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纺织厂花>124.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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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还是衣服惹的事!

  何小曼不动声色,故意扬眉开心地问:“买电视机要票的,四娘娘这么说,一定是能搞到票。”

  这可真是将了何玉华一军。

  这个年代买东西讲究个“计划供给”,可都要凭票,买粮食要粮票,买布要布票,买家电也有各种票。如果实在有钱,也可以黑市上找关系买票,但何家连电视机的钱都拿不出来,别说黑市买票的钱了。

  何玉华一个普普通通的无线电厂小青工,哪有这能耐。当然只能吃定了兄嫂。

  “嫂子都能给小曼买十五块的衣服了,出手这么大方,那就去托人弄票呗。反正,人家都有电视机了,大哥你看着办,咱这个家,可不能样样都落后了。”

  何立华也不傻,当然听出来何玉华这用意,其实就是盯牢了王秀珍今天给何小曼买了件十五块的衣服。

  “玉华,我加班一个月,拢共得了二十块钱。钱给了你嫂子,就由她支配,况且给小曼买衣服也不算糟蹋,她从小到大一直穿你的旧衣服,从来都没意见,你是娘娘,自己也有收入了,不要跟小孩子争长短。”

  别说何玉华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何立华这番话说得王秀珍都惊呆了。

  打从她进何家,何玉华那年八岁,刚刚没了娘,由哥哥姐姐们宠着,脾气很不好,王秀珍还从没见何立华跟她说过一句重话。

  这下要完!

  何玉华尖叫:“我什么时候争了?我就是想看电视,错了吗?”

  她的尖叫很刺耳,何小曼一皱眉,下意识就捂上了耳朵。

  其实何立华说完也有些后悔。虽然小妹脾气坏,但何立华一直很包容。因为她从小没有爹娘,四个孩子相互拉扯长大,他是长兄,对这个妹妹的宠爱几乎不亚于对亲生女儿。

  于是放低声音:“没错,当然没错。这样,回头我去和林家打声招呼,你想看电视就去他家看。”又转头对王秀珍道:“秀珍,下个月我了加班费,你带玉华去商店买件好看的衣服,尽她挑,别管价钱。”

  “哎,好的。”王秀珍赶紧答应了。

  “是一件衣服的事儿吗?”何玉华明明就是为了衣服生气,可被哥哥说破,又觉得特别没面子,梗着脖子,打死也不承认。

  何小曼听烦了,全家人都让着四娘娘,可这凭什么啊?

  “四娘娘大概是今天单位有什么不适意的事吧,在外边不方便生气,回来撒撒气也不要紧。”何小曼不紧不慢,望着何玉华微笑,“不过,现在我们三只垃圾桶都装满了,四娘娘要是再倒垃圾,我们就要爆炸了。还是快坐下来好好吃饭吧。”

  这话半是调解,半是威胁。由一个小丫头的嘴里讲出来,本来是不能当一回事的。

  但最近的何小曼,颇是不简单。何玉华心中一凛,琢磨着这话的份量。

  王秀珍这时候却突然机灵了:“本来就不是什么衣服的事儿,玉华工作多辛苦啊,难免有些怨气。家嘛,就是大家能畅开了说话的地方,对吧?”

  “是啊,妈说得对。”何小曼赶紧“盖章认可”,“咦,对了,下个月四娘娘生日了吧?”

  一边说,一边朝王秀珍递眼色。

  虽说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过什么生日,但这一刻的王秀珍是开了挂的王秀珍,正处于年度脑子最灵光的时刻,立刻心领神会。

  “本来也想着要给玉华买个什么礼物呢,这不正好了。”王秀珍瞥了何立华一眼,“加班归加班,也要注意身体啊。我现在也能赚点小外快,宽一时是一时。”

  见气氛缓和下来,何立华这才松了一口气,端起饭碗,朝何玉华道:“好了,快吃饭吧。饭桌上吵架最失礼了,不是咱们何家该做的事。”

  总算,何玉华对大哥还是有几分忌惮,忿忿坐下开始吃饭。这晚算是维持了表面的平静。

  这叫什么,和稀泥啊!

  和稀泥解决的争端,都是不长久的,是早晚要爆的。这是何小曼的经验与认知。

  但是有一点,她也深深体会,一个能靠“和稀泥”维持到现在的家庭,多少是有些天真的书卷气的。

  虽然在这普遍用嗓门大小决定胜负的珍珠弄里,书卷气显得毫无用处,但何小曼却有些小小的骄傲。这个家虽然穷,虽然有个不讲道理的四娘娘,但骨子里是温柔高雅的。

  温柔高雅的人,扔在市井里,那种格格不入竟有点迷人。

  史培军最早现了何小曼的迷人。

  明明一开始只是盼着她的作业,可一段时间下来,每天晚上坐在路口石凳上的时候,史培军都会问自己:你这样望眼欲穿,到底是盼着作业呢,还是盼着人呢?

