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若雪先是捡起了距离床头五步的叶青蓉的衣物,交给小怜道:“你把这些衣物扔到刚刚捡起来的位置。”
小怜用双手将衣物用力揉成一团,但是扔的时候却只能用一只手,不然姿势非常奇怪。她用右手用力一扔,不仅位置还差了一截,原本一团的衣服也在半空中散开。
“不行啊,这样子扔起来好别扭!”
白若雪又把假装成是余正飞所穿的衣物交给了小怜:“你再试一次。”
这次小怜扔的位置已经比较接近了,不过衣物依旧散落一地。
“果然不对!”扔完之后,小怜也发现问题所在了:“从我的位置要扔到距离床头五步的位置,感觉非常别扭,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扔到那个位置的。余正飞那团衣物的位置倒是没问题,一般单手侧身扔的话就应该在是在距离床中间不远的地方。”
“问题就出在这里。”白若雪指着地上的两堆衣物说道:“凶手扔衣服的时候,两次扔的位置即使不重叠,也应该相近。两团衣物不会相距这么远,更不会有一团会对准床头。更重要的一点是,凶手如果要将团紧的衣物扔到现在的位置,必须非常用力,这样就会导致衣物在扔出去的时候会散开!”
她转头问一旁的春华:“你进来的时候看到的两团衣物,可有曾散开?”
“没有。”春华相当肯定地答道:“奴婢进屋的时候,衣物就像刚才放置的那样是揉成一团的,这一点老爷和大夫人也可以作证。”
“既然如此,那我就可以肯定一点,衣物是后来才摆放到地上的,为的就是将这里伪装成余正飞强暴并杀害叶青蓉的样子。”
“这里的一切都是伪装出来的吗?”小怜吃惊道:“那么就是凶手将叶青蓉奸杀在前,把余正飞搬到了这里在后?”
“从目前来看,就是这样。”白若雪正色道:“凶手为了坐实余正飞的罪名,于是就将他们两人的衣物褪去后扔在了地上,让现场看上去更加真实一些。只不过此人没有考虑到各种细节,使得留下了不少破绽。”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这么说来余正飞他还真是无辜的。他那天晚上真的睡了一个丫鬟,然后因为喝多了而酒醉不醒,让凶手给搬到了这里做了替死鬼。”
“可这样的话,还是有好几处地方说不通啊......”白若雪有些伤脑筋:“余正飞如果是被搬来这里,那凶手又是怎么搬的?要知道,人可是非常难以搬运的。余正飞是个男人,分量也不算轻,就算一个体格相仿的人,也未必抱得动他。更何况各人的居所都相距甚远,想要搬过来太困难了,而且那晚人又这么多,万一被看到就完蛋了。”
“雪姐,你不是说还有几处说不通吗?”冰儿说道:“要不先想想其它几处难题吧,说不定那些难题解开之后,这个也自然而然解开了。”
“嗯......也对。”白若雪接着问春华:“平时叶青蓉戴不戴首饰?”
“戴的,耳环、项链、戒指这些都戴。”春华又补充道:“老爷曾经送给小姐一对非常值钱的翡翠手镯,小姐每天都戴着。”
“既然是这样,叶满堂六十大寿的寿宴上,叶青蓉更是不会不戴。可是我们在她的遗体上却没有见到任何首饰,这是为什么呢?”
“这奴婢也不清楚了,那天早上小姐还特意选了最喜欢的几件首饰戴着。”
说完之后,她看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这才感觉不对:“大人,你、你们不会认为是奴婢拿走了小姐身上的首饰吧!?”
“你发现叶青蓉死了的时候,没有见到她的身上有首饰?”
春华跪在地上申辩道:“真的没有!奴婢那个时候都快被吓死了,哪里还敢去看小姐身上有没有戴首饰,更别提去拿了。其它的奴婢没有留意,但是小姐一直戴着的翡翠手镯非常显眼,奴婢敢保证那个时候就已经不在了。”
韦管家见状后也为春华证明:“这丫头平时干活非常认真,从来没有手脚不干净。小人敢向大人保证,她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那应该是在你发现之前就被人拿走了,起来吧。”
春华听到之后这才松了一口气,站起来的时候两条腿还在微微发抖。
白若雪还在整理思绪,冰儿却朝她喊道:“雪姐,你来看看这里。”
白若雪立刻走了过去,她正站在一张书桌前,手中拿着一支狼毫笔看个不停。
“你看这个。”
白若雪接过后一看,那只笔的笔尖还蘸着墨汁,不过已经风干变硬了。
“还有这个。”
这次冰儿递过的是一方砚台,上面明显曾经研过墨,不过墨汁同样已经风干了。
白若雪立即俯下身子查看桌面,果然发现桌面上残留的星星点点的墨迹,应该是书写的时候从纸上渗透到桌面上的。
“春华,案发当天叶青蓉可有在这张桌子上写过东西?”
“没有,小姐那天全天都没写过字。奴婢去宴会场帮忙之前,桌子上都收拾干净的,不可能会留着使用过的笔和砚不管。”
“那么案发之后,这个房间可有人进来过?”
春华摇头道:“官府将小姐的遗体和表少爷带走之后曾经吩咐过,这间屋子在案子没有了结之前,任何人都不准踏入。所以那天晚上韦管家就将房门给锁住了,奴婢今天也是自那天以来第一次进来。”
韦管家听后微微点头,认可了春华的说法。
白若雪想起曾经在叶青蓉的右手上看到过墨迹,推断道:“她的右手上沾有墨迹,不可能不洗干净就去参加宴席,所以一定是从宴席上回来以后写下的。那个时候她处于气头上,写下的东西肯定相当重要。”
想到这里,她和冰儿等人一起在房间里翻找起来,不过书桌旁的字纸篓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找了片刻之后,冰儿在一个丢垃圾的瓷罐中找到了一块帕子。打开一看,上面赫然凝结着一团红黑色的血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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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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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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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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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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