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落锦书>第129章 王妃的手帕交
  云靳风不信,“你在北州,她如何能叫你来?冷霜霜固然可恨,但由不得你胡乱攀咬。”

  落锦书再退后一步,退到安全距离,“她可恨,但你还信她,你说气人不气人?”

  “是云少渊!”云靳风不管她说什么,只认定他相信的,“他怕本王当上太子,他无时无刻不想算计本王,陷害本王。”

  落锦书瞧着他愤怒铁青的脸,淡淡地道:“蜀王过虑了,人家没把你放在眼里,凭你你也不需要怎么用心思去对付,多少人拉着拽着你,你自己硬往泥坑里跳的。”

  说完,便要越过他往里走。

  云靳风怒喝,“站住!”

  落锦书回身直视他道:“我去看看王妃,如果蜀王不许我进去,那我便回萧王府。”

  云靳风一个滚字便要迸出来,却见廊下有身影一闪。

  “姑娘请!”郭先生快步走了过来,含笑对着落锦书拱手行礼,“辛苦姑娘照顾王妃了。”

  落锦书欠身回礼,“蜀王妃往日对我很好。”

  这人没什么印象,但见神色淡静,一副饱读诗书的文人气质,或是府中谋士。

  落锦书走进去,背后的视线还在盯着她,这人是有本事的,不过,天大本事的人,遇到云靳风这样急躁暴戾的性子,也没用武之地。

  他如果能听,沈仞就不用走了。

  蜀王妃看到她来,十分高兴,她没有再诉苦,更没有告诉落锦书被父亲责打的事。

  落锦书瞧着她状态不错,便轻声说了一句,“这样就挺好的。”

  “你说什么?”蜀王妃笑着,脸上轻纱微微晃动,“你如今跟我说话,要大声一些,我有一只耳朵听不见了。”

  落锦书扶住她的下巴,再把脸转过去检查耳朵,耳朵里还残留了血迹,周边一圈都是肿起来的,耳后根那块,还变成了紫淤色。

  蜀王妃握住她的手腕,转到了身前,收敛了笑意认真地道:“不用给我治耳朵,这样挺好的,想听的我能听到,不想听的,我可以听不到,最重要是它能提醒我,我没有娘家可以依靠。”

  落锦书听了这话,没搭腔,但给予肯定的神色。

  认清楚就好,蜀王妃在闺中的时候,以兰宁侯府嫡长女的身份结识了不少京圈贵人,有自己的人脉,且容貌恢复之后,云靳风也不会把她扔掉,依旧当她的蜀王妃,她还是可以经营自己的日子。

  其实人只要不认输,总还能扑腾几下的,兴许就扑腾出点水花来呢?

  “武浅浅的事,你知道吧?”落锦书问道。

  蜀王妃点头,并不害怕,“知道,除了武浅浅,还有吴大学士的孙女,应该会是同一天进门的。”

  “我听说武浅浅非等闲之辈,难缠得很,你能应付吗?”

  蜀王妃道:“再难的路我都走过了,不怕,或会吃亏,但我能扳回来,我必须要保护儿子。”

  她眼底有斗志,这是落锦书第一次在她眼底里看到燃烧的火焰。

  落锦书知道她其实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就算和离,儿子她带不走的,作为母亲要把自己的儿子留给云靳风这样的人,怎会放心?

  她唯有战斗。

  “以后每隔几天我会过来看你,至于你的计划是否需要我……”

  “我会安排好,你放心,”她握住落锦书的手,沉声道:“锦书,我实不愿意再把你拖入蜀王府这泥潭来,你等我好消息。”

  落锦书看着她,从她当初醒来,并未当即说出凶手是冷霜霜,而说凶手是一个不认识的外男时,就知道她是脑筋清醒绝对冷静的人。

  既然她说会安排好,那落锦书就不必费心了。

  检查过她的情况之后,蜀王妃请求落锦书帮一个小忙,那就是请落锦书派人给她的手帕交带个口信,让手帕交来看看她。

  她只让落锦书帮这个忙,别的一概不用。

  落锦书答应,问了对方姓名,默默记下便走了。

  回去之后,她让紫衣亲自去跑一趟,给蜀王妃带这个口信。

  紫衣问清楚对方身份的时候,诧异地道:“于星芒?她与静安大长公主的孙女于星芒是手帕交吗?”

  落锦书没听过这号人,还以为只是一般的贵家小姐,“于星芒是大公主的孙女?”

  “她……她不是一般人。”紫衣眼神有些敬佩,“她武功特别高,三岁就送到了名门去学武,如今二十岁了也没说亲,常年在外很少回京,不知道如今是否在京。”

  落锦书好奇,一个经常不在京城的人,如何能与长住京城的蜀王妃成为手帕交?

  “你且去通知吧。”

  “好!”紫衣拱手而去。

  半个时辰之后紫衣就回来了,说那位于星芒果然在京城,且还是前两日才回来的。

  紫衣道:“其实不用通知,她也打算明日去看蜀王妃,而且属下见她屋中有一排的侍女,一个个瞧着也是练家子,说是要送往蜀王府去伺候王妃的。”

  “那挺好。”蜀王妃能有于星芒这样的手帕交,是福气。

  什么话都不需要说,就默默为你安排好,或许于星芒就是为她回来的。

  蜀王妃挺不幸,遇到那样的渣男,那样的渣妹,但是,也挺幸运,有这样一位闺蜜为她千里奔赴而来。

  晚些,宫里头出来传话,让姑娘在搬进去过国公府之前,入宫谢恩。

  落锦书想着明日便去,入宫探望一下太上皇,替原主的父亲感谢他。

  云少渊没在府中,问了紫衣,紫衣告知说是与蓝寂和青鞘去了军营,晚上会回来用膳。

  辛夷提出亲自下厨,做一顿饭感谢这段日子的收留与照顾。

  落锦书赞成,反正今日得空,她可以亲自下厨。

  辛夷听到她要下厨帮忙,不禁瞪大了眼睛,“你下厨?”

  落锦书没好气地道:“我下厨怎么了?”

  辛夷道:“你除了会煮泡面,你还会做什么?”

  “不会可以学啊。”

  “你不能学点别的吗?织毛衣,绣花,都可以。”

  落锦书径直往厨房走去,“废什么话?”

  辛夷把厨房看做是手术台之外第二重要的地方,不会下厨的人,就不应该进来搅和。

  总司不就是亲自下厨给云少做顿饭吗?女为悦己者厨,但做不擅长的事就是露拙,没自知之明是扣分项。

  小女儿心思,总司不该有的,会破坏自己在云少心中的美好印象,太不理智。

  落锦书当然理智,她进厨房转了一大圈,最终只是帮忙洗了个菜,便出去了。

  辛夷顿时垂头丧气,职场规矩她懂得的,领导哪怕只是进来洗个菜,那么整顿饭也是领导的功劳。

  所以,后来樊妈妈派小厮们进来传菜的时候,辛夷特别叮嘱,“要告诉殿下,这顿饭姑娘姑娘亲自下厨为他做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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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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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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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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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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