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的上午,京都郊外的官道上,一匹白马驮着一高一矮两个人缓缓而行。

  “何小官,你不会以为我哥哥骗了你吧?”前面女扮男装的叶舒问道。

  身后的何小官没有答话,抬头看看刺目的阳光,抖了抖缰绳。

  作为奋威将军唯一的儿子,叶辰希从小被其父带在身边,游走于三公九卿间,交友不可谓不广,何小官找他来打听董勇的下落,算是恰当。

  而两天走下来,叶辰希最终只对何小官说了一句:“董勇并没有被押解京都,那几名皇差也没有回去复命!”

  叶辰希没有必要骗自己。

  再细想来,那些皇差本身就是建成帝刘寿的人,如果他们进城前就得知自己的主子已经没了的话,恐怕也不会蠢到进城送死!

  “董县令,你在哪里啊?”何小官喃喃道。

  “不用太担心了,如若那些皇差不回京都,也就不会难为他,带着也是个累赘,说不定就给随手放了呢……”

  “最好是这样吧!”

  何小官心里稍稍宽慰了些,拍了拍马屁股,让马儿跑的更快一些。

  颠簸之下,叶舒身体摇晃的厉害,何小官急忙抱住,身上虽然穿的是男儿装,但是那女孩儿特有的香味还是让他有点心猿意马,好不容易管住了自己手没有乱动。

  “喂,你说你哥怎么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何小官调侃道。

  “怕!其实他怕!只是他实在没辙了。刘显控制了整个皇城,父亲远在北莽,要是他用强,哥哥也没有办法。”

  “那个刘显太不是个东西了!待我回去临安,整顿军备,杀回京都,取他狗命!”

  这番豪言壮语将叶舒逗乐了,“你那个土匪寨子能有多少人?哈哈,真逗……”

  何小官沉默了片刻,忽然认真道:“你说,这天下该由谁来做主?”

  叶舒想了想道:“为民请命者!”

  “那你看我行吗?”

  “你想夺皇位?可是凶险的狠呐!成功了是皇帝,失败了就是万劫不复身首异处诛灭九族……!”

  “我不怕凶险!要是我当了皇帝,你就嫁给我做皇后好不好?”

  叶舒扭头看了他一眼,认真道:“不好!”

  “为啥?”

  “皇帝要娶好多老婆的,我要的男人只能有我一个!”

  “那我就不当皇帝了,还当个土匪头子,你给我当压寨夫人!”

  “不要不要!我才不要一辈子在土匪窝……”

  “那你要怎样才肯嫁给我嘛……”

  “谁要嫁给你了!哎呀,你把刀柄挪开,抵住我了……”

  “那不是刀柄……”

  叶舒伸出手往后一抓,瞬间意识到了是怎么回事,小脸一下红到了脖子,羞愤之下挣脱何小官的手跳下马。

  “喂!小心摔着!”

  “不用你管!你只会欺负我!我要去北莽找我父王!”叶舒顾不得拍打身上的泥土,赌气朝前走。

  “走着去北莽吗?”

  叶舒不答话,看来是真的生气了!

  身后忽然传来阵阵马蹄声,伴随着咆哮喊声:“站住!给我站住!”

  何小官刚刚回过头,一个粗壮的汉子就一头扑倒在他脚下,后背上有很深的刀伤,怀里还抱着一个布口袋。

  身后两骑一个急停,马蹄还差一步就踩到他身上。

  两名穿着军服的官差从马上跳下来,一把剑就已经指向了他!

  “你再跑啊?妈的,淮南王马上登基做皇帝了,让尔等出点财物是给你们脸,还他妈不情愿,这等不忠之人,留你何用!”

  那汉子挣扎着转过身来,厉声道:“把抢劫说的如此好听的,也只有你们这帮畜生了!”

  “那你就是自己找死了!”那官差冷笑一声,扬起了手中的剑。

  只是那柄剑还没来得及落下,何小官的刀锋已经划过他的脖颈。

  血溅长空,头颅滚落在地,吓得叶舒尖叫一声捂住了眼睛。

  一直以来,她都以为何小官是个有点痞子气的大男孩,没想到他竟有如此“残暴”的一面!

  “混蛋……你是什么人……”另一人话还没说完,又是一颗脑袋落地。

  刚刚还要过来围观的人,都吓的闪开好远。

  何小官朝那汉子伸出一只手,将他拽起来,指了指那两名官差的马道:“快去逃命吧!”

  汉子单膝下跪:“公子,在下马富贵,谢过了!”

  何小官朝他摆了摆手,抱住叶舒上了马,狂奔而去!

  “何小官!今天我才相信,你真的是个土匪!”风声很大,叶舒在马背上大声喊道。

  “全都乱了!我要马上回到临安,修城墙,保护我的产业和临安的百姓!”

  何小官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乱世里,莫说建功立业,就是要保命,也要自己的拳头硬才行!

  一路奔驰了一个多时辰,已过正午。

  “小官,我饿了……”叶舒轻声道,将“何”字也省了去。

  “再忍耐片刻,前面不远就有一家客栈,我们过去打尖!”

  又奔驰了一会儿,果然有一家乡野小店,也就几间茅草房,倒是有一个很正式的招牌:龙云客栈。

  “小二,把马喂了,店里好吃好喝的上些来!”

  “好嘞,客官稍等!”

  两人刚刚坐定,听到了一阵马的嘶鸣声,朝外看去,正是刚才那个叫马富贵的汉子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看到迎出来的何小官道:“还好我没有追错方向!”

  何小官疑惑道:“追我作甚?”

  “公子,京都回不了,我已然无家可归,如果不嫌弃,我愿意跟着你!”

  “你……如何确定我能养得起你?”

  “你这身手一看就是杀过人的,手下肯定有不少小弟,多我一个不多,我年少从军,做过两年斥候,因为检举贪墨军饷的上官被罢职还乡。后来还去莽地做过生意,也算得上是走南闯北有些见识,跟着你不会做个闲人……”

  何小官揉了揉额头,道:“家中可还有牵挂?”

  “没有了,爹走得早,去年老娘也走了,家中不富裕,到现在还没讨上老婆!倒是有个哥哥,但是嫂子不待见我,我也懒得去叨扰……”

  “好吧!那你可有什么要求?”

  “只要有口饭吃就行!去哪里我都无所谓!”

  “这话实在!”

  叶舒也跟着走出来,看到他背后的伤,不免触目惊心。

  “这位小姐莫惊,我一介粗人,皮糙肉厚,这点伤,过几日自己就好了!”

  何小官和叶舒对视一眼,道:“你看得出她是个女的?”

  马富贵笑笑道:“公子忘了,我做过斥候……”

  “好!”何小官笑了,“你的伤坚持不了骑马了,就留在这里养伤七日,银子我来付,七日后去临安县同福客栈找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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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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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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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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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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