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沈千三在寻思怎么解决早餐的时候,女儿的声音突然响起。
转过身,只见陈淑亭拎着一个网兜走了过来。
网兜里装着两个西红柿,一小把蒜苗,几棵青菜和几个鸡蛋。
“你起来了啊!”
陈淑亭说道:“我还以为你还没起来,下班后就先去买了一点菜。”
“那你等会儿,我这就去给你们煮面条!”
沈千三咧嘴一笑,不是老婆回来的太是时候,解决了自己没法带女儿吃早餐的窘境,而是老婆主动跟自己说话了,还说要给自己做早餐。
老婆,终究是心里有自己的啊!
可是,老婆都上了一通宵的班,那么累了。
还让她去做早餐,她愿意,沈千三可不乐意。
“老婆,你上班辛苦了,我去做早餐吧!”
说着,接过陈淑亭手里的网兜。
陈淑亭怔了一下,结婚几年,沈千三别说做饭,就连洗菜、烧水这些事都没干过。
现在居然说要去做早餐!
太难以置信了。
“你又没做过饭!”
“盐都不知道放多少!”
“算了,还是我去吧!”
沈千三脸上显出愧疚之色,说道:“老婆,以前家里什么事都是你在做,我习惯的认为洗洗刷刷的事就该女人做,是我不对!”
“我不该那么大男子主义的!”
笑了笑:“其实,我在老家乡下的时候,也会做饭的,还做的特别好吃!”
“今天,我就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这话,半真半假。
他出生在农村,从六岁的时候开始学着做饭,那时他身体还没有灶台高,搅动锅铲都要踩在小板凳上。
后来渐渐长大,寒暑假父母早上去田里干活,家里做饭、煮猪食等事都是他做。
所以他会做饭是真的。
但若说结婚前他做的饭菜有多好吃,那就有些扯淡了。
可他是重生的人。
前一世他在成为富豪后,美食成了他不多的兴趣之一,为此曾专门聘请东西方的顶尖美食大师教他厨艺,几十年下来,他也成了一流的美食大师。
因此,他现在说做的饭菜好吃,也绝对是真的。
在陈淑亭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沈千三拎着网兜走进灶屋。
1991年的时候,青瓦市还没有普及煤气,居民在家里做饭还是使用的柴火灶。
有着少年时农村生活的经历,沈千三生火轻车驾熟,前一世学习的世界级厨艺技艺,煮面也是小菜一碟。
没多久,三碗香喷喷的番茄鸡蛋面端上了桌子。
“爸爸煮的面条好好看!闻着好香香!”沈丹丹看着番茄鸡蛋面,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喊道:“筷子!筷子!我要吃!”
“好,给你筷子!”沈千三递给女儿一双筷子,叮嘱道:“你慢点吃,小心烫!”
“晓得哒!”
沈丹丹应了一句,接过筷子,大口的吃了起来。
“哇啊……爸爸……你煮的面太好吃了!”
只吃了一口,沈丹丹就惊叹的说道,表情夸张,还催促道:“妈妈,你也快吃啊,真的好好吃哟!”
说着,又往嘴里夹了一筷子面条。
“你真会做饭!”
看着碗里色香味俱全的番茄鸡蛋面,陈淑亭仍是有点不敢相信。
“尝尝好不好吃!”
沈千三笑着递上筷子。
陈淑亭默默接过,碗里散发出来的香味,早就让她食指大动,女儿吃得香的神情,更让她也想尝一尝。
“真的……好吃!”
只吃了一口,陈淑亭的眼睛陡然一亮。
她完全没想到,沈千三煮的面条,竟然这么好吃!
再也忍不住,跟女儿一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见母女两人都吃得香,沈千三的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也开始吃面。
他吃的更香。
不是因为自己煮的面条好吃,而是这是重生后第一次在家里和老婆女儿一起吃早餐,有一种家的感觉。
那是他前一世每个早晨都期盼而无法实现的。
幸福是什么,就是一家人在一张桌子上,一起吃饭。
如此简单而已。
片刻功夫,三人都吃完了碗里的面条。
沈丹丹和陈淑亭都露出意犹未尽的神情,真的好想还吃一碗啊!
沈千三起身收拾碗筷,说道:“老婆,我收拾后就去上班,你也休息一会儿!”
陈淑亭道:“你快去上班,我来收拾!”
沈千三笑着道:“没事,洗个碗很快的。”
说着,端起碗筷进了灶屋。
动作麻利的洗完碗出来,陈淑亭递给他一把零钱,“以后留点钱在身上,早晚要坐车!”
“谢谢老婆!”
沈千三开心的说道。
陈淑亭给的零钱,有好几块钱,足够一个星期往返坐公交车了。
他有些担心的道:“老婆,你昨晚没睡觉,我去上班了,丹丹怎么办?”
“爸爸,妈妈睡觉了,我就一个人在屋里玩。你不用担心我的!”陈淑亭还没开口,沈丹丹抢先说道。
以前,陈淑亭上夜班回来要睡觉,她就是一个人在屋里玩的,已经习惯了。
沈千三以前并不知道这些,错愕的道:“你一个人怎么玩?”
家里没有电视,没有小人书,没有积木,什么玩具都没有。
怎么玩?
他实在无法想象。
“玩这个!”沈丹丹从衣兜里掏出两颗跳棋的玻璃珠子,蹲下来一前一后的放在地上。
家里的地面,是夯实的黄泥地面,时间久了,难免有些小的坑坑洼洼。
沈丹丹屈指在后面的玻璃珠子上一弹,玻璃珠子滚过去撞在前面的玻璃珠子上,前面的玻璃珠子滚动一会儿,就掉到地面的一个小坑里停下。
“爸爸,你看,我打进去了!”
沈丹丹转脖仰头,开心的说道。
沈千三心里一阵心酸,自己的女儿,就玩这么简单的游戏,还是一个人玩,一遍一遍的,那多无聊啊!
“我打的可准了!”
沈丹丹笑眯眯的道:“等爸爸有空了,我们比赛,看谁打的准!”
“好!”
沈千三笑着答应,眼中却有些湿润。
女儿打玻璃珠越准,说明女儿玩这个的时间越长。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的做好任何事,哪怕是玩游戏也是如此。
做得越好,说明练习的越多。
沈千三的心底再次强烈的要尽快搞钱,买好多好多的玩具给女儿,弥补她过去的缺失,让她也能体验同年的乐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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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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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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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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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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