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两封密信交到刘逸手中,刘逸随手翻了翻,对赵云和童风笑道:
“魏延和徐盛果然是人才,我没看错他们。
现在二人已成功混入张牛角和程远志麾下,这是他们送来的书信。”
赵云问道:
“信上怎么说?”
刘逸轻声说道:
“据徐盛所言,程远志的部队从涿郡而来,越过中山郡一路疾行,如今已经接近常山郡边界了。
而张牛角则在寨中深沟高垒,明显要采取守势。
根据两路黄巾的状态,他们定是想联合起来攻伐我军。”
童风闻言眉毛一竖,傲然道:
“乌合之众人数再多,照样是乌合之众!
联合起来又怎样?
依旧不是我军的对手!
师兄,你把剩余的五千步卒给我指挥,我来为你抵抗程远志!”
刘逸摇头道:
“两路黄巾我倒是不惧。
不过若是真让他们一起来攻,我军腹背受敌,损失也必然不小。”
刘逸说着,将手指按在摆放于长桌的地图上。
“此处是我军的位置,现在跟张牛角所部陷入僵持。
这里是常山郡与中山郡的边界,以程远志所部的行军速度,今夜便至此处。
子龙,你看看这个地方是不是有点眼熟?”
赵云瞳孔一缩,脱口而出道:
“此处…是黑风岭?”
想当年,刘逸和赵云习武刚刚有所成就的时候,曾护送甄逸前往中山郡。
在途经黑风岭的时候,与九山十八寨的盗匪战了一场恶战。
刘逸单骑斩李黑,马踏群贼,成就了凤凰山弟子的赫赫威名。
刘逸微笑点头道:
“就是此处,黑风岭地势险要,山路狭窄,非常适合伏击敌军。
我们前往此处设下埋伏,程远志所部必败!
失去了程远志这五万人的支援,张牛角就好对付多了。”
“好计!”
赵云大喜道:
“主公,我随你去!”
“不用,这一战我带子虎去就可以了,子龙留下的守好大营。”
刘逸对赵云和叮嘱道:
“张牛角不足为惧,不过黄巾军的圣女张宁的可是个聪明人。
如果连让她看出我军的虚实,很可能被挥军强攻,我们的努力就前功尽弃了。
唯有子龙留下,才不会被他不禁看出破绽。”
赵云拱手应道:
“既如此,我定为主公守好大寨!”
商议好御敌之策,刘逸带着童风、夏侯兰,率两千玄甲龙骑和两千步卒火速起程,奔赴黑风岭。
黑风岭道路崎岖,两侧都是万仞高山。
刘逸选了一处黄巾军的必经之路,让步卒砍伐树木,制作滚木礌石,在山壁两侧设下埋伏。
山上的步卒,皆由夏侯兰统领。
刘逸则带着童风,以两千精锐玄甲龙骑伏于山谷之外,静候程远志大军。
山谷树木丛生,从远处看根本看不出虚实来。
就算有斥候提前探查,只要伏兵不主动露面,他们也很难察觉到。
童风仰头看着陡峭的山壁,感慨道:
“师兄,这山谷简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
你当时是怎么击败那些山贼的?”
刘逸笑着说道:
“九山十八寨的山贼,多是些乌合之众。
我杀了他们的寨主,这些贼寇就一哄而散了。
若是有训练有素的将士埋伏于此,我当时也不可能取胜。”
九山十八寨的贼寇弱点很多,他们没有军队的强弓劲弩,也没有军队的意志力。
最重要的是他们对于甄家商队的轻视,以为靠人多一拥而上就能取胜,没有设下陷阱。
不过刘逸可不是山贼,他已经在黑风岭布下天罗地网。
只要黄巾贼寇敢来,绝对难以逃脱。
夜半子时,月黑风高。
程远志、邓茂率五万黄巾军途径黑风岭,山谷中一片漆黑,仅有天上的月亮洒下点点亮光。
山路难行,程远志命士卒点起火把,火光在深谷中连成一片,宛如一条蜿蜒爬行的巨蛇。
“呜啊、呜啊、呜啊…”
一群乌鸦被大军的脚步声惊起,鸣叫着向天飞去。
邓茂啐了一口,说道:
“这鸟叫得人心烦,真晦气!
若不是有那骑都尉刘逸,咱们还在涿郡快活呢。
我听说刘焉老儿不敢跟咱们黄巾交战,让一个叫刘备的乡勇头目领兵出战。”
“听说那刘备有两个结义兄弟,一个叫关羽,是个卖枣的。
还有一个叫张飞,是个杀猪的。
就这群乌合之众还想征讨咱们太平道,简直不知所谓!”
程远志沉声道:
“刘备不过癣疥之疾,兴不起什么风浪。
骑都尉刘逸,那可是能斩杀乌桓单于丘力居的猛将,大意不得。”
邓茂咬牙道:
“刘逸!
我可记着他呢…
当年就在这黑风岭,咱们引山贼夺取甄家的财货,以充军资。
都怪这刘逸,坏了咱们的好事。
那时候咱们就应该下手把他除了!”
说起这件事,程远志也有些后悔。
他也想不到,一个斩杀山贼的少年会成长为大汉名将,还率军跟他们太平道作对。
不过此时木已成舟,程远志只能说道:
“我们现在把刘逸灭了也不晚。
汉军不过数千士卒,我大军加上张牛角的部队,足以把刘逸和王芬吃掉。”
邓茂点头道:
“也好,收拾了刘逸,回头再弄死刘备那个卖草鞋的。
他娘的,姓刘的就没一个好货!”
邓茂骂骂咧咧的率军一路前行,丝毫没意识到危险临近。
两侧山壁,早早埋伏在此处的两千汉军严阵以待。
一名屯长对夏侯兰说道:
“将军,贼军已经进入咱们的埋伏了,要不要下手?”
夏侯兰望着山下闪亮的火光,可以清楚的看到黄巾军已然进入了山谷。
他轻轻摇头,对屯长说道:
“主公有令,等他们发信号再出手。”
刘逸与童风也看到了踏入深谷中的黄巾军。
童风兴奋的攥紧了拳头,对刘逸说道:
“师兄,你真神!
敌军入瓮了!”
刘逸观察着黄巾军的动向,轻声笑道:
“进入此谷,贼军便插翅难飞。
子虎,放响箭。”
“诺!”
童风大声应诺,弯弓搭箭直向天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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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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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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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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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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