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勤劳的农夫已经走出家门,来到田地里,小心翼翼的侍弄庄稼。
宽阔的官道上,一匹银色的强壮小马驹,驮着一个气质不凡的年轻人,踢踢踏踏的徐徐前行。
年轻人一身银衣,腰挂长剑,面容俊美,风度翩翩,深邃清亮的眼神随意的打量着周围,也掠过那些劳作的农夫。
这个年轻人正是姜七夜。
此地属于洪京近郊,离着北城门不足十里。
为了便于了解洪京,他刻意降临在京城周边,想亲身走走,亲眼看看。
毕竟对于洪京这座千年古都,他还是抱有不小期待的。
他座下的马驹,是金银山。
这段日子来,金银山在真武天宫的驯兽园里吃得好,睡得好,个头儿又膨胀了一大圈。
虽然还是一匹马驹,但体型已经跟普通的成年健马差不多大了,力量甚至超过大多数健马,可堪一骑。
虽然它有些不情愿被骑。
但奈何它根本斗不过一头万年老怪,只能认栽。
“传闻京城乃是天下首善之地,一路走来,的确没有个半个劫匪。”
“只是,这京城周边的老百姓,日子过的也不咋地啊……”
姜七夜看着那些面有菜色,衣衫褴褛,补丁摞补丁的农夫,不由的暗暗摇头。
看来这天下都一个样,弱者无论在哪里都不好混。
令他有些惊奇的是,远远的看到他经过,那些在地里干活的农夫,全都放下农活,诚惶诚恐的跪下来,对着他连连磕头以示尊敬。
等他远去了,才慢慢爬起来,继续干活。
这一幕,令姜七夜十分感慨,不愧是京城附近的老百姓,真是太有礼貌了。
但不知为何,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对他磕头并非个例。
但凡官道上经过一些衣冠楚楚的公子小姐,或者身穿官服的人。
那些农夫也都会磕头致敬,毫无例外。
姜七夜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同时,他查看了一番萧无仙、左天行、叶云召等人的记忆,很快便找到了这一切的源头。
在洪京这天子脚下,所有人明确的分为六个等级。
一等:神官。
二等:神血贵族。
三等:勋贵。
四等:官吏。
五等:平民。
六等:罪籍。
等级森严,壁垒分明,难以逾越。
洪京千里内,皇权深入人心,治安良好,世道稳定。
但要说这里的人们活在天堂中,那也不搭边。
仅仅从一些律法中,就能看出这个世道的残酷。
以下等犯上等,罪责加倍。
以上等犯下等,可罚银抵罪。
也就是说,如果那些低贱的农夫,不向路上的高等人行礼跪拜,即便被人家一刀宰了,也不过赔几两银子的事。
他们这种举动,只是京城脚下顺民们,用血领悟出来的生存之道。
其实这些法律全国通用。
只不过,一旦远离帝都,皇权无法深入,这些律法也成了摆设,最终演变成了赤果果的弱肉强食。
毕竟,真正当权的神血贵族只是少数。
而且因为某些原因,他们极少会离开洪京。
这也导致洪京与皇朝其他地方的巨大差异。
“唉,这世道,简直比前世的封建王朝都要落后和野蛮……”
姜七夜摇摇头,有点失望。
从小在寒阳城长大的他,只觉得这京城的空气味道都不对,把人驯服的像家畜,一点血性和尊严都没有。
好吧,这等险恶的世道,弱者能活着已经不错了,又何必奢求太多。
他骑着金银山,悠然的行走在宽敞的官道中央。
走着走着,远处的巍峨城墙已经遥遥在望,他却渐渐发觉有点不太对头。
现在时辰有点早,路上行人不算多。
但偶尔经过的行人,却都对他指指点点。
有的甚至报以幸灾乐祸的冷笑,仿佛在等着看他的笑话。
他侧耳一听,很快明白了究竟。
身后不远处,一辆普通的马车上,一对叔侄的对话传入了他的耳中。
“小哲啊,京城不是我们灵风城那种小地方可比的,这里规矩大,贵人也多,出门在外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若不小心出了差错,冲撞了贵人,随时可能会丢掉小命的……”
“叔,你都说了几百遍了,我又不是聋子,早就记住啦!”
“嘿!你这孩子还不耐烦了?有叔在旁提点你,你该感到庆幸才对!
你看看前面那个小年轻,虽然看起来出身不错,但明显是第一次来京,也没个人提点,竟然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中央,这要有贵人经过,说不定就要倒大霉!”
“叔,你咋就知道人家不是贵人?万一人家是京城哪个大家族的子弟呢?”
“嘿嘿,你叔我在京城混了几十年,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那小子身上的衣袍虽然做工考究,气质也不俗,骑的宝驹也金贵。
但他身上没有任何京城世族的标志,而且明显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所以说,你小子要学的东西多着呢……”
姜七夜听着身后叔侄的交谈,不禁摇头失笑。
特么的,老子堂堂神变老怪,竟然被一个贩夫走卒给鄙视了。
不过,当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却发现被人鄙视,还是有点道理的。
原来在这京城地界的官道上,走路的规矩也大得很。
一些贩夫走卒,只能紧紧的贴着路边行走。
一些富家子弟和威武官差,可以稍稍偏中一点,但也是贴边。
道路中间,最平稳宽敞的地方,却都给留了出来,宁可空着,也没人走。
也只有他一个人,骑着马驹,悠然的走在路中央。
“这特么的……连走路都要分个等级,这日子还让不让人过了?”
作为一位万年老怪,姜七夜表示有点不爽,对洪京的第一印象又下降了一截。
“算了,老子是来成亲的,尽量不要生事,还是入乡随俗吧!”
姜七夜自嘲的笑了笑,踢了踢金银山,让他贴边走。
然而,金银山这会儿反而来了马脾气,就喜欢走中间的平地,不喜欢走路边。
恰在这时,后方传来一阵轰隆的铁蹄声。
却见四名骑着龙鳞宝驹的甲士,并排开道,轻驰而来。
四骑后方几百米外,跟着一辆高大奢华的银色马车。
再往后,还有三十多名甲士护卫,个个披坚执锐,威风凛凛。
马车上插着一杆小旗,旗面上绣着一个三足的小兽图案。
那是洪台八姓之一杨家的标志。
姜七夜曾在杨洪舟的马车上,见过这种标志。
很显然,来人应该是杨家的人,属于极其尊贵的神血贵族。
刚来到京城,就遇上杨家人,要说是巧合,那也的确太过巧合了。
姜七夜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冷笑。
话说达到他这个境界的强者,已经渐渐不再相信巧合了。
所有的巧合,都是命中注定,也算是另类的必然。
四名开道的骑士,已经越来越近。
这时,金银山却倔强的不肯打弯,似乎在以这种方式向姜七夜抗议,表明它绝不是一匹任人摆布的马驹。
“呵呵,小家伙,你肯定没听过一句话,胳膊拧不过大腿。
在你能够主宰一切之前,要学会苟,学会忍,知道么。
等你什么拥有老子这般实力了,才勉强能够为所欲为。”
姜七夜很是好为人师的给金银山上了一课,旋即稍稍用力,将金银山强行挪离了道中间。
轰隆隆——
四骑从旁轻驰而过。
同时,姜七夜身上响起“铛”的一声重响。
“嗯?”
姜七夜眼神微眯,不由的心头火起。
一个骑士在经过身旁的时候,竟然随手砍了他一刀!
这特么的!
虽然也怪老子没躲,但你也太不讲武德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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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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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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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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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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