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你的思维方式,带入到与你交流的人,对待异族,你要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习俗信仰、文化体系。
有可能伱觉得,诗词歌赋是最美的东西,他们觉得盐巴更加美好。
有可能你觉得,他们需要某些奇特的象征,实际上他们只想要钱。
某些你觉得离经叛道,甚至难以理解的事情,可能只是他们的习惯。
我听说过某个喜欢探险的部族,最大的祝福是‘死的越远越好’,如果他对你说这句祝福,你什么感觉?
我做了这么多年礼部尚书,见识过无数异族使节团,得到的最大、最重要的道理,就是要尊重他人文化。
不要把你的常识、你的文化,当做是对方的常识、对方的文化。
这样很可能会出现问题!
这种问题应该掐灭在萌芽!
这是作为使节应该有的准备!
没做到,说明你不是合格的使节!
当你真正的了解他们,并且在自身底线内提供他们需要的东西,那么你就会发现,很多事情会非常简单。”
李寻欢站在苗寨外面,脑海中回忆着出发之前,父亲的谆谆教诲。
他已经走了三十九家苗寨,对父亲教导的知识,有了更多的理解。
理论上来说,这次使节之行,并不是那么的顺利,至少在拜访这三十九家苗寨之前,倚仗的全都是武力。
沐英镇守滇南的大军,是李寻欢背后最大的依靠,这个道理没错,但不能万事皆动武,对外需要恩威并施。
先前沐英大发雷霆,血腥屠戮,展示了大明的威严,表示大明军队的战力没有衰弱,反而变得越来越强。
沐英展示武力,李寻欢展示怀柔。
对于他这个年轻官吏而言,即便有老爹的教导,也很难把握“度”。
这需要沉稳的内心,丰富的知识,敏捷的应变,充足的历练,是数十年的经验积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好在,他是李寻欢。
李寻欢是天才。
二十多岁就能高中探花的天才。
他看过家中的藏书,看过沐英搜集到的资料,脑中预想过无数种情况。
他擅长的武器是飞刀,而且把飞刀这种武器,提升到绝世无双的境地。
小李飞刀不是一天就能练成的。
“例不虚发”这四个字,需要付出多少汗水,多少辛劳,多少信念,唯有亲身经历者,才能有深刻领悟。
李寻欢的手很稳,手不稳无法发射绝世无双的飞刀,他的性格更稳,如果内心不够稳,手怎么可能稳呢?
李寻欢的反应很灵敏,射出飞刀的机会只有一个,如果不能把握住,要么无法出手,要么不再例不虚发。
飞刀只能出手一次。
要么敌人躺下,要么自己躺下。
所以李寻欢内心很稳,反应很快,目光很准,出手便能拿捏要害。
走过的苗寨多一座,李寻欢的信心便提升一层,原本的那些忐忑,早就随着一次次成功,彻底烟消云散。
复述父亲的叮嘱,不是因为担心出现问题,而是他一以贯之的谨慎。
这座苗寨非常庞大,不仅大,而且苗疆某位绝顶高手,便出身于此。
曲仙洲!
这个名字似乎不是很有名。
至少在沈炼的记忆中,对他只有浅浅的记忆,似乎是个普通龙套。
实际上曲仙洲武功高深莫测。
曲仙洲此生有个劲敌,便是阴癸派唯一的传人,魔道凶人赤尊信。
两人昔年因为争抢地盘,前前后后交锋十几次,结果均是不分胜负。
根据两人的武道特点,分析这十几次平手,曲仙洲甚至稍胜一点点。
原因很简单,曲仙洲的武器并非刀枪剑棍这种常见兵刃,而是流星锤,具有非常非常非常明显的“破绽”。
赤尊信平生最擅长的,便是根据敌人兵刃的破绽,选择克制的兵刃,靠着兵刃的优势,一点点碾压对手。
流星锤可以破解么?
当然可以!
至少赤尊信可以。
对付长鞭、铁索类的武器,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带有利刃的护臂,在对方出手的瞬间,主动冲锋,拉近距离。
一寸短,一寸险。
即便是“鬼索”凌战天,看到赤尊信以护臂为武器,也会自认不如。
还未比斗,心气便彻底输掉!
