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着心事,李芬芳端着一个托盘又走了进来,托盘上放了一碗用粗面粉,碎花生米(大约是在南安的物资里找到的)黄豆瓣和盐巴煮成的糊涂,上面居然撒着几片切碎的小时候的白菜,注意是小时候的白菜不是小白菜,这个时节这算得上稀罕物,旁边还有两个小菜,一个油炸黄济鱼,一个凉拌小时候的白菜,还有两个煎饼。
李芬芳将托盘放在案几上就要伸手扶王枫,可是此时王枫正光着身子哪里好意思让她扶,就要拒绝,可是看见李芬芳的眼神,王枫又忍住了没有拒绝,都已经这样了,还能咋样呢?
王枫半靠在李芬芳身上,芬芳扑鼻,双手被李芬芳特意用毛巾擦过好几回,王枫左手拿着卷好的煎饼,右手端着咸糊涂,喝一口糊涂就一口煎饼,王枫不知道上一次这样悠闲的这样吃早餐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好像自从中了秀才之后这种记忆就越来越少了,最近这一两年中居然没有这样的记忆了,哎呀这样可不行啊,王枫决定从现在开始,南安实行一周一休的制度,谁敢违反就惩罚那些雇主,第一罚十天工人的工钱,第二次二十天,第三次一个月,以此类推,看谁还敢不给工人放假,这样自己也就有借口一起放假了,嘿嘿??????
如果李芬芳知道王枫倚在自己身上心中想的却是这个事情,不知道会不会把一碗糊涂倒在王枫脸上,不过直到此时,李芬芳才第一次仔细打量起王枫来,也是越看越觉得面熟,“你是不是被我打劫过?”虽然知道自己曾经打劫过别人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可是李芬芳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啊,好像是啊,只不过那次你没有成功而已,怪不得我觉得你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呢。”王枫这才发现李芬芳不就是自己县考那次半路遇到的那个女劫匪吗。
经过这次相认二人之间不再那么尴尬,李芬芳也觉得王枫亲切起来,“对了,你说你作为主帅怎可让人真的打自己板子,万一打坏了怎么办?”
王枫听见李芬芳的抱怨笑了笑说道:“我做不了霍骠骑,因为我没有他那种带兵的天赋,所以我只好学习李飞将。”
“可是你不是文官吗,为什么要学习那些将军呢?”李芬芳不明白,自宋朝开始,华夏大地就一直是文贵武贱,再也没有了汉唐雄风,没有了投笔从戎,没有了提三尺剑立不世功,有的只剩下东华门唱名者方是好汉可笑逻辑,所以听见王枫学李广带兵,李芬芳第一个念头并不是王枫乃是真汉子,而是觉得王枫脑袋被驴踢了,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九十州,三千年来谁著史,十万里外觅封侯。”李鸿章虽然被评为是一个拼命做官的人,但是这首诗还是很热血的,此时王枫读出来还是很应景的。
李芬芳原本对王枫的印象就是能文能武,这首诗一出更是对她颇有触动,而且她出身帮会,虽然也有一些重文轻武的思想,但是以她的出身,这种思想在所有大明人中算得上最轻的那一群。
“每每读书,皆慕汉唐雄风,只是自宋以后只剩下文风优胜不见雄风何处,就像一个人,只见双臂粗壮,而双腿纤弱几乎不良于行,三五十倭寇即可上岸抢劫皆是这种情形之下的后果,更别提重现汉唐雄风,开疆扩土了。”王枫只能与李芬芳说些浅显易懂的话语,至于更深层次的原因就不方便说出来了。
李芬芳不知汉唐只伟大,只觉得这大明朝也曾万国来朝应该也很厉害,只是朝中有奸臣这才造成倭寇活跃,更深层次的东西她又哪里能够知道呢,所以王枫这一席话让她一下子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大明朝,原来,所谓的大明朝比起汉唐雄风还是差了一些。当然对于王枫,李芬芳不自觉的崇拜了起来,毕竟,自己已经登堂入室,嫁不得别人了,也不会有人愿意再娶自己了。
到了晚上,王枫回请李大海,只是这次自然再无酒类,只是无酒不成席,王枫只好拿出南安产的各种饮料果汁招待海沙帮的帮众,在这个吃饱都成问题的时代,众人连别处的水果都很少吃,就别提南安产的各种果汁了,这些果汁和各种南安特产,特别是各种罐头都是中午刚从海州拉来的,原本是当做补给所送来,正好招待这些海沙帮帮众,这些罐头只有一些海沙帮转卖过一些,其他都是实验室刚出的产品,先供家卫所需,还没有大批量上市,所以这些海沙帮帮众很多都没有见过,加上其他特产,招待这些帮众还不算寒酸,而且有一些果汁因为搁置时间长了,自然的就产生了酒精,喝起来就跟喝了低度酒一样,这让那些海沙帮的帮众也很尽兴。
李芬芳这次很自然的坐在了王枫的身旁,为王枫添水夹菜,是的,王枫喝的是白开水,除了偶尔解馋,王枫一直只喝白开水,喝茶因为会影响身高所以他一般也很少喝,果汁太甜了,特别是工坊那边为了增加口感死命的往里面加糖,王枫一项不喜欢吃甜食,对甜的东西都不太感冒,所以王枫每日喝的最多的就是白开水。
看见自己女儿小儿女姿态的坐在王枫身侧,李大海对此很是满意,这说明女儿已经放下身段,彻底投入自己的新的身份之中,而且看样子这位王大人对自己女儿还算满意,跟自己女儿有说有笑的,其实哪个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给人做小呢,只是女儿眼眶高,高不成低不就的,不过好在这位王大人,无论年龄方面,长相,家庭个方面都符合自己女儿的要求,只是希望王枫的正妻王家未来的主母不是一个不好相与的,不过这位王大人目前已经有了两个女人,想来这未来主母应该不会专门针对自家女儿吧,到时候给自家女儿丰厚一些的嫁妆也就是了,自家女儿怎么也比那两个无依无靠的女人一些,李大海看着自家女儿和王枫坐在一起,心中是百味俱全,有一种上去揍王枫一顿的欲望,可是看了一下自己这老胳膊老腿的,即使王枫身边的人不帮忙,自己也不一定打得过这便宜女婿,而且自此以后,自己的身家可以算是和王枫连在一起了,真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跑不了他也蹦跶不了我,不过不是还有那句话吗,叫做大河有水小河满,自己靠着王枫的这条大河以后这日子应该会更好才是,想那漕帮的女儿也是可以给自己做儿媳妇的,嘿嘿,五年前,自己如果有这个想法,不用漕帮的人动手,自家的婆娘都会用唾沫星子淹死自己,现在吗,要不是漕帮也搭上王大人的这条线,自己还真看不上那个壮的像个男人的漕帮帮主的女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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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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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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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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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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