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雷声大作,很快就下起了雨。
初时雨还不大,渐渐的雨越下越大。
林红站在窗户边,看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雨,显得有些心烦意乱。
“雨有什么好看的!”
“一会儿吃饭了!”
吴斌从背后搂住林红的腰,轻声说道,趁机在她的脸上蹭了蹭。
林红的身体微微颤抖,随即变得僵硬,推开吴斌,说道:“别闹了!”
吴斌更用力的去搂她,笑着道:“在家里,我抱抱你怎么了?”
“我不仅要抱你,我还要要你!”
一边说,鼻中的气息变得粗重,口中的热气喷在林红的脸上,大手也掀开林红的衣服,手往里面探索。
“叫你别闹了!”
林红扭身挣扎,力气非常的大,一下子就挣脱,然后快速的远离。
吴斌愣了一下,不满的说道:“你今天是怎么了?”
他总觉得林红今天跟以往不同。以前只要他稍微有点亲昵的动作,林红都是很快的迎合,比他还主动。
怎么了?
林红心里很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看见吴斌,她就想起在归去来兮茶楼的包房里,跟赵瀚星发生的事。
当时,就在那张沙发上,她被赵瀚星剥成了雪白的荔枝肉,然后任意的由他品尝。
她觉得对不起吴斌,可是当时她也抗拒不了,也不敢防抗,只能默默的承受,吞下苦汁。
现在想起来,她都觉得恶心,满嘴的苦涩。
赵瀚星离开后,她数次想对吴斌说,但她害怕,不知道说了会怎样?
还只能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的,让她的心里觉得憋屈。
此时吴斌碰她,她又想起了那肮脏的一幕,心里发颤。
看着吴斌的目光,林红担心、害怕,掩饰的说道:“今天不舒服!嗯,你不是说饭要好了吗?快点吧,我都饿了!”
虽然她这么说了,吴斌还是有点不满,说道:“我总觉得你很抗拒,到底怎么了?”
林红心里一惊,担心吴斌起疑,连忙慌乱的说道:“现在搞成这样子了,我哪还有心情,你别总是疑神疑鬼的,快去做饭吧,我真的饿了!”
“好吧!”吴斌无奈的说道:“那吃饭后……”
林红道:“吃饭后,你不回去吗?”
这间房子,是她被汪建林赶出家后租的。
吴斌有自己的家,还没离婚,因此从来没在这里留夜。
听了林红的话,吴斌看看外面下着的大雨,说道:“雨这么大,我就不回去了,今天晚上,我好好的陪你!”
林红看着吴斌那火热的目光,担心推辞的太坚决,让他起疑,就说道:“下吃饭吧……”
心里想着,吃饭了再说。
吴斌却误会了,立即脸上升起了笑容,笑呵呵的说道:“好,那我们先吃饭,吃饱了才有力气!”
说着,屁颠屁颠的走向厨房。
……
沈千三家已经吃完晚饭,陈文韬和陈叔宝也都回去了。
陈淑亭道:“下这么大的雨,不知道明天会不会继续下?”
沈千三道:“管它呢,我开车送你去上班,下雨也不怕!”
陈淑亭道:“我是眼瞅着后面的房子快建好了,明天下雨的话,又要停工,耽误时间。”
沈千三笑着道:“没事的,不就几天时间吗?”
……
第二天,雨虽然小了,但是没有停的迹象。
沈千三开车送了沈丹丹上学和陈淑亭上班之后,也没着急回家,而是开车去了小南海南边的葫芦岛。
现在这块地已经是他的了,一直还没时间来看看。
今天下雨,家里不会来工人,不那么着急回家做饭,他就来了这里。
但见雨中的小南海水面上雾气腾腾,站在水边大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意境。
沈千三凝视水面许久,才开始认真的看葫芦岛的地形。他一边看,一边思考在这上面建造一所怎样的房子?
有着前一世开阔的眼界,和丰富的阅历,让他不愿意将就,他要建一所最好的房子,在这里安家,给陈淑亭和沈丹丹一个最好的家。
不知不觉的,他已走出葫芦岛,看向了后面更宽广的土地。
这里现在还没几户人家,是市政府严格限制了的,打算将现有的三五户住户都迁走,然后在这里建一个公园。
“建公园么!”
沈千三小声的嘀咕。
陈淑亭最喜欢桃花了,前一世他在她死后,就将她坟地周围的地全部买下来,然后种上了桃树,成为十里桃林,每年桃花开的时候,极是美丽。
可是,再多的桃花,陈淑亭也看不见了。
他做的那些,只能是安慰他自己。
但这一世不一样了,陈淑亭还好好的活着。
“与其让市政府来建公园,不如让我来吧!”
沈千三很快有了决定,要把整个小南海的南岸都建成桃园,自己未来的家,就在桃园最里面,让陈淑亭一出门就能看见万树桃花。
只是,这需要大笔的钱。
现在的他还做不到。
不过他一点也不担心。
作为重生的人,来钱的方法太多了,他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思量已定,沈千三就没再停留,回到车上,启动车子离开。
回到家已经是中午,给老丈人和丈母娘做午饭吃,然后与老丈人闲聊一阵,不知不觉的又到了下午。
“爸、妈,我去接丹丹和淑亭了!”
沈千三给陈文韬和罗蓉打了一声招呼后就出门。
雨依然的还在小,只是已经变成了绵绵细雨,秋雨缠绵的味道很浓。
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今天来接孩子的家长似乎变得多了起来,穿雨衣、打雨伞的都有,密密麻麻的站满了校门口。
沈千三只好将车停在较远的地方,然后打着伞走到校门口。
没多久,下课铃声响起,学生也都打着伞往外面走。
人群中,沈千三看见了女儿的身影,她打着伞,有些失落的走着,到了沈千三面前,才开了笑脸,叫了一声:“爸爸!”
沈千三笑着应了一声,问道:“今天你怎么一个人?没和李思思一起出来?”
沈丹丹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失落,小声的说道:“李思思今天没来上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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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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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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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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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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