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纺织厂花>105.神经病啊
  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何玉华一个普普通通的无线电厂小青工,哪有这能耐。当然只能吃定了兄嫂。

  “嫂子都能给小曼买十五块的衣服了,出手这么大方,那就去托人弄票呗。反正,人家都有电视机了,大哥你看着办,咱这个家,可不能样样都落后了。”

  何立华也不傻,当然听出来何玉华这用意,其实就是盯牢了王秀珍今天给何小曼买了件十五块的衣服。

  “玉华,我加班一个月,拢共得了二十块钱。钱给了你嫂子,就由她支配,况且给小曼买衣服也不算糟蹋,她从小到大一直穿你的旧衣服,从来都没意见,你是娘娘,自己也有收入了,不要跟小孩子争长短。”

  别说何玉华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何立华这番话说得王秀珍都惊呆了。

  打从她进何家,何玉华那年八岁,刚刚没了娘,由哥哥姐姐们宠着,脾气很不好,王秀珍还从没见何立华跟她说过一句重话。

  这下要完!

  何玉华尖叫:“我什么时候争了?我就是想看电视,错了吗?”

  她的尖叫很刺耳,何小曼一皱眉,下意识就捂上了耳朵。

  其实何立华说完也有些后悔。虽然小妹脾气坏,但何立华一直很包容。因为她从小没有爹娘,四个孩子相互拉扯长大,他是长兄,对这个妹妹的宠爱几乎不亚于对亲生女儿。

  于是放低声音:“没错,当然没错。这样,回头我去和林家打声招呼,你想看电视就去他家看。”又转头对王秀珍道:“秀珍,下个月我了加班费,你带玉华去商店买件好看的衣服,尽她挑,别管价钱。”

  “哎,好的。”王秀珍赶紧答应了。

  “是一件衣服的事儿吗?”何玉华明明就是为了衣服生气,可被哥哥说破,又觉得特别没面子,梗着脖子,打死也不承认。

  何小曼听烦了,全家人都让着四娘娘,可这凭什么啊?

  “四娘娘大概是今天单位有什么不适意的事吧,在外边不方便生气,回来撒撒气也不要紧。”何小曼不紧不慢,望着何玉华微笑,“不过,现在我们三只垃圾桶都装满了,四娘娘要是再倒垃圾,我们就要爆炸了。还是快坐下来好好吃饭吧。”

  这话半是调解,半是威胁。由一个小丫头的嘴里讲出来,本来是不能当一回事的。

  但最近的何小曼,颇是不简单。何玉华心中一凛,琢磨着这话的份量。

  王秀珍这时候却突然机灵了:“本来就不是什么衣服的事儿,玉华工作多辛苦啊,难免有些怨气。家嘛,就是大家能畅开了说话的地方,对吧?”

  “是啊,妈说得对。”何小曼赶紧“盖章认可”,“咦,对了,下个月四娘娘生日了吧?”

  一边说,一边朝王秀珍递眼色。

  虽说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过什么生日,但这一刻的王秀珍是开了挂的王秀珍,正处于年度脑子最灵光的时刻,立刻心领神会。

  “本来也想着要给玉华买个什么礼物呢,这不正好了。”王秀珍瞥了何立华一眼,“加班归加班,也要注意身体啊。我现在也能赚点小外快,宽一时是一时。”

  见气氛缓和下来,何立华这才松了一口气,端起饭碗,朝何玉华道:“好了,快吃饭吧。饭桌上吵架最失礼了,不是咱们何家该做的事。”

  总算,何玉华对大哥还是有几分忌惮,忿忿坐下开始吃饭。这晚算是维持了表面的平静。

  这叫什么,和稀泥啊!

  和稀泥解决的争端,都是不长久的,是早晚要爆的。这是何小曼的经验与认知。

  但是有一点,她也深深体会,一个能靠“和稀泥”维持到现在的家庭,多少是有些天真的书卷气的。

  虽然在这普遍用嗓门大小决定胜负的珍珠弄里,书卷气显得毫无用处,但何小曼却有些小小的骄傲。这个家虽然穷,虽然有个不讲道理的四娘娘,但骨子里是温柔高雅的。

  温柔高雅的人,扔在市井里,那种格格不入竟有点迷人。

  史培军最早现了何小曼的迷人。

  明明一开始只是盼着她的作业,可一段时间下来,每天晚上坐在路口石凳上的时候,史培军都会问自己:你这样望眼欲穿,到底是盼着作业呢,还是盼着人呢?

