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纺织厂花>58.有趣的灵魂
  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史培军家离得不远,转过两条弄堂,再过个马路就到。

  路灯将何小曼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这夜晚春风沉醉,弄堂里却是人间烟火,儿语犬吠。

  如果在后世,抄作业这种事哪用上门,手机拍个照就成。甚至,都不用求助学霸,各种app比学霸还牛。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一切都这么悠闲笃定。

  何小曼还是蛮喜欢这个年代的,喜欢对门姐姐新烫的头,喜欢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劲歌,也喜欢这可以安全独行的夜路。

  远远的,史培军已经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过来,开心地站了起来。

  “今天作业不多,作文总得自己写了吧。”何小曼将放着作业的小袋子递给史培军。

  “啊……”史培军为难地挠头,“作文也很难写啊。让我憋6oo个字,比蹲坑还难。”

  就知道他是这德性。说得真叫一个粗俗。

  何小曼无奈:“里面有个纸片,帮你把题纲都写好了,你按题纲挥总会的吧。平常胡说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条理的胡说八道么,你又不指望得高分,把字写端正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史培军无奈,写作文不会,胡说八道是他强项。有了题纲,说6oo字应该不太难。

  说话间,何小曼将那个牛皮纸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妈捉了要扔,给我拦下了。你上回不是说老鼠尾巴能换钱么,这个拿去,你也能换几毛钱花花。”

  史培军一愣,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过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记性可真好,怪不得单词背得住。”

  “咱们的友谊可是要天长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着对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这么强调,就等着看他反应呢。这叫欲擒故纵,要是史培军真傻头傻脑地接受这没理由的“好意”,他们的友谊立刻会被何小曼单方面中断。

  还好,史培军很经得起考验啊。

  一听她提起“友谊”二字,史培军立刻一脸“你污辱了我们的友谊”的表情:“我拿谁的也不能拿你的啊,还讲不讲义气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认识街道的人,拿了这个也没用啊。”

  这话提醒了史培军,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业给他抄,他正无以为报呢,这不是天赐良机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认识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认识,那就是你亲妈。

  看何小曼两眼放光的样子,史培军顿时觉得自己高大极了。身为一枚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都有点拿不出手的著名学渣,他还是第一次在女生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

  这光芒是因为自己哎!

  真令人感动。从此何小曼的事就是他的事,何小曼的老鼠尾巴就是他的尾巴!

  哦不,他的老鼠尾巴!

  也不太对,怎么就这么别扭呢?算了算了,反正就是那意思,他心里透亮透亮的,明白极了。

  何小曼拿回家两块钱的时候,王秀珍惊呆了,将那两块钱的纸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那真的是钱,而自己也没有做梦。

  老鼠尾巴换来钱了!

  王秀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

  何玉华正坐在桌子前弄卷,一撇嘴:“呵,从此以后咱珍珠弄的老鼠算倒了八辈子血霉喽!”

  王秀珍处在干事业的兴奋中,不去计较她的阴阳怪气,笑得嘴都合不拢:“小曼,你下回再跟史培军打听打听,街道什么时候收蚊子啊。蚊子也是四害的喽。”

  “噗”,何小曼忍俊不禁:“妈,你别搞笑了,咱先把一样事情干好。就这个,也不长久,做一个月是一个月。”

  王秀珍也不失望,喜滋滋的:“这不管,反正不要成本,能多做一天是一天。”

  晚上,她把这事跟何立华一说,何立华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两块钱的纸币就在他眼前,几乎相当于他辛苦一天的收入,由不得不信。

  “怪不得我说呢,最近晚饭后小曼老往外跑,原来是干这个去了。”何立华这下想通了。

  王秀珍还帮女儿说话:“小曼把那史培军都带得成绩进步了,所以人家才愿意帮这个忙,外边人都不知道的,知道了街道也不收他们的。咱们这是内部有人。”

  何家都是本分人,真没想到,第一个能混到“内部有人”的,竟然是十五岁的何小曼。

  何立华心中欣慰,从包里又很郑重地拿出二十块钱,交给王秀珍:“这是我上个月的加班费,加上小曼的这两块钱,你都收着。明天去买一只老母鸡煨个汤,好好补补身子。另外给小曼买件新衣服,她好像又长高了。”

  王秀珍美美地收了钱,只觉得身体都好了一大半:“小曼最近的确窜个子了,以前看着她像我。最近又长个子又开窍,倒是越来越像你了。”

  何立华看着灯下的王秀珍,她开心起来的样子,依稀又回到了当年。

  当年的王秀珍,可是村里最好看最生动的姑娘啊。心中不由柔情顿生,又想起王秀珍最近一次检查结果非常好,看来病愈也是指日可待,生活真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只可惜,在局促的世界里,柔情都是不长久的。

