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家父隋炀帝>四八九章 北部大人
  奚,不算国家,顶多算个大部落,以游猎、畜牧为主,也有少量的农田,地盘很小,也就是包括河北承德市在内的北面数条河流之间活动。

  在奚的东北方向,还有两个大部落,一个叫霫(xi),地盘在扎鲁特旗,科尔沁右翼中旗,巴林右旗一带,为匈奴之别种。

  另外一个是契丹,地盘在内蒙古赤峰市,通辽市,白城市一带,跟奚属于同族异部,奚是鲜卑族宇文部的后裔,契丹是鲜卑族其它部的后裔。

  奚、霫、契丹,是阻隔在大隋与高句丽之间的三个游牧民族部落,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

  不论是隋军还是高句丽军,可以说随时从他们境内通过,而他们不敢放个屁。

  大隋瞧不上这三个地方,却要死磕高句丽,有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游牧民族与农耕文明的区别,在中原人的印象里,但凡是农耕社会,那就是我的土地,我不拿下来,国家不算统一。

  事实上,高句丽在汉朝确实属于中原王朝,汉朝拥有的土地,杨广都想拥有,但是游牧民族的话,中原人就会觉得,这跟我是两类人,无法交流。

  这次进入奚族地盘的高句丽大军,由高句丽王堂弟高建明率领,有六千轻骑,这样的一支部队可以算是极大的威胁了,而且距离渔阳郡,也就两百来里地。

  高建明来自于扶余城,扶余城眼下的最高长官叫做褥萨,相当于大隋的地方大总管,形同于某一片区域的大都督,也是部族首领,而高句丽只有五个褥萨,都是皇室成员。

  高句丽王室由扶余人组成,分为五个大部族:涓奴部(西部)、绝奴部(北部)、顺奴部(东部)、灌奴部(南部)、桂娄部(黄部)

  扶余城的褥萨就是绝奴部首领,也可以称呼为北部大人,他是高建明的爹,上一任高句丽王高阳成的弟弟,高道宗。

  高建明这一次进入奚,带的还是轻骑,为的就是袭扰大隋行军,他是肯定不会再往南走了,南边就是涿郡、渔阳郡和北平郡,眼下已经屯有重兵,去了就是个死。

  大隋打你很艰难,你打大隋更艰难,六千轻骑对于眼下的涿郡,还不够塞牙缝的。

  韦云起这边,收到斥候探明的消息后,已经令麾下军将范世业率领四千轻骑进入渔阳郡,然后北上进入奚,负责驱赶高建明的这支骑军。

  两支骑军就这么在奚、霫、契丹三部境内你追我跑,最后范世业实在是追不上对方,加之所携粮草即将耗尽,只能是率部返回。

  而临渝关这边,派出的斥候,十个只能回来三两个,但是这些回来的人,还是带回了大量有用的消息,高句丽于傍海道的这支军队,更像是由军民组成的杂军,他们在沿途设置各类障碍物,尤其是在一些易于行军的路上遍洒铁蒺藜,以阻碍大军将来东进。

  铁蒺藜由四根伸出的铁刺组成,这玩意巴掌大,扔在地上不易发现,专门用来刺马掌。

  “铁蒺藜一物,只有在出其不意的情况才能收获奇效,眼下敌军明目张胆的铺洒,意在阻碍我大军行进,看样子,番邦那边还没有准备好,所以想拖延我军东进时间。”

  涿郡太守韦保峦道:“辽东太守邓暠,柳城太守杨林甫,已经派出边卒清理,如果不能清理干净,对我们来说,麻烦不小。”

  辽东太守是邓暠,燕郡太守是韦云起挂着名,实际上由邓暠兼管着,柳城太守是杨林甫,这三个地方,位于傍海道的北面,处于燕山山脉的各大支脉之中,对辽西走廊呈从北往南的俯瞰之势,以前都归幽州。

  这三郡,属于边关郡,地盘内多为粟末靺鞨内迁之少民,属于胡汉混杂地带,柳城郡只有柳城一个县,燕郡只有燕县,辽东郡只有通定镇。

  本来燕郡和辽东郡中间,还有一个辽西郡,设置有三个镇:辽西、泸河、怀远,但是这三个镇,没有派遣任何官员,镇内全部都是东北部落少民居住,大隋是完全不管的。

  镇,不是乡镇,驻兵戍守为镇,是有镇压之意,这里是指边关军镇。

  韦云起眼下的身份,是总领涿郡兵马,基本就相当于以前的幽州总管,对三郡的太守,都有节度权。

  只听他道:“给邓暠、杨林甫传信,全力清理障碍,不得延误大军行进。”

  说着,他又看向韦保峦,道:“最先抵达涿郡的,会是哪路兵马?”