  可见何小曼对他的影响,大学渣史培军,竟然都会用“望眼欲穿”这么文雅的词语了。

  交接了作业和老鼠尾巴,史培军不想就此告别,心头有点小小奢望,一指前面:“那个巷子路灯坏了,你怕不怕,我送你过去。”

  何小曼笑了:“我怕个什么,又不是第一次走夜路。”

  史培军自说自话:“你是女生啊,自然会怕。我送你吧。”

  何小曼非常怀疑那路灯就是史培军打瞎的,但看在老鼠尾巴的份上,这事没必要弄个水落石出。

  过了巷子,离珍珠巷就不远了。何小曼说什么也不肯让史培军再送,二人就此告别。

  哪知道,就在前面的大树下,有人等候已久。

  “你这是在处对象吗?”何玉华抱着双臂,一脸怀疑。

  “四娘娘,你怎么在这里!”何小曼一惊,“他就是史培军啊,路灯坏了,他送我一段。”

  “知道别人怎么说林家大妞吗,你小小年纪,可别跟她一样。”

  何小曼当然知道别人的评论。何玉华虽然是珍珠弄吵架界的扛把子选手,但在人品上倒没有什么太大的污点,不像林家大妞,背地里指指戳戳的多了去了。

  所以何小曼啼笑皆非:“史培军是我同桌,是学生,不是社会上的混混,怎么可能一样?”

  何玉华冷冷一笑,她今天并不是冲着这个来的:“何小曼,你最近变化很大啊。”

  见兄嫂在精打细算地凑钱,何玉华也决定要为何家的电视机组装大业添砖加瓦。

  “我存款不多,一共三十块,全拿去吧!”

  “真的?”正在数钱的王秀珍惊喜地抬头,望见伸到她跟前的三十块钱。

  “我可说好了,要还的啊,算借给你们的。”何玉华嘴还很硬。

  何小曼知道,素来没个好脸色的四娘娘能拿出自己珍藏的私房钱已是很不容易,也不用再计较她的语气了,瞥她一眼,笑道:“父债子还,娘娘你不用急,到时候我拿三百条老鼠尾巴给你好了。”

  “咦,恶心死了。”何玉华一脸嫌弃地走开。

  何小曼捂嘴笑了半天。

  “我可立个规矩,咱家这事成不成还不知道,都不许往外说啊。”何立华挺要面子,组装电视机这事,成了,保准轰动珍珠弄,不成,难免就被人笑话是异想天开,所以不愿意授人以柄。

  何玉华和何小曼倒还好,一个上班,一个上学,不用整天跟珍珠弄的碎嘴女人们较劲,但王秀珍就不一样了。因为是农村来的,又生了这个病,在邻居跟前很是抬不起头。加上她长病假歇在家里,跟邻居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保守秘密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尤其弄口林家的林大妞,装好了电视机,王秀珍恨不得第一时间把电视机糊她脸上。

  林家大妞叫林清,名字挺好听,人却不是个好人。跟何玉华是一个厂的,但工作吊儿郎当,一副“我来上班是给你脸”的模样,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谁也拿她没办法,她爸在电子局当干部,负责批个条子、开个票,属于朝南坐的位置。再加上这年代的企业嘛,都是铁饭碗,不作兴辞退人的,给了这种人生存空间。

  她跟社会上一帮小混混走得近,有一回正招摇过市,一个混混望见了路边下班的何玉华,响亮亮地吹了声口哨。

  那混混长得帅气,林清暗恋已久,见他竟然朝别人吹口哨,气不打一处来,开口就骂:“眼瞎啦,那种矮冬瓜也看得上!”

  “那叫娇小玲珑嘛。”混混恋恋不舍地回头望,却遭了何玉华一个恶狠狠的白眼,“哟,有脾气的小姑娘,哥喜欢。”

  林清上去就推他胸口:“喜欢有脾气?那来尝尝姑奶奶的小脾气。”

  “去去去,长得好看有脾气那叫小辣椒,长得难看还有脾气就叫泼妇。”

  林清气得嗷嗷直叫,大喊:“那死女人就是珍珠弄头号泼妇!”

  虽然混混没有当真移情何玉华,但林清心里对何家却是记恨上了。尤其何玉华摇身变成低配矮小版的赫本之后,竟然看出些洋气优雅的味道,林清再照镜子,看自己的紧身裤勒出一个硕大的屁股,就怎么看都觉得不顺眼了。

  她不敢惹“珍珠弄头号泼妇”何玉华,但王秀珍不一样,她是“珍珠弄头号软柿子”。所以时不是的,王秀珍会遭受林清的无端攻击,路过她家门口的时候故意往外泼盆水啦,当着王秀珍的面骂弄堂里的狗啦……

  自从林家有了电视机,她就换了花样。王秀珍在家门口水池子里洗衣服,她就把电视机开到震天响,站门口喊:“谁让这弄堂里还住着穷鬼呢,买不起电视机,让你们听个响儿,不收钱,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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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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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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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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