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静之再一次被她那个蠢女儿气坏了。

  派出去6个人,5个被人抹了脖子,唯一回来的那个还是因为跑去了落霞村。

  她明明说的是废了苏墨阳,结果她这个好女儿阳奉阴违,把命令全改了。

  关键是哪一边的都没成!

  她不光气,还有怕,因为有个人的怒火更甚。

  叶浅浅猜对了,闫世增和卫静之确实有私情。

  此刻闫世增恨得咬牙切齿,他就这么点人,跟了他好多年了,一晚上全没了,那看向李文清的目光,像要生吃了她一样。

  “干,干爹,我是觉得的,女人好对付一些。”李文清吓得结结巴巴。

  “蠢货,跟你死了的老子一样蠢!”

  不光蠢,还丑,看着就倒胃口!

  李文清被羞辱也不敢吱声,因为她知道自己这个干爹有多狠。

  卫静之呵斥:“好了,你回去吧,别在这惹你干爹不高兴,跟那边说我在院里备课晚点回。”

  李文清知道娘这是要在这安抚干爹的怒气了,丝毫没有半点担忧,只有逃过责骂的庆幸。

  没有半点停留地跑了。

  “哼!真就跟那个男人一样,鼠雀之辈。”

  “闫哥,别跟她一般见识了,现在咱们怎么办?”

  卫静之半老徐娘,却风韵犹存,特别是做院长久了,仪表神态都十分端庄文雅,有股子不容侵犯的矜傲。

  这样的女人,温柔小意起来,还是很让人满意的。

  她抚着闫世增的胳膊,目光祈盼,把他当做能解决一切问题的男人看。

  闫世增怒气多少降了些,要是些小问题,他也就不生气了,但今日这事太大,他不可能被一个女人三言两语哄好。

  “怎么办,只能照常比试,你赢了不就行了!”

  “闫哥,你这是不管我了吗?”卫静之泫然欲泣。

  “你是李家妇,老子凭什么管你!”

  “闫哥......”

  夜深人静。

  济世堂的后门,全身包裹严实的女人扶着门出来,脚步虚浮,朝着不远处的马车走去。

  “王八蛋,要不是看你还有点用,老娘愿意伺候你!”

  “也不知道吃的什么玩意儿,折腾死人了!”

  她恨声嘀咕着,没注意脚下踢到了某样东西。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她一跳,继而她的腿被人抱住。

  “行行好吧,俺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给点吃的吧!”

  原来是个臭乞丐!

  “滚开!”她咒骂,因为身体虚,差点被晃倒。

  一想到对方是个乞丐,也令她恶心。

  奈何乞丐抱得紧,她根本抽不出身来。

  慌张地拿出钱袋,正要掏钱,那乞丐却一跃而起,抢了整个钱袋就跑了。

  气死她了!

  闫世增是怎么回事,养了俩月的伤都养废了,竟然让乞丐跑到家门口来了!

  算了,虽然今晚受了些罪,但好歹也是答应帮忙了。

  先过了比试再找苏墨阳算账!

  李家,李文清一直在等着她娘回来。

  倒不是因为关心,而是怕事情解决不了自己受惩罚。

  她可是对那个干爹畏惧得很。

  “娘,干爹消气了吗?”

  “说了多少次,在家里别提那个人!”

  卫静之环顾四周,压低声音呵斥:“回你的屋子去!”

  “那你到底解决了没有,我先说好,你让苏墨阳去不了文人馆就成,别弄死他,我还要嫁给他的。”

  “你在说什么?脑子进屎了吗?还在做什么青天白日梦!”

  卫静之怒的身体越发无力,“真的就跟你那个蠢爹一样,跟李家那些蠢货一样!”

  怎么就一点没随了她!

  李文清被闫世增骂不敢反驳,对这个娘却一点不客气。

  “你聪明倒是别依赖男人啊,自己下贱我管不着,但我可不想跟你一样,我就要苏墨阳这个人!”

  “你!你这个......”

  “蠢货?不孝女?别说了,这么多年,听都听烦了!你记住我的话,别把苏墨阳弄残了,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李文清说完,回自己的屋去了。

  卫静之却扶着墙在黑夜里站了很久很久。

  她忽然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创办女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了。

  可她不敢深想,她只知道,女学不能毁,苏墨阳不能赢,她要打起精神,迎下这场较量。

  然而,事情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了。

  第二天,城里有人传扬女学院长卫静之经常半夜待在济世堂,还说李文清的鼻子跟济世堂的闫大夫长得很像!

  在落霞居士和女学对战的节骨眼上,这事儿被传播得飞快,一直清高被人推崇的卫静之名声再次下降。

  终于到了比试的日子。

  两层的文人馆全被人挤满,不光是那些读书人,普通百姓也全卯着头往里面挤,因为下赌了呀!

  最后馆长一看,根本就不成,急忙又让人将比试台挪到了外面。

  落霞居士这边一个桌,女学那边设了两个桌。

  这是双方自己达成的,一对二,男人对战女人,让一让也显示大气。

  直到此时,所有人都还以为落霞居士是个男人。

  文人馆的馆长对落霞居士很重视,文房四宝都是他拿出自己的心头好摆上的,好茶好水,鲜瓜鲜果,还有一个书童在桌前伺候。

  女学那边就没这个待遇。

  在馆长眼里,女学的水平根本不够看。

  一切准备就绪,大家就开始抻着脖子等人了。

  董文远作为落霞先生的代言人,当然也受到了礼遇,被安排在台下第一排桌子上,跟四个裁决老先生坐一块。

  此时,尚未开场,他身边围了好几个同行。

  “董老板,你捂了这么久的落霞居士,今日可就看到庐山真面目了,你别怪我们之后抢人呦。”

  笑话,连男女都不知道,还敢和他抢人?

  董文远心里吐槽,面上却一派和气。

  “说什么抢不抢的,落霞居士乃高人,之前在我书肆留书也是随性之举,只说看董某顺眼,钱不钱的,人家不看在眼里。

  几位兄台若得先生青眼,都有机会的。”

  董文远暗暗得意:他背后不光有落霞先生,还有一把宝剑。

  待春闱乡试之后,这把宝剑就要出鞘,到时候,他们只有拍大腿的份儿。

  几个同行思索:钱不放在眼里,只重眼缘,那可不好挖呀!

  他们开始暗搓搓地打量董文远,硬是从一副普通相貌中找出了点特点。

  那就是不管他为商多么奸诈,但打扮得却像个文人雅士。

  于是,有的让人回家拿青衣,有的把头冠换上了简单的长簪。

  有的人暗暗模仿董文远的神态。

  四位裁决老先生来的时候,还以为这些都是哪个书院来的夫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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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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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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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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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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