  第二日,何玉华看到王秀珍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只杀好的鸡,这也就算了,竟然还有一件新衣服。

  那是一件雪白的针织衫,娃娃领下缀着两朵绒绒的毛球。

  何玉华认识这针织衫,第一百货公司柜台里,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就是这件了。她去看了好几次,但是要十五块钱一件,几乎是她半个月的工资,很有些舍不得,一直没下手。

  却没想到,一直嚷嚷着手头拮据的王秀珍竟然买下了。

  “你去一百了?”何玉华不禁问。

  王秀珍比较迟钝,没能第一时间领会何玉华的意思,还摩挲着毛球回答:“是啊,刚买的,是不是很好看。”

  何玉华表情有些不服气:“好看,可是恕我直言,嫂子你这个年纪不适合穿这个针织衫。”

  “不是我穿的,我是买给小曼的。”

  “小曼!”何玉华失声尖叫,“她还是个小孩子,要穿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每次一回来就看到你哭丧着脸,晦气死了,呸!”

  外面传来四娘娘的骂声。这位姑奶奶,一回来就作死,还不如在外头疯玩的好。

  这个世界的娘娘,其实应该读niangniang(第一声),是姑姑的意思。何小曼重生过来之后,各种称呼正在慢慢适应中。

  好在,以前她也活了不短的时间,思想成熟,阅历丰富,冷眼观察了将近一个月,这应该是某个平行世界,看周遭环境、看人物衣着、看社会体制,大概类似于原世界的八十年代,虽自己没经历过八十年代,但听长辈忆旧、看小说影视,也了解不少。

  只是没想到,自己还有幸亲历。也算是传奇。

  不过,是不是真“有幸”,现在还很难说。

  何家境况不好。

  子女多,房子小,家里穷。就是这么个惨淡的现状。

  就说何小曼现在这房间,就不完全属于她自己。小小的十个平方,住着她和父母一家三口。

  从她出生起就是这么住的,从小也没少听父母的半夜动静。本来她一个未成年少女,对这些是不懂的,但“杨简”来了,她是成人啊,一回想之前种种,略有尴尬。

  不过,自从两年前何小曼的母亲生了结核病,半夜的动静就只剩下了咳嗽。

  这对初来乍到的“杨简”倒是免却了尴尬。一个月下来,她已经能很坦然地跟父母共处一室了。

  “整天歇在家里,连晚饭都不做,就会吃我哥的,你活着就是浪费粮食的吧!”四娘娘尖利的嗓音从屋外传来。

  这又是在骂何小曼的母亲王秀珍。

  虽然“杨简”初来,但母亲岂是假的,更何况好几次夜里她还未睡熟,王秀珍偷偷下床给她盖被子,这举动是很暖心的。

  何小曼脾气爆,忍不了。

  不过,爆脾气也有原则。她深信,有理不在声高。所以她吵架斗的不是音量。

  一开门,何小曼冷冷了剜四娘娘何玉华一眼,:“知道隔壁水哥为什么看不上你吗?”

  何玉华惊讶地转头,大概是没想到何小曼一个黄毛丫头也会参与大人的纠纷。要知道何小曼以前是很胆小怕事的,只会哭。

  “长出息了,敢跟我顶嘴?”

  王秀珍一看是何小曼出来,大惊失色,赶紧起身过来推她回屋:“小曼,大人的事你别管,快回屋做作业去。”

  何小曼一扭身,挣脱开王秀珍的手,朝何玉华冷笑:“泼妇的嘴脸都特别狰狞,就像你现在的样子。”

  “你……”何玉华惊呆数秒,突然向王秀珍尖叫,“这是你教的吗?有这样跟娘娘说话的吗?”

  王秀珍身子一颤,又想来拉何小曼。

  母亲就是怕事啊,所以何玉华才会有恃无恐。何小曼小脸一昂:“那有你这样跟嫂子说话的吗?对,我妈现在是生病,是花钱,花你的了吗?要不要我跟你算算这些年白吃白喝白住的账?你交过一分伙食费吗,交过一分水电费吗?别欺人太甚!”

  “反了反了!”何玉华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大门外已经有邻居听到动静在张望。

  呵呵,都是一个弄堂里住了几十年的,哪个孩子都是从光屁股看到大,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大波浪从弄堂头一家掀到最后一家。

  只要何玉华不怕丢人,何小曼个小屁孩,怕个毛线。

  见何玉华气得一时说不出话,何小曼冲过去,将门窗都关上。然后护住手足无措的王秀珍,对何玉华道:“家丑不可外扬。你要是还想嫁人,以后就对我妈客气点。不然我马上冲到弄堂里,把你枕头下那些不堪入目的书都抖出去。让邻居们看看,珍珠弄最漂亮的何家四姑娘,原来是半夜看小黄书的女流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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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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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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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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