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先前只能站上十多分钟,蹲了一两天之后,居然能坚持到三十分钟不吃力。
而且王枫感觉到,自己的脚趾,小腿,腰腹,越来越灵活。
每天晚上站过之后,睡得十分的香,几乎一觉到天亮,当然这饭量也跟着蹭蹭的往上涨,而且每天晚上王枫明显感觉骨头发痒,王枫记得前世看到书上说这是身体快速发育的正常反映,正常人的身体有两个快速发育时期,王枫觉得自己这具身体应该到了快速发育期了,以后自己能长多高,现在就是关键时期。
到了五六天以后,王枫不仅是早晚都定时蹲,而且在上课的时,总是把臀部提起来,虚坐在位子上,人写字的时候,身体也学着祖父那样如波浪一般微微的起伏。
幸亏王枫平时成绩很好,先生一般不会盯着王枫,而且因为身高原因他坐在后面几排。而其起伏很轻微,倒没有让先生发现他的小动作。
一连这么起伏了十天,王枫居然能虚蹲上小半节课的时间。
练累了,王枫就坐下休息一会,恢复过来,就开始起伏虚蹲。这样一天下来,连早晚自习,王枫蹲的时间居然到达了六七个小时。
到了现在,王枫就好像吸毒来了瘾一样,连走路的时候,都是先提脚抠五指,然后身体起伏,一步步向前走。
这样的姿势,就有几分怪异了,在学堂里面经常有人指指点点,可是王枫浑然不理。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半个月,王枫感觉到自己的腿腰精力饱满。
村子外面有自己脖子高的石台,王枫不用助跑,一伏一起,猛的就窜上了去了。
王枫将右手的东西放在一边,稍微活动了一下身体,下身自然而然的扎起马步,右手将直刀拔出刀鞘,随手将刀鞘放在脚下,由于身体还未长成力气不足,所以王枫双手持刀横切竖劈,刀法有劈、扎、斩、撩、缠头、裹脑、云、砍、崩、点、抹等,其特点是勇猛、快速、激烈奔腾、紧密缠身、熊健彪悍。
这些王枫不会,王家虽然有些家传的功夫,但是从小到大王枫被当成读书人培养没人传授他这些,王枫所练只是前些日子祖父教给自己的一些基本刀法,不过勇猛和快速王枫倒是做的七八分,只是遇到敌人还能发挥几分实力王枫自己也不知道。
运动了一会后,王枫浑身发热,拿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然后走到一处墙边,墙是木板墙,年前刚刷的油漆,王枫扎着马步拿起毛笔在墙上练起字来,这些年王枫一直在竹林的石头上练字,在墙上写字还是和地上不一样,当然用毛笔写和用石灰写也很不一样。
古人讲究字如其人,对于将科举作为敲门砖的王枫来说,练好字和读好书一样重要,所以王枫每日早上起来到竹林里练字几乎从未断过,除了下大雨,当然下雨那几日王枫也是在家中练字。
虽然王枫一家也算是大地主,买到起纸墨,但是王枫觉得练字重在练至于写在什么上面都一样。
只是毛笔写秃了不少,虽然没有古人写秃几斗那么多,但是王枫写秃的毛笔也有小半斗。
“起来多久了枫儿,天那么早为什么不多睡会?”在王枫练习书法十几分钟后他的祖母和母亲先后推开房门,看见王枫在墙上写写画画。
王枫的母亲李氏看见儿子只穿一身单衣站在那里,不由心疼。
“不用了,我一早起来吵醒你们了吧,下次我小心一点。”王枫转过脸对母亲和祖母回话。
“瞎说,你都起来这么久了怎么叫吵醒我们。”祖母张氏瞪了王枫一眼对李氏说:“老二家的,你去看看管家媳妇早饭做好了没有,枫儿起那么早又是练武又是练字的肯定饿了。”
早饭做好还需要一会,王枫接着练了一会字,然后回到屋子里规划起以后的计划来,桌子上一张纸写满了汉语拼音,王枫没有外语天分不像其他穿越的人用英语啊法语啊什么的记录一些不为人知的事,王枫只好用汉语拼音记录了,好在现在也没有人可以看到懂。
王枫增加几处需要注意的地方之后,将写满对未来期望的纸张藏在一处隐秘的地方,这时厨娘早餐做好了,李氏和厨娘正将东西端到堂屋,王枫没等家人叫喊就推开房门走到饭桌旁边等待,张氏这时也走过来,看见王枫站在饭桌旁边就开口说道:“枫儿,你坐下吃饭吧,不用等你祖母,你早上起那么早一定饿坏了,快些吃吧。”
早餐和往日差不多,杂粮粥,几样咸菜和一盘炒鸡蛋,不过今天的干粮是发面饼子,张氏像往常一样将鸡蛋只往王枫的碗里夹,王枫只好快速将饭吃完,要不然李氏和张氏是不会吃炒鸡蛋的。
“祖母,您别夹了,我吃饱了,你和母亲也吃吧。”
“这孩子真是客气,你路上小心。”
“是,我知道了,我走了。”王枫背起书篓接过今日的午餐,是一张面饼,两个咸鸭蛋和一只干炕咸鱼。
将午餐挂在背篓边上,王枫拿起一本八股文范本一边走着一边诵读着。
在古代科举对于王枫这样的人家来说没有什么投机取巧的方式,只有扎扎实实慢慢积累,有了稳定的基础,才能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时代,脱颖而出,为以后的计划获得一个可以支撑的身份。
上一世王枫做了几十年的咸鱼,这一生王枫不想再做咸鱼。
王枫带着那一把短刀去学堂的,在路上行走的时候王枫一边背诵着四书五经一边练习着刀法,要是让练家子看到王枫一边横砍竖劈一边满嘴之乎者也不知道会不会跟王枫决斗。
快到学堂的时候王枫将刀子入鞘放进背篓里,走进座位,虚坐在座位上拿起课本复习昨天先生所讲的内容,其他学生都在摇头晃脑的诵读,王枫极为不习惯,他只是端坐在那里诵读。
直到先生来到课堂,一天的课程正式开始,王枫的晨练才算结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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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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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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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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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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