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纺织厂花>102.心如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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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人呢?刚刚还在。”王秀珍嘟囔。

  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一切都这么悠闲笃定。

  何小曼还是蛮喜欢这个年代的,喜欢对门姐姐新烫的头,喜欢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劲歌,也喜欢这可以安全独行的夜路。

  远远的,史培军已经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过来,开心地站了起来。

  “今天作业不多,作文总得自己写了吧。”何小曼将放着作业的小袋子递给史培军。

  “啊……”史培军为难地挠头,“作文也很难写啊。让我憋6oo个字,比蹲坑还难。”

  就知道他是这德性。说得真叫一个粗俗。

  何小曼无奈:“里面有个纸片,帮你把题纲都写好了,你按题纲挥总会的吧。平常胡说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条理的胡说八道么,你又不指望得高分,把字写端正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史培军无奈,写作文不会,胡说八道是他强项。有了题纲,说6oo字应该不太难。

  说话间,何小曼将那个牛皮纸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妈捉了要扔,给我拦下了。你上回不是说老鼠尾巴能换钱么,这个拿去,你也能换几毛钱花花。”

  史培军一愣,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过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记性可真好,怪不得单词背得住。”

  “咱们的友谊可是要天长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着对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这么强调,就等着看他反应呢。这叫欲擒故纵,要是史培军真傻头傻脑地接受这没理由的“好意”,他们的友谊立刻会被何小曼单方面中断。

  还好,史培军很经得起考验啊。

  一听她提起“友谊”二字,史培军立刻一脸“你污辱了我们的友谊”的表情:“我拿谁的也不能拿你的啊,还讲不讲义气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认识街道的人,拿了这个也没用啊。”

  这话提醒了史培军,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业给他抄,他正无以为报呢,这不是天赐良机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认识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认识,那就是你亲妈。

  看何小曼两眼放光的样子,史培军顿时觉得自己高大极了。身为一枚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都有点拿不出手的著名学渣,他还是第一次在女生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

  这光芒是因为自己哎!

  真令人感动。从此何小曼的事就是他的事,何小曼的老鼠尾巴就是他的尾巴!

  哦不,他的老鼠尾巴!

  也不太对,怎么就这么别扭呢?算了算了,反正就是那意思,他心里透亮透亮的,明白极了。

  何小曼拿回家两块钱的时候,王秀珍惊呆了,将那两块钱的纸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那真的是钱,而自己也没有做梦。

  老鼠尾巴换来钱了!

  王秀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

  何玉华正坐在桌子前弄卷,一撇嘴:“呵,从此以后咱珍珠弄的老鼠算倒了八辈子血霉喽!”

  王秀珍处在干事业的兴奋中,不去计较她的阴阳怪气,笑得嘴都合不拢:“小曼,你下回再跟史培军打听打听,街道什么时候收蚊子啊。蚊子也是四害的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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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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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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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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