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爹让不三不四欠下这么大一笔债显然不打算他们能还清,说白了就想把不三不四这样的高手留在府里,能被自己所用最好,不能那就耗死他们,省得他们跑去了别的阵营成为自己的威胁。
理清思绪向暮不由得再一次感叹:渣爹好渣啊……
还好自己没渣透。
咳了咳,对不三不四道,“不就八万两么,你们这一路听本世子命令、保卫本世子的安全,最多不超过两年,待本世子回京,定帮你们还了这八万两放你们自由。”
话音刚落,不二怯怯插嘴,“那我呢?”
他可不欠王府的钱,是不是现在就可以走啊?
不二掂量着要去残破的马车上收拾行李,然而向暮一个阴恻恻的眼神扫来,令不二瞬间全身僵硬。
“口说无凭。”不三质疑道,“我们凭什么信你?”
向暮笑,“只用两年的时间就能印证我说话的真实性,你们可以不信,没人拦着你们一直这样在债务下自相残杀一生。”
“什么样的选择最划算,你们自己掂量。”
说完向暮就开始脱鞋子。
不三不四则相对无言各自思量了一阵,觉得这对黑心父子不值得信任,大概率他们被老的摆了一道,现在又将被小的摆一道。
杀心顿起。
再去看向暮时就见那个病弱的世子爷不知道什么时候矮了一截,正拿着两块看起来很有份量的金子放在手中抛啊抛……
不三不四眼中杀意一滞。
向暮把玩着自己黄金打造的内增高鞋垫,本来是准备路上多藏些钱去了骊山书院生活不愁的,奈何这两块黄金内增高鞋垫太有份量了。
刚刚一番逃难中可没把她累死,向暮不想要了,见不三不四目光落在鞋垫上,觉得到了该向下属们展现老板人品的时候。
毕竟人员工也不傻,哪能只给人家画大饼?
向暮顺势将黄金鞋垫往他们那里一抛,“刚刚诛杀刺客有功,赏你们的。”
不三不四虽然面露不满,但还是一人接了一块金子。
嘴硬道,“我们拿的是我们该拿的钱,不是你个小兔崽子赏的。”
“别以为这点小钱就能收买我们。”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世子出手阔绰,跟着世子混肯定更有钱途……
毕竟谁也不想跟权大势大的定安王府为敌,能有更简单的法子离开王府最好。
见两人收了鞋垫,向暮知道自己忽悠成功,忙道,“是是是,这是你们应得的,但是我把垫子给了你们我自己就矮了。”
“你们再给我雕刻个轻便的木制鞋垫来,当我们交换。”
不三不四又看了眼向暮,不禁对她目露同情。
这世子爷不但是个弱鸡,还是个矮子,看起来可比黑心王爷好杀多了,两年后要是她做不到替他们还债……
嘿嘿嘿!
自认为拿捏了世子的两人便拖着伤领了命去丛林里砍木头了。
不二可怜兮兮的来到向暮身边,“世子爷,还有我……”
向暮睨了眼不二,转身去了破烂不堪的马车,一会儿就拿了个金元宝出来丢给不二,“你也有功,赏的。”
不二高高兴兴地将金元宝揣入兜里,虽然他的金元宝没那两个有份量,但是他的至少也没有脚臭。
不二是个非常容易满足、很会自我安慰的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不三不四带着新做好的木制内增高鞋垫回来。
向暮踩着鞋垫走了走,十分满意。
不三不四少有的同情心泛滥,特意将她的鞋垫做高了些达到了八公分,现在向暮一米六六的身高加上八公分的鞋垫高度,突然就觉得自己十分伟岸。
除了把儿不能做个假的装上之外,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伟岸的世子爷将三个下属召集过来做着接下来的安排。
“刺客在死前已经发射了信号,很快会有更强的刺客来袭,为安全起见,接下来我们要分开行动。”
“分开?这样不是更危险?”不二瞪大了眼。
“不会。”向暮解释,“我们分为两队,不三不四护卫马车引开刺客,我和不二还有伍月乔装成商人继续赶往骊州。”
事实上之前的刺客就是不三不四给引来的。
当下社会可不比未来的信息世界任何人都无所遁形,这个落后社会里天地辽阔人烟浩穰,要从茫茫人海中找一个普通人自是不易,但是要找顶尖高手却是有迹可循。
就比如向暮让不三不四给自己劈柴做个内增高鞋垫。
普通人拿斧头砍柴,而高级剑客运转内力,剑气一扫就能挥剑瞬息斩断好几棵树。
所留下的痕迹自是跟普通人砍柴时不同。
林林总总的线索有心人要找还有很多很多,总之你带的高手越多防御力越强却也越能引起敌人的注意。
并且那批刺客在她进入骊州之前就得全部甩掉,不然最后全引到了骊山书院,这书可就没法读了。
读不了书攻略不了男主改变不了剧情,两年后就是她和渣爹的死期。
向暮最后叮嘱不三不四,“你们在引开刺客时要多加小心,之前围堵我们的不是普通刺客,而是一批训练有素的军人。”
不三不四疑惑,“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们在围堵我们时,采用的是行兵布阵的打法模式,普通刺客没有受过兵营的专业训练,根本不可能使用得出来。”向暮分析,“军人干刺客的活儿,他们团队作战的能力将十分突出,你们两个武功虽然高强,但是却不能掉以轻心。”
听着世子爷侃侃而谈,不三不四面露古怪。
怎么觉得这世子好像不那么弱鸡了,有股子莫名其妙的机灵劲儿呢?
当然了向暮没有吐露更多,比如她对这批刺客身份的猜测,再比如悬崖上救自己的神秘人……
向暮很清楚自己的目标,当下要去骊山书院读书,其他一切都可暂时抛却。
几人找了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了一夜,三个影卫也趁着这个时间给自己包扎了伤口。
翌日一早就在向暮的安排下大伙儿各奔东西。
不三不四先行一步,分别赶着马车奔向不同的方向。
而向暮则和不二一道,带着还在昏睡的伍月买了辆新的马车继续赶往骊州。
接下来几天,向暮这边果然风平浪静。
而几天的相处也让向暮找出了点跟伍月相处的门道,她们每到一个驿馆向暮必定带着伍月下去买一堆吃食。
她家五夫人是个小吃货,只要有好吃的就会乖乖听话。
眼看离骊州城就只剩下三日路程,这天向暮在给伍月买吃食时竟然遇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驿馆内来自五湖四海的商人熙熙攘攘,那辆简朴的马车原本不会引起向暮的注意。
但是马车上坐着的年轻公子吹的竹笛实在好听,向暮忍不住多望了两眼,然后就认出了吹长笛的公子……
竟然是那日刚穿越来时被自己摁在床上准备摩擦的美男。
一侧的不二低叹了声,“妈呀,诈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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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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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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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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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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