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今晚,将士们应该就能痊愈。”
“元化先生,辛苦了。”
刘逸对华佗的回答非常满意,拥有专业化的医疗部队,能对大军起到极大的辅佐作用。
“医者父母心,医三军将士之疾,是老朽本分。”
华佗想了想,又对刘逸说道:
“秃龙洞附近的四眼毒泉皆有剧毒,不可让士卒饮用,主公需下令让将士们到别处取水。
由于毒泉中的毒气汇聚,每日都会升起瘴气。
大军想要前行,必须得在未、申、酉三个时段通行,方可无事。
老朽已让医疗营为大军准备了薤叶芸香,将士们只需以口含之,就不会沾染瘴气。”
听了华佗之言,刘逸心中只有两个字,那就是专业!
看看人家华佗,自己什么都没说,就把医疗营能做的事全部都做到极致。
这样的臣属,是所有主公梦寐以求的人才。
“此战若胜,元化先生居功甚伟!”
“臣下不敢居功,只愿主公早日讨平南蛮,还我益州百姓安宁。”
有了薤叶芸香和治疗毒箭的药物,汉军再无顾忌,长驱直入。
屯兵在秃龙洞的孟森得知此消息,整个人都麻了。
他本来以为凭借毒泉雾瘴能够拖死刘逸,拖到汉军绝望撤兵...
没想到四眼毒泉连一天都坚持不了!
孟优心急如焚,对孟森问道:
“父亲,汉军不惧毒瘴,攻过来了!
我们该如何是好啊?
要不然...逃吧!”
看着孟优心惊胆战的样子,孟森摇了摇头。
此子如此没有胆魄,恐怕担不得南中大任。
他越发怀念自己勇猛的儿子孟获了。
孟森沉声道:
“我们南中子弟,何时惧怕过汉人?
上一战之所以会败,是因为刘逸用伏兵,打了咱们一个措手不及。
如今我等准备充分,不会再给刘逸任何机会。
我早已派人去请乌戈国主,算算时间他也差不多快到了。
他麾下的藤甲兵刀枪不入,所向无敌,可灭汉军。”
乌戈国乃是南中最为强大的势力之一,国主名为兀突骨,此人有一丈二尺高,正常人吃的五谷饭食他从来不吃,反而喜欢生吃毒蛇猛兽。
可能是猛兽吃多了,兀突骨身上长满鳞甲,力大无穷、刀枪不入,唯一的弱点可能就是智商较低。
按道理来说,以兀突骨的强大足以一把捏死孟森,自己来当南蛮王,可他偏偏对孟森言听计从,忠心耿耿。
兀突骨手下有一支藤甲兵,约有万人之众,他们装备的藤甲采自深山老林的岩壁之上,采下来之后放在特殊的油中浸泡,泡上半年再取出来晾晒。
晾晒半年之后,再放到油中浸泡。
这个过程重复十余次,才能得到一副藤甲,可以说此物珍贵无比。
人穿上藤甲之后,可刀枪不入、经水不侵、渡江不沉,堪称神器。
再加上穿着藤甲的乌戈国军个个力大无穷,一万藤甲军放在战场上,足以横扫数万敌军。
不到半日,乌戈国主兀突骨便率藤甲军赶到。
这些身穿藤甲的士卒还算正常,兀突骨就长得太恐怖了。
他身材高大,面目狰狞,就像一个恶鬼一般。
关键是他的一身鳞片,让人看了不寒而栗,刘焉看了都感觉身体不适,差点没吐出来。
随着刘逸攻势越来越猛,刘焉也产生了自我怀疑。
他想不明白跟这些蛮人合作来算计益州,到底是对是错。
孟森上前抱了抱兀突骨庞大的身躯,大笑道:
“兀突骨,我亲爱的兄弟!
我终于等到你了。
现在有一群汉人残杀咱们南中的族人,如果你不来,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兀突骨喉咙沙哑,含混不清的说道:
“给他们死!”
孟森笑着附和道:
“对,所有胆敢进犯之人,咱们一个都不能放过。”
有了藤甲兵,孟森就有了底气。
据守在秃龙洞,会让擅长野战的藤甲兵施展不开,于是兀突骨便不再采取守势,率大军向刘逸发起了进攻。
两军对阵于旷野之上,刘逸看到明显比其他蛮人高了半头的兀突骨,也有点发懵。
不为别的,主要是这货长得实在太非人类了。
兀突骨身高丈二,身上挂满了密密麻麻、墨绿色的鳞片。
他的头发极长,像狮子的鬃毛一样披散在肩上。
两只眼睛瞪如铜铃,眼色赤红,眼中没有一丝属于人类的感情。
嘴一张开,就露出一嘴獠牙,跟狮子虎豹没什么两样。
郭嘉也被这货吓了一跳,忍不住开口对杨锋问道:
“这是什么猛兽,当真可怖!
是你们南中特产的野兽吗?”
杨锋一头黑线,对郭嘉说道:
“他是乌戈国主兀突骨,是一个极难对付的狠角色。
若是一对一战斗,整个南中几乎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就算是想要用大军的力量杀死他,也很困难。”
“这么说,这玩意是个人?”
郭嘉算是长见识了,惊叹道:
“人能长成这个模样,当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兀突骨率藤甲军向前,他的双脚踏在地上,发出‘隆隆’的响声。
藤甲军浑身披挂藤甲,头戴藤甲斗笠,手执钢叉,造型很是奇特。
杨锋对刘逸解释道:
“主公,这藤甲军身上的战甲坚韧异常,刀剑难伤,寻常士卒与他们硬碰硬太吃亏了。
不过此物也不是没有弱点,藤甲在油中浸泡而成,最为怕火。
若是用火攻之计,藤甲军就不足为惧了。
火攻之术,祝融氏的火焱军最为擅长。”
祝融烈阳在旁附和道:
“妹夫,我愿意回去劝父亲,让他助你破敌!”
刘逸笑着摇头道:
“藤甲可是个好东西,一把火烧了太可惜了。
这上万副藤甲,我要了。
至于让岳父倒戈之事…还不急,藤甲军我有办法对付。”
“汉升,先放箭试试藤甲军的实力。”
“诺!”
黄忠得令,指挥刘逸麾下精兵对藤甲军抛射箭矢。
一轮轮箭雨从天而降,若是普通蛮兵早就死透了。
可汉军锋锐的箭矢却不能穿透藤甲,无法对藤甲军造成有效杀伤。
蛮王孟森见状哈哈大笑道:
“藤甲军举世无敌!
刘逸,见识到我南中子弟的厉害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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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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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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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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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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