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军将士在营中喝得热火朝天,刘逸麾下大军却悄悄摸到了山脚下。
赵云、童风、张燕、张任等大将蓄势待发,准备对袁绍大军发起进攻。
刘逸跨着青玉麒麟驹,遥望山巅灯火,心中颇为感慨。
仔细想来,这黑风岭跟刘逸还真是有缘。
刘逸第一次到黑风岭,是以凤凰山弟子的身份护送甄家商队,枪挑九山十八寨,奠定了首席弟子的威名。
第二次来黑风岭,刘逸以少胜多,设计击溃了程远志与邓茂的数万黄金军,展现出超卓于时代的军事才华。
今日在黑风岭奇袭袁绍,是刘逸第三次在此地用兵。
刘逸这次要争夺的,是无可争议的天下霸主!
刘逸的弟子陆逊手执令旗,策马立在刘逸身侧。
他的内心无比激动与兴奋,脸上却如古井般丝毫不起波澜。
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今夜之战,是陆逊的首战,也是陆逊成名之战。
黑山玄甲军早就准备好了引火之物,火油硝石一应俱全,只待陆逊下令。
一刻钟后,山谷之中大风骤起,山间的树木被风吹得呜呜作响,狂风直吹袁军营寨。
陆逊挥动令旗,下令道:
“点火!”
刘逸麾下诸将得令,率军齐出,冲到袁军大寨之前,顺着风向引燃了袁绍军寨。
“南寨走水了!”
“北寨也起火了!”
“中军大寨火起,快来救火...”
袁绍与一众文武在帐中喝得正高兴,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凄厉的喊杀声。
袁绍心中暗觉不妙,连忙率众奔出大帐,探查外面的状况。
他刚刚走出营帐,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
黑风岭九座山头,七百里连营,全部燃起了熊熊烈焰。
火光冲天,将黑风岭映得有如白昼,场面极为壮观。
就连袁绍的中军主寨,也被烈焰所点燃,无数的士卒哀嚎着向外奔逃,相互践踏而死者不计其数。
“嗖!嗖嗖!!”
袁军营寨内的大火已经烧得够旺了,依旧有烈焰箭矢如雨幕般抛射入寨。
袁绍彻底懵了,连身躯都有些发软。
“怎…怎么会这样?
陆逊不是一个黄口小儿,对我军畏惧如虎吗?
怎么会突袭我军大寨!
还放火烧营?!”
沮授高声道:
“主公啊,我们是中了刘逸的奸计了!
他之所以把陆逊这个黄口孺子提拔上来,就是想要麻痹主公!
我大军皆屯驻于山林之中,这一场大火下来…我军彻底完了!”
“刘逸怎会如此歹毒!”
袁绍热血上涌,大喝道:
“八十万大军,我的八十万大军啊!
我要跟刘逸拼了!”
“主公,现在不是跟刘逸拼命的时候。”
谋臣审配对袁绍劝谏道: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没了冀州,我们还有青、幽、并三州,韩琼的十万大军还在!
只要主公在,河北就不会丢!”
经审配这么一劝,袁绍也冷静了下来。
他点点头,说道:
“说得对,我还没有输。
待我回去重整兵马,与刘逸再战!”
“重整兵马?
你怕是没这个机会了。”
只听“轰隆”一声巨响,一名身着黑色战甲的将军暴力破开了袁军营寨,正是刘逸麾下大将童风。
在童风身后,无数玄甲黑山军汹涌而入,对寨中慌乱的袁军士卒展开杀戮。
童风大喝道:
“奉吾王之命,生擒叛国之贼袁绍!
袁绍,你大势已去,还不束手就擒?”
童风身着啸天战甲,宗师境的强大战力显露无疑。
袁绍麾下大将颜良对身旁的文丑道:
“贤弟,你护着主公先退。
这童风就由某来抵挡!”
“好,兄长小心!”
文丑也知道此时不是跟颜良客套的时候,率领一众精兵猛将护着袁绍往寨外杀去。
袁绍身边还能保持理智的士卒,只剩下他麾下的亲卫营,约有一千之众。
这些人是袁绍从数十万大军中精挑细选而出,每一人都有堪比百人将的实力。
哪怕遇到敌军纵火夜袭,亲卫营也不会慌乱。
依靠着文丑这位宗师猛将和亲卫营的强大,袁绍逐渐远离中军大寨,向山下奔去。
眼看着到手的功劳要飞了,童风连忙带人追赶,却被一柄冷冽的长刀拦住了去路。
此刀杀机四溢,手执长刀之人,是一名身高九尺,膀大腰圆的壮汉。
袁绍麾下河北四庭柱之首,颜良!
“童风对吧,颜某久闻你的大名了。
有吾颜良在此,尔等休想伤害吾主分毫!”
“那我就先斩了你,再杀袁绍!”
童风一向是行动派,不服就干。
既然颜良敢执刀挡在自己身前,童风就必须宰了他。
童风施展出虎啸噬灭枪法,一杆长枪大开大合,以狂猛霸道之力砸向颜良。
颜良走得也是以力破巧的路子,不惧童风攻势,挥刀与童风斩在一处。
二将交手的位置虎啸阵阵,刀罡纵横,寻常士卒根本无法插手,只能散开去寻找其他对手。
在刘逸的培养下,童风的实力本就强于颜良。
再加上有啸天战甲的加持,不到五十个回合,童风就将颜良牢牢压制。
“颜良,我看你也是个好汉子,何苦为袁绍那庸主卖命?
不如投效吾主刘逸吧!
只要你愿意投降,我袁举荐你为将。”
颜良奋力挥刀,挡住了童风的长枪,气喘吁吁道:
“吾颜良为主尽忠,誓死不会投降!
童风,你想要立功,只能把颜某的头颅斩了去!”
“够硬气,你也算是一条好汉。
既然如此,小爷便成全你!”
童风瞬间收起长枪,手掌处出现两只锋锐的金属爪。
他身形一转,与颜良错身而过,两人便都立在原地不动,画面有些诡异。
周围的士卒们甚至分不清,童风跟颜良为什么不继续打了,到底是谁胜了。
颜良遥望袁绍离去的方向,脸上显出一丝微笑。
“主公走远了,你不可能追得上他。
颜良的使命,也到此为止了。
只是可惜,不能亲眼见证主公成就霸业,吾实憾矣…”
颜良说罢闭上了双目,他的脖子处出现一条血线,紧接着就有大量的鲜血涌出,身躯轰然栽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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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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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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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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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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