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大小姐。”司开车离开。
今天是周六,寺庙里的人还挺多的,三个人在寺庙门口买了点长香,拿进去。
白水寺是百年古寺,一走进去,鼻尖就萦绕一股燃香味,微微刺鼻,但并不让人感觉讨厌。
沈听雨走在霍燃旁边,看着周围的景观,大概是佛门重地的原因,一来到寺庙,心中自然而然产生一种敬畏。
大殿之中,青烟袅袅,如来佛祖金身像坐落在庙堂正中央。
正殿前面的寺院中间,坐落着一只很大的青铜香炉,里面铺满香灰,从里面飘散出一股独属于寺庙的雅致香味。
沈听雨抿了抿唇,抬眸看向正殿上的房瓦,大概是昨天下过雨的缘故,再加上现在的天气也不怎么好,瓦砾上方雾蒙蒙的,看起来有些朦胧,像是一部黑白电影中的某个片段。
走进正殿,寺庙内的小和尚,双手合十,说了一句阿弥陀佛。
霍初宜笑了笑,她认识这个小和尚,“我来还愿,顺便再捐点香油钱,也不多,就捐五百万吧。”
“多谢施主。”小和尚又说了句阿弥陀佛,领着霍初宜去上香。
沈听雨抿了抿唇,走到蒲团处,点着长香,跪在蒲团上,沈听雨虔诚地看着如来佛祖的真身像,在心里说出自己的心愿,随即三拜佛祖。
小和尚接下沈听雨手上的长香,走到供台后,把香插进香炉里。
霍燃压根没进正殿,在门口等沈听雨和霍初宜。
霍初宜早就把一切都打点好了,小和尚从正殿出来,领着三人去后院禅房。
三个人一人一间禅房,离得不太远,只住一晚上,还是很方便的。
沈听雨刚走进房间没一会儿,空气中就响起敲门声,这时候,沈听雨正准备换衣服,才脱了羽绒服,连忙又穿上,把找出来的内衣塞进背包里。
沈听雨走到门口,打开房门,站在门口的是霍初宜,沈听雨送了口气。
“姐姐,有事吗?”沈听雨声音软软的。
霍初宜背着手,笑吟吟地看着沈听雨,“没什么事,我来就是告诉你,今晚早点休息,明天我们一起去爬山。”
白水寺就在山脚,后面就是S市的白水山。
沈听雨点点头,“好。”
在B市,很少有机会爬山,这次有机会,沈听雨自然不会放弃。
“嗯。”霍初宜应了声,摸了摸沈听雨的头发,“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姐姐再见。”
晚上。
沈听雨本来是想听霍初宜的话,早点睡的,但可能是入睡时间太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黑暗中,沈听雨叹了口气,翻身下床,打开手机的手电筒,走到桌子边,桌子上有一盏小马灯,沈听雨放下手机,拿起旁边的火柴,点着小马灯的蜡烛。
随即,沈听雨甩灭火柴,提着小马灯走出禅房。
外面天色很黑,晦暗的苍穹上,连一颗星星都没有。
沈听雨抿了抿唇,重新回禅房,再出来时,手中有一个小板凳,沈听雨坐在门口,小马灯放在旁边,她抱着膝盖发呆。
过了会儿,沈听雨又回房间,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充电版暖手炉,来到门口,抱着小小的暖手炉继续发呆。
“沈同学,吃红薯吗?”
一道清澈且让沈听雨熟悉的声音传来,随之而来的热乎乎的烤红薯香味。
沈听雨抬眸,霍燃站在她面前,右手手臂递向她,棕色油纸袋上依稀可见一个卡通的胖红薯图案。
“霍燃,你怎么有烤红薯?”
沈听雨脑子不够用,暂时停机几秒钟。
白水寺远离市区,这一片荒凉得很,沈听雨和初宜晚饭都是在寺庙吃的,不对……沈听雨忽然想起来,今天晚饭时霍燃不在。
怪不得吃饭的时候,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原来是少了一个人,这猪脑子!
霍燃见她发呆,弯起唇角笑,“我又不是鬼,瞧你这呆样,吓到你了?”
“没……没有。”沈听雨手忙脚乱去接红薯。
下一秒,“咔哒”一声后,伴随着骨碌碌的声音,手中的小暖炉滚到霍燃脚边。
小手炉是可爱的小熊形状,落在霍燃脚边,莫名其妙的有些尴尬。
沈听雨眨眨眼,心里庆幸现在是晚上,霍燃看不清她猴屁股一样的脸。
霍燃弯腰把小手炉捡起来,握在手里,还挺暖和的。
“你先吃红薯吧,我玩一会儿这个。”霍燃抬了抬手,好让沈听雨看清他手中的东西。
沈听雨点点头,“好。”
夜色浓郁,禅房里没开灯,光线很波,霍燃也没再去屋里拿凳子,就这样往沈听雨侧前面的台阶上一坐。
从沈听雨的角度可以看到少年优越侧脸轮廓,和长睫铺在眼帘下的阴影。
小马灯光线虚弱,少年大部分都隐在黑暗中,他安安静静垂着眸,似乎是在研究手中的小暖炉。
沈听雨不明白一个暖手炉子有什么好看的。
她抿了抿唇,先是把小马灯拎起来放在两人中间,然后就着灯光,隔着油纸袋把红薯掰成两半。
一半递给霍燃,“霍燃,我们一人一半。”
霍燃转过身,笑了下,“特意给你买的,你吃吧。”
听到这话,沈听雨的心跳仿佛漏掉一拍,她抿了抿唇,咬了口烤红薯,点点头。
“好。”
空气中重新变得安静,红薯香甜,还有点烫,很适合这个春寒料峭的夜晚。
吃了几口红薯,沈听雨看向霍燃,他低着头,专心看着什么东西。
沈听雨眨了眨眼,恰好这时,霍燃侧了侧身子,沈听雨看清他手中的东西是什么。
小香炉应该被霍燃塞进兜里了,现在,霍燃手中捏着一个类似于香囊的小东西,他看得认真,沈听雨没有打扰他。
等沈听雨把烤红薯吃完,霍燃把她的小手炉还给她,在小马灯昏黄的光线中看着沈听雨,“不早了,赶紧睡觉吧,明天不是还要爬山吗?”
“嗯。”沈听雨点点头,站起身,提起小马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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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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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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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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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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