换而言之,在兵刃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两人打成平手,至少曲仙洲某几块长板,肯定稍稍强于赤尊信。
曲仙洲很强,但再怎么强,也只不过是苗寨的供奉高手,对于持着耗节的李寻欢,不敢有一丝一毫无礼。
他甚至跟在祭司身后,带着徒子徒孙迎接李寻欢,不过没说太多的话。
曲仙洲不喜欢说太多的话。
他觉得说话应当简单精练,李寻欢文绉绉的话语,只是在附庸风雅,与其说那么多,不如直接谈合作条件。
什么东西都是虚的,肉眼可以看到的金银珠宝、丝绸瓷器,才是真实。
李寻欢经历这么多苗寨,知道如何与他们打交道,说完场面话之后,立刻提出条件,让对方思索是否合作。
其实用不着思索。
因为他们没有不合作的权力。
这是家大型苗寨,地势险峻,如果有别的苗寨鼎力相助,就算沐英带领五万大军进攻,也能坚守三四个月。
可惜,他们没有这个机会。
到达这里之前,李寻欢拜访周围所有的苗寨,把他们的助手拉拢走。
合作,可以继续存留下去。
不合作,无需沐英出手,周围那些簇拥他们的苗寨,立刻就会反噬。
那些人会主动带路,带领大明军队覆灭他们,除掉所有高层人物,然后瓜分他们的地盘、百姓、金银宝物。
团结合作?
确实非常团结。
只不过换了新的团结对象。
就好似推倒多米诺骨牌,从第一家苗寨决定合作,倒向大明,其余苗寨便只有两个结果,要么降,要么死。
没有别的选择!
沐英不会给他们别的选择!
辛辛苦苦经营这么多年,沐英要做的是大口吃肉,吃的肚皮溜圆,才会丢出骨头和肉汤,送给土司们享用。
想吃肉,可以,必须出力。
派出祭司随行解毒、治伤;派出青壮随行探路、作战;派出高手击杀敌对的高手;派出圣女宣扬大明优越。
雪千寻就在做类似的事情。
这位刚刚继任的黑苗圣女,此刻再无半分重伤姿态,恭恭敬敬的
——跪倒在沐英身前!
不是臣服,而是见礼。
很少有人知道,雪千寻除了黑苗圣女之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她是沐英的义女。
她五岁那年,被沐夫人收养,只不过多在于内宅,很少有人知晓。
雪千寻成为苗疆圣女,是因为某次出门历练时,大祭司找上门来,表示你是候选圣女,请随我回去学蛊术。
沐英和雪千寻商议许久,觉得这是绝好的机会,于是雪千寻跟随大祭司去学习蛊术,沐英则帮她伪造身份。
大祭司查到的所有资料,全部都是沐英伪造的,无论他如何查证,雪千寻都绝无问题,因此放心的教导。
雪千寻没有露出破绽。
因为她不需要执行任务。
她只需要跟着大祭司学习蛊术,然后继承黑苗圣女的位子。
现在多了另外一重任务。
就是在站稳脚跟之后,在诸多苗疆长者的见证下,拜沐英为义父。
“乖女,月亮山如何了?”
“原本很是躁动,如今已经被孩儿彻底压下,不过还有些暗涌,那些人不服从我,还对大祭司产生质疑。”
“乖女别怕,为父这就帮你把他们全都除掉,余下的那些人,只要你带去足够的好处,他们就会认同你!”
“老爹还是这么暴躁,修身养性这么多年,怎么没点长进?若是让娘知道您说的这些话,肯定会生气的。”
“我怕她不成?”
“呃……老爹,有些事情,不要太过于勉强,对别人嘴硬就罢了,对孩儿嘴硬,这个……您也知道,这些都是我亲眼见证,半点没有漏下哦!”
雪千寻略有些无奈。
虽然知道事关男人“尊严”,但这话可以忽悠别人,如何能忽悠我?
我可是亲眼见证您如何挨揍!
娘手中那条八宝金丝软藤枪,比姥爷还要厉害五分,您真的打不过啊!
