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持人用夸张的口吻惊呼道:“哇,古风歌曲啊,这可是我的最爱!”
女主持人也声情并茂道:“《长生》,多么优美的名字,光听到这两个字,我就感觉一股意境扑面而来,真是太期待了!南江大学的朋友们,你们想听吗?”
“想!”
看台上传来响亮无比的呼喊声。
后台,杨姐、李新蕾、顾云华等人却是大吃一惊。
方文菲的新歌不是已经被李新蕾唱了吗?哪来的古风新歌?
李新蕾又急又气:“杨姐,公司也给方文菲买新歌了?我怎么不知道?”
杨姐惊怒道:“没有!不可能!”
她拿出手机,快速拨出号码。
顾云华轻蔑的瞥了两人一眼,嘴角微翘,心想:“方文菲,想不到你还有一首新歌,隐藏的可够深的,我倒要听听,你这首《长生》怎么样?”
“让我们掌声欢迎,方文菲演唱古风新歌—《长生》!”
舞台上,男主持人和女主持人齐声道。
说完,两人退到一旁。
方文菲向舞台一边的乐队躬身合掌:“乐队老师,我这首歌是吉他独奏,你们只需要在间隙中简单配下一乐就可以。”
乐队众人点头。
方文菲转身面向看台,深深呼吸一口气,闭上眼睛,纤纤玉手放到吉他弦上。
她有点紧张。
不是因为晚会压轴演出,万众瞩目,而是担心无法重现《长生》那股唯美奥妙,隽永深长的意境。
尽管方文菲记住了《长生》的每一个音节,但是《长生》并不是靠复制音节就能重演的,而是需要全身心的投入,至深至烈的情感和灵魂上的共鸣。
哪怕身为专业歌手,方文菲也没有任何把握,能够完美复唱出《长生》。
她只有放空脑海,竭尽全力回忆着刚才听《长生》时的感受,寻找着那玄而又玄的奇妙感觉。
整个体育场都寂静下来,数万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聚光灯下的美丽女孩。
半响,方文菲拨动一根吉他弦。
当!
一声弦音响起来。
这声音非常简单,简单到就像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捧着吉他,随意拨动一根弦般。
但是所有人都是心里一颤,仿佛被什么无形的东西击中一般,不由自主的代入其中。
当、当、当……
方文菲又拨动了三下吉他弦。
每一下,都如同重锤一般,深深打在众人心上。
体育场变得更加寂静,只有单调而又回味深长的吉他声在回响。
四个节拍后,方文菲开始歌曲前奏。
一个依旧简单,只是比单弦多了几个音节的古风旋律传出来。
但是众人瞬间屏住了呼吸。
依然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直起腰板,侧耳倾听,唯恐漏掉一点声音。
哪怕是方文菲的铁杆粉丝,也停止摇动荧光棒和灯牌,第一次认真倾听还没到演唱部分的前奏。
后台,本来一直是议论纷纷、各种喧闹。
毕竟大家都是艺人,彼此没有偶像感,就像面对同事一样,新歌或许还能听一听,但是对早已听过无数遍的老歌,自然提不起兴趣。
但是此刻,后台却如同看台一样,寂静无比。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震撼之色。
“就这?这么简单的旋律也能算是新歌?”
李新蕾想要讥讽,想要嘲笑。
但是她什么也说不出来,那双妩媚多情的眼里,忽然露出极大的恐惧。
李新蕾有一种预感,这首歌唱出来之后,她再也不可能超过方文菲了。
顾云华站在门口,脸色又是复杂又是沉醉,想要叹息,又怕打扰到这美妙的声音。
杨姐已经接通了电话,却没有说话,而是怔怔的看向舞台上,那个独立的背影。
方文菲刚才出去时,她还觉得女孩的背影是那么的单薄,那么的孤寂,那么的无助。
但是现在,她忽然觉得方文菲的背影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的耀眼,好像正午的阳光一般,让她有种眼花缭乱,无法直视的感觉。
“喂,杨露,找我什么事?你怎么不说话?信号不好吗?”
手机里传出老板询问的声音。
杨露没有回答,呆呆的把手机放下。
她打电话是想询问老板有没有给方文菲买新歌。
虽然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杨露还是要问一个明白。
不过听到方文菲开始弹奏时,她就知道不用问了。
虽然只是经纪人,但是杨露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自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
这样的古风歌曲,公司不可能买到。
很快,前奏过去,方文菲开始演唱。
“人道长生,算来世上何曾有。”
“玉尊长倒,早是人间少。”
“千百年来,历尽闲烦恼。如今老。”
“大家开口。赢得花前笑。”
……
方文菲自然达不到《长生》原唱空灵若仙,不食人间烟火的程度,但是此刻她全身心投入,用一种本能的感觉来模仿,哪怕只有原唱十分之一的神韵,也足以秒杀世俗一切歌声。
众人不由自主的颤栗起来。
听着方文菲的歌声,他们眼前仿佛出现一个瑰丽奇放,浩大玄妙的世界。
无尽奇异的生灵,无数智慧的存在、无数多姿多彩的生命,在意识诞生的那一刻起,便苦苦追寻着一个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长生!
我们为什么活着?
因为我们想活下去,一直活下去,一直美好的活下去!
我们的本能,我们的基因,我们的繁衍,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
长生!
铭刻在人类和其他一切生命的骨子里、血液里、灵魂里的梦想,化成美妙的歌声,如同烟花一般,倾情绽放。
……
“久视长生,登仙大道,思量无甚神通。”
“正心诚意,儒释道俱同。”
“朝朝见,日乌月兔,造化运西东。”
“君知否,灵明宝藏,收在水晶宫。”
……
终于,方文菲唱完最后一个字,余音渺渺,仿佛绕梁三日一般,在众人脑海里不停回响。
全场寂静。
依旧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呼喊。
甚至没有人有任何动作。
人们生怕发出一点声音,会破坏这唯美深长,回味无穷的意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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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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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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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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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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