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温水煮大明>八、归途遇狼
  王枫二人将教室打扫完毕天已经上黑影了,今天刘二木有事没有过来接他,所以只好自己往回走,王枫匆匆的走着,走至孙王庄村口时遇到一个老农担着一担柴火往家走,王枫上前行了个礼说道:“老人家,能否给我一根木棍,天黑了我拿着壮胆。”

  “小哥儿你自己拣一根,不用这么客气,老人家我不习惯。”

  王枫拣了一根槐树枝,用手甩了两下挺趁手的,就告别了老农。

  王枫走在田间小路上,看北风吹着庄稼做各种轨迹,这时天已经黑透了,只能听到风吹过植物发出的声音,幸好王枫的身体是改造过的,晚上也可以看清楚周围环境。

  当顺着小路拐过一个弯后,王枫看到了一只灰不溜秋,狗毛脏兮兮的长毛狗站在了小路中央。

  这儿竟然有狗?似乎还是条老狗,身材不大像条中华田园犬。

  王枫看了一眼,忽然感觉有些不对,这在田野中走了很多次了,从没在这里见过狗。

  不过好狗不挡道,这条老狗怎么站在路中间呢,还直勾勾的看着自己。这狗眼神还蛮明亮的,眼珠是琥珀色。

  王枫看到前方拦路的老狗,顿住了脚步,搞毛啊,怎么不走了这货?王枫吆喝了两声想把那狗撵走,可是那狗就是在那里不动。

  王枫余光又瞥见了前方的老狗。

  嗯。这老狗虽说老了些,但是狗眼还挺亮的,灰溜溜的,青背黄肚皮,还拖着条尾巴,蓬松松的。

  等等

  拖着尾巴?

  王枫停住动作。仔细的又看了眼前方的老狗,然后。初春的傍晚还是很冷的,可是王枫的额头却出了汗。

  那条老狗很从容的站在前面。尾巴还动了动,琥珀色的眼睛直直的盯着自己。

  “嗥......”

  老狗心闲气定调匀气息,扯着嗓子拉着长声拐着弯儿的叫了起来,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渗得慌。

  这尼玛那是条老狗啊,分明是条正在换毛的狼。

  遇到狼怎么办?

  以前王枫曾经在网上看过内蒙的网友调侃这个问题,然后这个网友是这么调侃的:“当你孤身遭遇野狼的话,不要转头逃跑,人类永远没法和狼比速度。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原地不动,与狼的目光正面接触,死死盯住,不要移开,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

  “这样就可以了吗?”

  那网友一定咧开了嘴巴大笑写下下面这句话:“嗯,这样会死的比较有尊严一点。”

  虽说那网友玩笑居多,不过还是有一点可取的地方,那就是不要转身跑,自己两条腿可跑不过狼的速度。

  遇狼相遇的时候,不要撒腿跑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狼有可能会认为是猎物要逃跑,或者是要发起攻击,它要反击。与狼对峙的时候,最好要缓慢撤退,尤其是对人比较多的地方撤退,一般狼都害怕人群,没有十足的把握,它不会贸然对人发起攻击。

  当然此时是不行的,这是乡郊野外,只有自己一个人,无处可退。

  不过,虽然王枫流了冷汗,但是却没有惊慌失措。一边镇定自若的遇狼对视着,一边思索着应对之策。

  狼怕火,可以用火驱赶。

  王枫想到了这个方法,可自己随身携带有火折子,可用什么引火呢,随便拿本书用火折子点着应该就可以将狼驱赶跑,那明天呢,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先生得将自己撵出学堂啊。

  因为王枫的镇定对视,让对面的老狼略有顾虑,并没有第一时间攻击。

  虎豹豺狼,这附近经常出没的是豺,很少听说有狼啊,它从哪里过来的呢?要是豺的话那种比土狗还小一号的家伙,王枫自觉可以对付几只,但是这只狼可是比豺大了两圈啊。

  王枫攥着木棍的手开始冒汗,不过王枫知道这只狼肯定看自己年幼一人才跑出来的,毕竟几万几十万年的进化,人不仅怕狼,狼也怕人,不到万不得已狼是不会将人认作目标的。

  王枫一边和老狼对视,一边慢慢的伸手到背包那里,单手摸索开绳套,为了让狼放松警惕,王枫先是将原本放在腰侧准备中午没吃完的干粮,向着老狼丢了几片。

  在王枫丢的时候,狼全身伏低,竖起背毛,嘴唇和耳朵向两边拉开,露出门牙,拱背咆哮了几声。

  干粮丢过去的时候,狼拱起背往后退了几步,躲开干粮,尾巴都收回了。

  当看到王枫丢的干粮时,老狼警惕的嗅了嗅鼻子,一双琥珀色的狼眼一边盯着王枫,一边匍匐着将一片肉干叼进了嘴里,咀嚼了一下就一口吞下。

  然后,老狼一边吃下一片干粮,一边盯着王枫。

  果然是白眼狼,吃了东西,还紧盯着自己,完全没有放弃狩猎的意思,王枫握着木棍,拿着火折子,看着狼腹诽了一句。

  王枫趁着狼吃干粮,将身上的背包放在一旁,双手握棍猛地冲了上去,看见王枫动了狼也奔跑起来,就在双方距离十米远的时候狼一跃而起,朝着王枫扑了过来,王枫连忙侧过身体一棒打了下去,不过正好打到狼脑袋上了,狼是铜头铁臂豆腐腰,王枫只觉得双手一麻。

  这狼刚一落地就将身体调整过来,伸口就朝王枫小腿咬来,王枫一脚撑地另一只脚猛地一抬踢向那只狼的脖子,只听嗷的一声那狼掉过身体跑走了。

  王枫松了一口气,暗道还好是一只刚被赶出狼群的小公狼,经验不是十分丰富,而且它的内心也应该很紧张,不然不会一击不中转头就跑的。

  这时王枫也浑身虚脱,弯腰捡背包捡了两次才捡起来。

  王枫休息了一会,得到身体恢复了一些力气这才慢慢往家走。

  正走到村子口,刘二木从村子里匆匆走来,看见王枫大声喊道:“公子,你回来啦,今天怎么这么晚啊。”

  “嗷,这个今天先生留堂了,你去城里办的事情办好了吗?”

  “办好了。”

  回至家中王枫本不想将路上遇到狼的事情说出,不过母亲一眼看见王枫的袖口破了一个洞,母亲问道:“枫儿,你的袖口这么破了,快将衣服脱下,我给你缝上。”

  王枫抬起胳膊看了看,回答到:“可能是被钉子或者树枝刮了。”王枫将衣服脱下递给母亲,可是半途被王枫的祖父接过,就见其看了看,闻了闻之后,肯定的说:“这不是钉子树枝刮的,是狼的爪子抓的,你遇到狼啦。”

  王枫笑了一下说:“只是一只小狼,让我一脚踹跑了,可惜没带武器不然今天晚上有狼肉吃了。”

  祖母和母亲听了王枫的话很是吃惊,连忙心尖儿的乱叫,但是王枫的祖父听了之后大笑说道:“很好,是我老王家的种,本来想让你一心读书的,不过你居然在这里遇到狼了,虽然你将它打跑了,但是这畜生最记仇了,为了防止它找你报仇,我将我们老王家祖传的刀法传给你,至于武器明个让你大从海州给你买一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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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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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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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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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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