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似乎清晰了些,但又似乎更茫然了些。
锦书觉得事情若再不说开,他们都会疯的。
“我先说,”她嗓子有些暗哑,“我叫落锦书,有一个妹妹叫落宝意,父母早亡,一直寄居在舅舅家里,我学医,落宝意学戏剧。”
“这里头有些事情我需要解释清楚,我虽然也叫落锦书,但确实不是你的妹妹落锦书,我在我所生活的世界死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又醒来,醒来之后就变成了你的妹妹落锦书。”
“你妹妹锦书应该是死了,我用了她的身份生活,但我跟你保证,她不是我害死的,她在蜀王府里的事情,相信你来京城多日,也调查得清清楚楚了。”
“我虽然不是她,但却有她的记忆,我记得你,记得父亲母亲,所以你可以说我是她,也可以说我不是她,总之很扑朔迷离,说出来未必有人相信,可事实就是这样的。”
一口气说完,锦书觉得人都轻松了许多。
摄政王听到妹妹死了,眼泪忍不住滑落了,他知道,他梦到过。
那个梦如此真实,真实到他认为绝无可能是一场梦。
再慢慢地分析她的话,她叫落锦书,有妹妹落宝易,父母早亡,寄养在舅舅家。
他们没有舅舅,父亲也没说如何安置她们姐妹的。
那到底是抑或不是呢?
锦书说得很清楚了,但事情似乎也没有更清晰一些。
所以,他把自己这十年的事情说了出来。
“当年,我被戎兵掳走,关押在边城的一所野兵营里,所谓的野兵营,其实就是那些逃窜出去的兵集合在一起,由一个头领带着,等不来朝廷的粮饷,就在那一带抢夺平民。”
“我们被俘虏过去数十人,到了野兵营就只剩下十来个,这些兵吃了败仗心里十分扭曲,对我们充满了仇恨,折磨是常有的事。”
他略过这部分,说出逃的事,“我当时能逃出去,不是因为我多有本事,而是他们以为我死了,一般被折磨死的俘虏,他们都是会剁碎喂狗的,但那日他们听闻来了商队,他们都去抢商队,把我丢在了山边。”
“我当时是昏死了过去,醒来之后我拖着身子往密林里爬,因为浑身是血,所以引来了野狗……”
他深呼吸,眼底还有隐隐的恐惧,“这些野狗都是被他们养着的,除了我们俘虏的尸体,有时候出去烧杀抢掠,抢回来女人,折磨过后也是要杀了喂这些野狗。”
“好在,不是野狗群,只有三条,我奋力击伤了其中一条,吓跑了一条,剩下一条与我纠缠着,我以小腿为诱饵,要了它的命。”
锦书看向他的腿,穿着衣裳自然也是瞧不出来受过什么样的伤。
“没断,咬了一口肉。”摄政王轻声说着,“这不要紧,能活命就行,那会儿只想活命。”
“只是躲过了野狗,身受重伤却也没办法走出去,而且也怕在遇到戎兵,只能躲藏在大山里养伤,说是养伤,其实回想起来是在等死,那样重的伤势,没有药,没有食物,只有野果与山水。”
“好在,军医曾教过我认草药,我们当兵的,少不了受伤,往日也采摘过一些的,那大山里头别的不多,草药多,我嚼着吃了很多种,也捣碎了外敷,几个月之后,伤势好了很多。”
他苦笑,“如今回想起那几个月,我都觉得很不可思议,那样的情况,我是怎么能活下来的呢?”
锦书听得难受极了,那是多绝望的境地啊。
“我伤势好转之后,就开始策划往外逃,我知道不可能往戎国边城回去,只能是翻过几座大山去到徽国,我们与徽国有邦交,在那边我或许还有活路。”
“逃去徽国我是毫无计划的,只想逃出去,因为春日来临,一旦天气暖和起来,冬眠的野兽们都要出来觅食的,我只能逃。”
“并不顺利,我伤势没全好,行动不便,摔倒过无数次,也无数次爬起来继续前行,以雪和草根充饥,偶尔能掠杀个老鼠……小动物,也能有一顿荤腥。”
他看到锦书落泪了,自己也忍不住,便摆摆手,“罢了,不说这部分,反正我经过一个多月最终抵达了徽国国境,被人救下了,但当时的我伤势太重,就剩下一口气了,容颜尽毁,被救回去之后,开始几个月我都是昏昏沉沉,不省人事的,有人喂我水,我便喝,发现是药,我喝得更起劲,大概五六个月,我真正活了过来。”
“但是,双腿伤势太严重,我无法行走,像个废人似地活着,救我的人是徽国的汝南王,他一开始并不怎么来见我,只把我安置在一所小院子里头,我当时其实也不知道他为何要救我。”
“他来问过我的身份,我不敢直言,虽两国有邦交,但徽国与戎国一样交好,若是让他知道我是落祁北的儿子,回头若有利益的往来,我也很有可能被送到戎国去。”
“就这样他一直安排大夫给我治腿,在那小院子里头也不知道外头的事,直到后来有一天……大概是距离我被救的三年之后吧,他来找我。”
“我还记得当时他也受伤了,手臂上都是血,他止血之后坐下与我说话,说他扶持的大皇子出事了,而他的儿子们也折进去了,只剩下一个孙子,也就是你知道的崧然。”
“他要改为扶持九皇子,九皇子年幼,比较困难,但他没有退路,需要我冒充他流落在外的儿子,一旦帮他谋成大事,会送我回燕国。”
“他甚至都不知道我的身份,只说觉得我非池中物,因为我在那样的绝境都没死去,除了有顽强惊人的意志力,也因为我有福气,有天佑的福气,他需要借助我的福气。”
“我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同时也希望能顺利离开徽国,回到我们燕国来,就这样,对外宣称找回了儿子,还设宴办了认祖归宗的戏码,但是,因为我腿伤的缘故,谁也没把我放在眼里。”
“关于我容貌的事,当时在戎兵手中的时候,便已经毁得差不多了,他们很喜欢往脸上动刀子,后来认祖归宗之前,汝南王找了一位名医为我换皮,但因为这一边脸损伤到了骨头,换不了,因而才是如今这模样。”
他的手摸向自己伤痕狰狞的一边脸上,泪水刚好落在手背上,他迅速抬起头来,把泪水逼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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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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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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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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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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