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晃对财色等身外之物毫不贪恋,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加入一支正规的水军。
对幻月星空领地丁村长一无所知,但经过两次接触,他对莫归的人品深表认可,有这样的领主在,领地何愁发展不起来。让丁晃脱籍入领,既了却儿子多年的夙愿又能结个善缘,何乐而不为。
“小儿已成年,便由他去吧。他即有此志,我也不愿多做干涉,只是大人如有不便,此事便当从未提过,如若可行,还望大人不要嫌弃小儿资质低劣。”
“丁村长过谦了,丁晃兄弟年少有力,可当大任。奈何我的领地初建,一切尚还简陋,丁晃兄弟如不嫌弃,可等我自县城赶回时一起返回领地,或者我修书一封,让他自己先去星空村找赵村长报道。”
丁晃大喜,自称愿先行返村,不必等莫归返回同行。于是莫归当场写了一封信,让他带去星空村交给赵阿大。
信中向赵阿大说明了此事,让他将丁晃收入在星空村中,先将军营对丁晃开放,以便先行改炼功法,其它事宜等莫归回去再作定论,同时将此事报告给王老。
第二天天不亮,莫归与慕容仙韵辞别丁村长前往县城,丁晃也骑快马赶往了星空村,他很有些迫不及待了。
月河村是县城安全区最边缘的村落,越往县城方向走,村镇越密集,道路全是平整的青石驰道,非常平坦顺畅。两侧农田郁郁葱葱,庄稼长势良好。
天亮后,早起除草的农夫都已在田间劳作,路上行人也逐渐多了起来。挑挑的、骑马的、推车的还有几人抬着的软轿或者富家小姐的香车,有往县城的,也有出城到乡下去的。
中午前,两人来到了县城南门外。
整个县城方圆十余里,占地并不算很大。单看面积,远不如现实世界的小城城区大。
远远望去,城墙高达数丈,地基是整块的巨石,青黑色的墙砖,显得异常坚固。墙头上均匀分布着一个个的垛口,城头巡逻的士兵,明晃晃的长枪枪尖,偶尔还会反射出刺眼的寒光。
宽阔的城门,上方写着承宣二字,门口四名持枪士兵分站左右,另有一名挎着腰刀的军官在门前走来走去,一双鹰目紧盯着来往之人,似要将人看透一般。
时不时地还会拦住行人,仔细检查盘问一番,待确认无任何异常方才放行。
进城门不许骑马,莫归前面几个骑马的人都在城门前下马,不下马的也被守门士兵拦住呵斥一顿,仍然要下马牵着入城。看到这场景,莫归和慕容仙韵也提前下来,牵着马向城门洞走去。
一切都很正常,但是总有意外会发生。正要进入城门洞时,只听后面一声大喝:“前面两人站住。”
听到有人喊叫,莫归回头一看,那个带刀的军官正在他们后方怒目圆睁,像见了仇人一般盯着他们。两人并不认识他,再看看四周,这会儿附近一个人都没有,显然军官是在对两人大呼小叫。
军官相貌凶恶,长得一脸横肉,一双绿豆小眼睛快眯成了一条缝。莫归和慕容仙韵停下了脚步,不知道为什么要拦住他们。
没等两人们开口询问,那军官流里流气地走上来问:“你们两个是什么人,进城做什么?”
“我是星空村领主,你叫住我们有什么事?”
“你是异人领主?为什么要戴着面具?该不会是犯了什么事怕被认出来吧!这位又是什么人?”
军官色迷迷地紧盯着慕容仙韵,说着说着就要伸手去摸慕容仙韵的脸蛋。
眼见这人不怀好意,典型的色令智昏,莫归顿时怒火中烧,上前一步挡在了慕容仙韵面前,冷冰冰地说:“她是我领地的村民,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是吗?昨日王员外府中报案,说其侍妾被蒙面歹人掳走,我看这女子与其侍妾有几分相似,而你又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莫非真是你做的好事?想不到你胆子不小,还敢回来自投罗网。识相的,跟我回去调查调查。”
莫归气结,出门没看黄历,还没入城就遇到个明显不怀好意的东西,用这么蹩脚的借口,想要对他们不利,这承宣县在马家父子的经营下真成了蛇鼠一窝。
莫归虽然不想惹事,可他不会怕事,何况军官明显是冲慕容仙韵来的,这更是触了莫归的逆鳞。
“放屁,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有嫌疑?我看你倒与我们领地剿灭的山贼中逃脱之人很像,你是否也要跟我回领地调查调查?”
莫归做为领主虽然受承宣县管辖,但是县城也不能无故攻打处罚领地的,别说是个看门狗,就算“二城主”莫归都没放在眼里,怎么可能受他的窝囊气。
军官一听勃然大怒,“唰”地一下将腰刀抽出半截:“你……来人,把这两个人给我拿下。小子,我可警告你,得罪了爷爷你可兜不起。”
四名站岗的持枪士兵围了上来,将明晃晃的枪尖指向莫归。
看到眼前的阵势莫归更来气了,真是蹬鼻子上脸,连“二城主”都对异人深有顾忌,一个小小的下级军官居然如此色胆包天。
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
“怎么,你这是要动手吗?告诉你,我是帝国敕封领主,你算个什么东西,胆敢侮辱于我。还对我拔刀相向,信不信老子现在就一刀砍了你的狗头。”
莫归身上一股强大的气势迸发出来,眼中两道精光如利剑般射向军官,眼神如同看着一个死物。
黑铁刀和铁桦盾迅速取出,同时闪电般出手将黑铁刀架在了军官的脖子上,锋利的刀锋将军官脖子压出一丝血痕,只要他稍有抗拒,莫归不介意让他尸首分离。
军官惊恐的瞪大双眼,他平时没少欺负那些原住民,作威作福惯了,从来没人敢违背他的意愿。却未曾料到莫归会如些强势,大有一言不合当场斩杀的架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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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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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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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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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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