过隙,匆匆一闪便再也无迹可寻……
此时此刻,他这双璀璨如冰晶的眼睛里却不住泛动着温柔的涟漪,最初的这一刹那,与她四目相视着,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融化了。
这真的是夜熠琛吗?!
莫非这个冷如冰山的男子也有温柔的一面吗?!
“我……解释什么?”
缓和了好一会儿,盛曦妍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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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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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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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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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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