  可见何小曼对他的影响,大学渣史培军,竟然都会用“望眼欲穿”这么文雅的词语了。

  交接了作业和老鼠尾巴,史培军不想就此告别,心头有点小小奢望,一指前面:“那个巷子路灯坏了,你怕不怕,我送你过去。”

  何小曼笑了:“我怕个什么,又不是第一次走夜路。”

  史培军自说自话:“你是女生啊,自然会怕。我送你吧。”

  何小曼非常怀疑那路灯就是史培军打瞎的,但看在老鼠尾巴的份上,这事没必要弄个水落石出。

  过了巷子,离珍珠巷就不远了。何小曼说什么也不肯让史培军再送,二人就此告别。

  哪知道,就在前面的大树下,有人等候已久。

  “你这是在处对象吗?”何玉华抱着双臂,一脸怀疑。

  “四娘娘,你怎么在这里!”何小曼一惊,“他就是史培军啊,路灯坏了,他送我一段。”

  “知道别人怎么说林家大妞吗,你小小年纪,可别跟她一样。”

  何小曼当然知道别人的评论。何玉华虽然是珍珠弄吵架界的扛把子选手,但在人品上倒没有什么太大的污点,不像林家大妞,背地里指指戳戳的多了去了。

  所以何小曼啼笑皆非:“史培军是我同桌,是学生,不是社会上的混混,怎么可能一样?”

  何玉华冷冷一笑,她今天并不是冲着这个来的:“何小曼,你最近变化很大啊。”

  “谢谢杜叔叔,还特意为了我绕道。”

  司机脸上浮现出难以察觉的笑意:“你最喜欢这条林荫道,难得回来一次,当然要带你来看看。再说了,走哪儿不是走呢,也绕不多远。”

  “呆会儿过了这路,我就下车。这牌照太显眼,去闹市区不太好。”

  “丁副市长规矩就是严。”司机赞叹道,“我杜松涛真是运气好,碰到你爸这样的领导,真是比其他领导的司机省了不事。”

  车,是副市长丁佐民的车。后座坐的,是丁佐民的儿子丁砚。

  丁砚在名牌大学就读,刚放暑假回来,今天顺道坐他的车去书店。

  杜松涛之所以赞叹,是因为绝大多数的领导司机,都还要兼职“家务”,从接送家人到干杂活,堪称鞍前马后。只有副市长丁佐民不这样。他公是公、私是私,分得极为清楚。

  “我爸说过,不管别人怎么做,在他那儿就要公私分明。”说起自己的父亲来,丁砚也是骄傲的。

  突然,车子的度慢了下来。杜松涛轻呼:“咦,什么情况?”

  丁砚不由问:“怎么了?”

  “前面的车好像撞人了。”

  丁砚探过身子一看,只见远远的有一辆吉普车,正在紧急调头驶离,而路边躺着一个人,情况不明。

  “什么呀,撞了人还跑!”丁砚叫着,却见那吉普车调头后一个拐弯,隐入了一个小弄堂,“快记下车牌!”

  杜松涛突然脸色极为尴尬:“我……我没看清……”

  “不管了,快停车救人!”

  不待车子停稳,丁砚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被撞的竟然是个女学生,书包已经飞了出去,现场没有血流成河,但人已经晕了过去。

  “同学!同学!”

  丁砚喊着,正要扶她起来,杜松涛已经下车。

  “不能晃她!”杜松涛是有急救经验的,过去快察看了一下,“还活着,不知道哪里受伤了。”

  “上车,送她去医院!”丁砚斩钉截铁。

  弄堂里,吉普车停在阴暗处。

  向丽娜脸色苍白,捂住胸口好一会儿,才道:“她没死吧。”

  司机刘东平紧紧咬着牙关,半晌才道:“没死,但是……应该已经撞晕了。”

  “好……好……”向丽娜点点头,“我下车,自己坐车去考场。你……你去看看她,把她送医院去。”

  说着,伸手去开车门,却现浑身虚脱,根本连开车门的力气都已经没有了。

  刘东平无奈,下来给她开车门,顺势向弄堂口探头一看,突然脸色大变,仓皇道:“不好!”

  “怎么了?”向丽娜被他吓了一跳,不满地望着他。

  “是……是丁副市长的车子……”刘东平声音颤抖,再也不敢往前走一步。

  “什么?”向丽娜虽然还是个学生,却知道副市长的份量,顿时嘴唇也哆嗦了,“他……他怎么会在这儿?刚刚……明明路上没有人,我前后看了的……”

  “不知道,我不知道。”刘东平定了定神,又向林荫道那边望去,“好像丁副市长不在车上……”

  向丽娜已经回过神来,下了车,走到刘东平身边,远远地只见黑色轿车上下来两个人,将何小曼检查一番,然后搬上了车。

  “算了,既然已经有人送她去医院,她应该不会有事了。你还是送我去考场吧。”

  她看看手表,经过这一番折腾,原本宽裕的时间已经不那么宽裕了。

  不过,她还足够来得及赶到考场。至于何小曼……她闭上眼睛,轻轻地呼了口气。

  我并不想伤害你。我只是不想让你参加考试。

  杜松涛开着车,一路向医院奔袭。好在这个年头马路上并不太挤,黑色轿车开得飞快,与时间争分夺秒。

  轿车的后座空间并不很大,不足以让何小曼一人平躺,为了避免途中颠簸让何小曼再次遭受伤害,丁砚让她躺在自己大腿上,双手紧紧地箍住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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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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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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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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