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江川丁牧云符羽>第437章 神奇火焰
  本以为这回是抓到了把柄,顺便狠狠打压一番科英学院和符羽,没想到,竟然牵扯出了铁甲军和造器处。

  说到天下未扫平,一众学子沉默了。

  平天下,既是先帝遗志,也是大瑨人的目标。

  大瑨以武立国,瑨人勤耕善战,沙场上骁勇善战酷爱立功,此前大瑨官员的利益基本上也都是从战场上获得的,素来是功高则官高。

  但是,自圣上登基以来,风向突然变了,圣上绝口不提平天下,提得最多的却是如何改善百姓的生活,如何造福于百姓,农耕、贸易,治理三江等等被屡次提到,于是文官被重用,商人的地位比较从前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相反军人的地位却是江河日下,以前一户一军,从军可减免赋税,现在改成了两户一军,鼓励更多的人去从事农耕和贸易。

  而自从贤王爷离开了铁甲军之后,军功激励也就不在了,没有了军功激励,世家子弟们自然也就没有了过去的夙兴夜寐靡有朝矣的刻苦精神,过起了安逸自在的生活,由此奢靡之风盛行,纨绔子弟日渐增多。

  人人都以为圣上没有了平天下的野心。

  然而,直到今日才叫这一番对话听得是醍醐灌顶,热血沸腾,似乎又找到了父辈们年轻时常常提起的热血之气。

  别人怎么想姑且不说,单说符羽,他一只手抱在胸前,另一只手摸着鼻子,哼笑了一声,双目盯着远处的观星楼看了一会,然后又转过头来不动声色地瞧着吴景灏。

  吴景灏素是机警,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之能,但是架不住早早市上的人实在太多,几乎整个书院的人都在此处,到处都是说话声,到处有人在抛问题给他,你一言我一语,他被淹没在无休止的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之中:

  “学长,多亏有你,不然也就没这么热闹的早早市。”

  吴景灏甚为谦逊:“不过是顺应诸位学子们的意思,在下不敢居功。”

  “学长,早早市可否再申请延时半个时辰?一月只待这一天,大家都想尽兴,若是不能尽兴的话,心中不免有些许遗憾,还望学长成全。”

  吴景灏颇有些为难:“求来这三个时辰,书院已是宽宏大量,不可贪心。”

  “学长……”

  “学长……”

  ……

  正在忙于应对之时,吴景灏的视线不经意地往地上扫了一眼,注意力顿时就被地上的火把给吸引了。

  具体来说,那是一根普普通通两尺来长,三根手指粗细的细长木棍,木棍是灰黑色的,一点也不起眼,可就是这样一根毫不起眼的木棍,在燃着了之后,竟然像是点了三昧真火一样。

  按理说,点燃的木棍掉在地上,很快上面的火苗就会越来越小,而后渐渐熄灭,这是因为地面潮湿,土有燥火之能,故而也就很难持续燃烧。若想持续燃烧大多是在木棍上浇了火油,那样不但会持续燃烧,还非得将木棍烧成了黑炭为止,或待到火油烧没了,火才能灭了。

  但是,这根木棍不一样,棍头上的那点小火苗,只有两根手指大小,始终噱噱地烧着,木棍着火的地方似是有个洞口,火苗便是从洞口里冒出来,就算是贴着地面在烧,也没有要熄灭的趋势。

  吴景灏担心飞出的火星子不小心点燃神火飞鸦,不假思索,伸脚便踩,再用力拧了一拧。

  放在平时,遇到这种落在地上的小火苗,最寻常的办法就是用脚踩灭,拧完了,火也就灭了,可这一回不一样,当他拧完之后,抬起脚,却发现火苗根本没灭,不但没灭还跟刚才一模一样,一点变化都没有。

  吴景灏心下便是一惊,连忙搬转过鞋底细瞧。

  今日他脚上穿的是从京城带过来的,从北境商人手中购得的牛皮软靴,这种软靴,鞋面通汗透气,鞋底柔软耐磨,豁然鞋底被烧出了一个洞,若是穿学院服配套的百纳底,恐怕已经烧穿。

  人群中一众人倒吸凉气之声。

  “学长,烧到你了吧?要不要紧?用不用去大夫处瞧瞧?”胡长坚一副大惊小怪的语气问道,一连三问,不等吴景灏回答,便冲着两个跟班说道,“你们也不查看查看学长到底有没有受伤,到底是怎么做事的?”

  那两个跟班乃是书院的寒门学子,名义上是尚方书院学长处,实际上跟在吴景灏身边跑跑腿做做事,虽说家境贫穷,却是一门心思的读书,伺候人的活儿没怎么干过,会的那些,还是进了学长处之后现学的,他们看得真真的,学长只是鞋底被火烧了,人并没受伤,所以也就没有当回事,不成想被胡长坚一顿斥责,心中好生憋闷,全都红了脸看着吴景灏。

  胡长坚忍不住又呵斥了一句:“真是一点眼力价都没有。”

  吴景灏是大少爷的性子,从小到大差奴使婢的习惯了,明明那两人跟自己是平起平坐的同窗关系,却从未平等相看过,自然也就不会替他们说一句话。

  不过,作为书院的学长,众人面前,学长的气派还是有的。在京城时,父亲安排他跟着吴字号总店的掌柜学做事,掌柜说过,以成大事者,即便惊慌也要做到不形于色,否则不能服众。这句话他一直铭记于心,见众人七嘴八舌地为自己讨要公道,抱拳道:“小事情,不碍地,有劳诸位担心。”

  胡长坚早就想要巴结吴景灏,可吴景灏始终不冷不热地相待,拒人于千里之外,一直愁找不到机会,机会终于是送上门了,岂能错过,便把曹曦文当成了垫脚石。

  “学长大度,那在下就更不能不替学长说几句公道话了。这位科英学院姓曹的同侪,你的火棍差点伤了人,你竟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还有没有点规矩了?”

  曹曦文不卑不亢地反驳:“同侪何出此言?在下以性命担保,此火并不会主动伤人。”

  胡长坚斥道:“到底是谁把火棍扔在地上?学长担心火苗扔在地上伤人,这才上去踩灭,到你嘴里,一句此火不会主动伤人,便将责任推了个干干净净,想不到你一个科英学院的学子,能做出神火飞鸦这般制工的人,却是一个巧言善辩之人,你还想怪在学长身上不成?”

  既然把曹曦文当成了垫脚石,说话也就不客气了“腾”地往前站了一步,腰杆子笔直,气势十足:“我且问你,你眼里还有没有院规王法了?”

  曹曦文愕然:“火棍扔在地上,不动它,怎会烧人?这跟院规王法有什么干系?跟我能不能做出飞火神鸦又有什么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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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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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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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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