沐英略有些尴尬,这事确实瞒不过自家闺女,不着痕迹略过这个话题。
“乖女,那些少年英杰,你全都见识过了,你喜欢哪个?是文雅俊秀的探花郎,还是凶猛如虎的小捕快?”
“都没看上!”
“这么优秀的人,你还不满意?”
“他们优秀,与我何干?反正我就是不满意,尤其是那个沈炼,就是一头野蛮凶兽,比豺狼虎豹更野蛮。”
雪千寻毫不在意的冷哼几声。
沐英点头表示认可,知道自家闺女心比天高,短时间不可能去嫁人。
不过雪千寻这些话,确实有几分值得思索的地方,沐英人老成精,自然知道什么叫言不由衷、欲拒还迎!
“千寻,你回去之后,不要只想着明面上反对你的人,有些人或许明面上支持你,实际上都是花花肠子。
对付这些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他们互相牵制,然后再一网打尽。
我会在这场战争中,为你,为大祭司候选人造势,那些食古不化,不懂变通的老家伙,没有任何价值!”
“孩儿明白!”
……
这场战斗,从一开始便结束了。
如果沐英带领大军纵横捭阖,自然会引来苗疆部落的反抗,但出手的不仅有大明精锐,还有各大部落的青壮。
往常对付汉人军队的时候,他们可以躲入山间,靠着毒瘴毒虫周旋。
这种战术已然完全过时!
毒瘴被清理的差不多了,毒虫有各大部落的祭司处理,山路崎岖,遍布密林,那就让苗疆部落的青壮带路。
要么被堵在悬崖峭壁、险峻山谷,被大明的弓弩火器狂轰乱炸。
要么被迫出来决战,先是硬接大明士卒的万箭齐发,随后与苗疆部落的青壮拼杀,最后被彻底占据地盘。
沐英有言在先,苗人攻占的地盘,属于他们的苗寨,可以自行处置。
先前还有人不相信,但随着某几家苗寨的地盘扩大数分,麾下人口数量增加十几万,别的苗寨如何坐得住?
就连苗疆战神曲仙洲,都被派出来争抢地盘,打的可谓是热火朝天。
沐英什么都没做,只是随便许下一个命令,然后就能坐山观虎斗。
有人知道这是陷阱么?
当然知道!
苗疆的智者早就看出端倪。
看出来又能怎么样?
他们能对着杀红眼的人解释么?
他们的解释会有人相信么?
相信的那些人能打败沐英么?
没看到反抗沐英的后果么?
心里知道,就藏在心里,对于注定无法改变的事情,能做的就是在发生改变的时候,尽量多争取两口肉。
沐英并不是强凶霸道的人,他没有把肉全部吃光,留下大块的剔骨肉。
吃肉,还是变成肉?
做出你的选择!
柳随风看着明军的战报,对于沐英越来越佩服,此人外表粗豪,一副憨憨的模样,实际上长了八百个心眼。
无论是正面领兵作战,还是伏线千里的布局,全都做的出神入化。
这么厉害的人物,官爵竟然仅仅只是侯爵,那些封王的武将,手段又该是何等高明?徐达该是何等的可怕?
打破徐达不败金身的王保保,这位蒙元名将,又是什么样的人物呢?
虽然被李沉舟激发出热血,但看着近在眼前的强敌,柳随风还是忍不住冷汗直流,心知只要沐英活一天,权力帮便不可能在苗疆之地搅动风云。
好在,在大理的那些布局,让他们得到了西域楼兰秘境的地图。
只要把权力帮总坛迁到此处,就算沐英有通天之能,也鞭长莫及。
西域鱼龙混杂,战争不断,还有无数潜藏的秘宝,是建功立业的宝地。
柳随风非常自信,自己必然可以在西域开创基业,势力会远超四方城、神月教、铸剑城、至尊城等大势力。
待到李沉舟武道大成,未必不能与西域魔教教主玉罗刹争锋!
感谢书友我爱摊煎饼,无聊人士他哥lx,鬼子一柱,乌拉哇啦打赏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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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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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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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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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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