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现在这两个人已经构不成威胁,且都表露出了愿意合作的意思,现在他们所俘虏的这人既然不是法师,那想必和偷偷入城的杀手会有联系,将他带回去总能问出什么。
而且,由于剑七这场打的实在漂亮,现在除了他们之外,溺亡者应该还不知道此人的存在,这就省去了许多的麻烦。
“等等你先带着这个人会旅店,我留下来看看有没有更多关于无言者的消息。不过这次的事情牵连甚大,如果溺亡者不想让人察觉,就要想出足够好的理由或是方法让这里的法师们忘记自己经历过的事情。那是以罗素他们的能力办不到的,所以之后应该还会有溺亡者的高层来,到时再走,就不好办了。”
“明白,那你们等等先下去吸引一下他们的注意力,我带着此人先回旅店再来找你。”剑七说着,就要去扛那个杀手。
“慢,这两把匕首你也拿着,它们除了尖刺上有诅咒之外其他与通常兵器无异。我带在身上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倒是你现在缺少合适的兵器,先对付一下。”
剑七歪了歪头,有些无奈的接过那对荆棘匕首,他倒不是对这对武器有什么偏见,在剑门的收藏与江湖的故事里,这类与毒或其他阴损效果相关的武器从来不少见,而使用它们的人确大多是阴险小人。
可手段是被用来弥补实力上的差距的,武功高绝之人不见得都是好人,甚至不见得都是高人,就算他们又好又高,也难保不曾犯下过错,结过仇家,那遗腹子靠毒剑复仇的故事还能说是不正当吗?手段有正邪,器物无是非,这是剑门的理念,也是剑七的理念。
那么既然如此,他又为何露出一副微妙的表情呢?原因其实很简单。他剑七之前用的是什么武器?奇门棍虽说多变,可最常被使用的还是它作为棍子的一面,至于飞燕青符,虽然短,可还仍然是剑。现在起司突然塞给他一对匕首,说这是补偿奇门棍的损坏的,这就有点微妙了。
倒不是说剑七不会用匕首,短刃向来也是武者必须要掌握的技能,而且拳脚功夫也最容易与之产生交集,你要说剑七对运用方法一窍不通自然是不对,可还是有哪里不对劲。
其实起司这么做还有自己的打算,一来人是剑七拿下的,战利品合该归剑七所有;二来即便他要研究匕首上的诅咒,可也不急在这一时,况且这里现在还有怀内特夫人在旁,他如果将匕首待在身上,说不得之后会成为隐患。
而且对于施法者来说,匕首这东西拿来刺破自己的手掌以血施法的可能性远比冲上去将它刺向敌人的可能性高,而灰袍再怎么疯狂,也不至于用这两把匕首给自己放血,那就不是放血了,是自杀。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些事需要做,起司从匕首主人的身上摸索了一番,然后用自己平时解剖用的小刀划开了他后腰上的衣服,露出一块看上去崭新的纹身。
纹身的图样,是一只有着四个脑袋的狮子,不过它一看就是虚拟出来的,因为这四个呈正方形对称的头颅一看就无法满足保证的生活需要。
“生命,图腾,通灵再加上现在的塑能。四个学派,四个头颅,我想这已经不需要更多证据了,更别说…”
谷憙</span>起司的刀尖所停留的地方,正是其中一头狮子的嘴部,狮子的四个头分别叼着四种不同的物品,嘴里叼了东西,自然便不能再发声,这是一只四头却不会咆哮的狮子。
“你认为这是无言者的徽记吗?”怀内特女士双手抱胸,面色凝重的说。
发现一个组织的徽记,首先能证明这个组织是确实存在的,它并非空穴来风,也不是唬人的旗号。其次,通过魔法的手段,徽记可以成为一种象征,象征可以被追溯,进而找到使用它的人或物。换言之,它可以成为找到无言者的突破口。
“试试就知道了。七,我要把这块皮割下来,你帮我把这个人按住。”起司作为法师的一面再度显露,他在说要割下他人带着刺青的皮肤时,没有丝毫的犹豫。
“没有其它方法了吗?能否把这图样拓拓下来?不管怎么说,割皮也多少有些不太妥当。”寻剑者皱着眉头,出声质疑道。
“没时间了,这种魔法徽记对拓印的准确度要求很高,鲜活的人皮因为具有活性,上面的附加效果很快就会随着代谢消失,除非经过反复,深层的烙印才能永久有效。比如那些战纹萨满身上象征野兽之力的纹身,就都是以年为单位制作的,一旦完成,终生无法洗去。现在这个,远没达到那种状态,只是个临时符号。”
起司说着,手术刀已经切进了皮肤,殷红的血珠随之涌出。剑七见状,再不愿意也值得上前,一边按住被割皮者的手臂,一边将一块破布塞进他的嘴里。
“如果你是在担心这个人的身体状况的话,不用害怕。我身上带着的药膏处理严重问题没用,但只是割掉一层皮肤还是可以立刻见效的。况且,我对自己的技术有信心,只是去掉一层皮,对下面的脂肪和肌肉,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剑七对活取人皮的行为仍然有些踌躇,可起司的动作很快,而且他的解剖技巧并不比他的施法能力逊色,虽然带着纹身的皮肤被去掉,但下面露出的人体组织却没有流出多少的血液。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皮肤的缺失一定会带来流血和其它的身体变化,不过在那之前,起司已经单手从腰上解下来一罐膏药,一手切割皮肤,一手涂抹药剂。
这对于任何人,哪怕是经验丰富的医生来说都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可灰袍偏偏做的理所当然。无他,在他手里被治愈的鼠人,太多了。
片刻之后,一小块手掌大小的附带着完整四头狮子纹身的皮肤就被安放在一块石头上,起司用六颗钉子将它的边缘拉开,防止变形与收缩。
“那个伤口最好再用烈酒消毒一下,然后把剩下的药膏涂上,再包扎起来。药膏你一起拿走,到了旅店先把伤口处理好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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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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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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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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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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