  韦保峦道:“应该是卫总管东路军的薛世雄部和荆元恒部,他们是第一批走运河的。”

  韦云起点了点头,看向何稠笑道:“届时等薛总管和荆总管抵达之后,由他们两部配合您,先一步前往辽河准备建桥事宜。”

  韦云起现在的权力可不小,但是他对何稠还是得客气点,因为人家是检校太府寺卿,等于是派在地方的临时一寺主官,比他级别要高。

  薛世雄和荆元恒部,加起来有近七万人,是完全可以负担起搭设浮桥任务的。

  但是何稠微笑摇头,道:“非我不肯,而是陛下有意大军同时进发,虽然旨意现在没有,但伱我心知肚明,薛、荆二位总管,不会听你的。”

  韦云起顿时皱眉,他心里确实清楚,皇帝有意在涿郡集结兵马,然后再于明年开春,一举进发。但是实际情况,你不趁着寒冬腊月赶紧架设浮桥,等到明年开春再修,到时候也太仓促了吧?

  在韦云起看来,薛世雄和荆元恒部,完全可以先一步出发,进驻辽西、泸河、怀远、通定四镇,早早准备搭桥事宜,与对岸的辽东城隔江对峙。

  这样一来,整个傍海道就会完全在我军控制之下,不像现在,敌军竟然在洒铁蒺藜?

  而韦云起不是不想派兵驱赶,你驱赶,人家跑,你走了,人家又来了,来来回回穷折腾呢,最好的办法无异于早早进驻四座军镇,可惜,正如何稠所言,他管不了薛世雄和荆元恒。

  韦云起无奈的看向韦保峦,道:“陛下虽未明旨,但我早有听闻,大军会汇于涿郡,同时开拔,只是这样一来,明年开春再造浮桥,恐会延误军机。”

  “别乱说,仗还没打,哪来的军机?”韦保峦笑道。

  韦云起愣道:“高建明在奚、契丹乱跑,傍海道还有那个什么仲室韦,这还不算有军情?”

  仲室韦是辽东城的大模达,大模达可以理解为大将军。

  辽东城的主官官职名,叫闾近支,差不多就是一州刺史,一郡太守的意思,也可以称之为道使,辽东的道使叫乙里德,但是辽东的防卫他管不了,负责辽东城戍卫的,是高元的弟弟高建武。

  高建武会在辽东和大隋打第一仗。

  韦保峦笑道:“讨高句丽诏,还没颁布,所以我们名义上,现在还没有和高句丽翻脸,你怎么打?”

  韦云起一脸吃瘪的模样,拿来水壶猛灌了几口,道:

  “一百万的大军啊,陆陆续续都会抵达,拥挤在涿郡这么点地方,人吃马嚼的,这要浪费多少粮草?为什么不能早点派出先锋军呢?”

  “先锋军已经定了,就是李靖,人家可是还没到呢,陛下让他打先锋,人没到,怎么打?”韦保峦又笑道,他觉得自己这个同族兄弟,行军是一把好手,就是这政治觉悟,是真不行。

  皇帝说谁是先锋,谁就是,哪怕他是最后一个到的,也得他去打先锋。

  韦云起是彻底无奈了,这完全没有章法嘛,打仗还要挑日子啊?人家都已经挑衅到家门口了,我不能动?

  放在平时,他能动,这叫戍卫之责,但是眼下,他不能动,因为皇帝要亲征,什么叫亲征?我还没到你就打起来了,那还叫亲征?

  “那怎么办?眼下什么都不做?”韦云起道。

  韦保峦点了点头,看向何稠道:“何太府的渡河事宜,还是要准备妥当,辽水也丈量过了,您这里可不能出岔子。”

  何稠道:“艰难重重,但我会克服。”

  他这里已经有一副辽水附近的地形图,也选好了浮桥架设的位置,一共搭建两座,用船一百三十艘,但是他清楚,你纸面上设计好的,与实际动工操作,差别巨大。

  所以他的压力是很大的。

  历史上宇文恺掉链子之后,他擦的屁股,不是说他比宇文恺行,而是宇文恺已经给他实地操作了一遍,所以他再接手的时候,就很好办了。

  毕竟宇文恺其实就是短了三米。

  眼下是何稠一个人顶着这个艰巨的任务,他不紧张是不可能的,如果按照韦云起刚才所言,大军早早进驻四镇,那么他就可以到辽水河畔,亲自实地考察研究,以策万全。

  很可惜,他没有这个机会。

  这时候,有洛阳的旨意送到,皇帝说了,让韦云起按兵不动,只派侦查游骑,时刻注意敌军动向,再有军情,另行禀奏。

  韦云起蔫了,接过族兄韦保峦递来的热水喝了一口,叹息道:

  “给边关戍卫将领发文,没有我的将令,任何时候都不准擅离本职。”

  韦保峦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安心等着吧。”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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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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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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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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