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韬吃了一口红烧排骨,夸张的称赞道:“赵市长的手艺高超,这红烧排骨做得入味三分!太好吃了!”
罗蓉也附和的说道:“嗯,是非常好吃!”
听着两人的称赞,赵德明的脸上并没见有多高兴,嘴角扯了扯开口道:“你们就别夸我了,我做的菜,哪有沈先生做的好吃!”
陈文韬连忙说道:“千三做的菜也确实还行,不过赵市长您做的菜也很好吃的。”
“嗯,我就非常的喜欢吃!”
罗蓉也说道:“是啊,赵市长您一天工作那么忙,还有空钻研厨艺,能做到这样好吃,已经非常难能可贵的了。”
赵德明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想起之前赵瀚宇说的话。
当时他对沈千三说,“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人只要对某方面有兴趣,并愿意为之付出时间和精力,那一定会取得成就的。”
赵瀚宇却说道:“我看啊,再有兴趣没有天赋,那也是白搭。
当时他虽然认同了儿子的话,但其实并有没太在意。甚至,他觉得天赋不足也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来弥补,同样可以取得很好的成就。
有道是勤能补拙,业精于勤,都是这个道理。
可是此刻,他不得不承认,有些事还真是要讲天赋的。
算起来,他比沈千三要大了一倍的年纪,就做饭的时间上来说,那肯定也是要多得多的,这就相当于勤能补拙的“勤”了。
可是现在一比较,那个“勤”没什么用。
在做菜这方面,自己的确不如沈千三有天赋。
摆了摆手,赵德明苦笑说道:“陈工、罗老师,以前呢我对自己做的菜还有点信心,可今天……”指了指沈千三,“吃了沈先生做的菜,我才知道自己做的菜也就一般般,根本没办法和沈先生做的菜相比。”
说得无比真诚,坦言自己做菜不如沈千三。
赵瀚宇听了,心里得意的不行。
他长这么大,可从来没见父亲低头认输的。
没想到,那么高傲的父亲,竟然对沈千三低头认输了!
而且是输得心服口服的。
看向沈千三,赵瀚宇心里更加的佩服,不愧是自己的三哥,就是牛!
哈哈一笑,对赵德明说道:“爸,昨天我就给你说了三哥做的菜比你做的好,你还偏偏不信,非要来和他比试一下。”
“这下好了,自己认输了吧!”
赵德明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心说老子输了你就这么高兴?
这像亲儿子说的话吗?
赵瀚宇却没理会赵德明的白眼,不嫌事大的继续说道:“爸,你的厨艺要想长进,还是请三哥教教你吧!”
赵德明本来也有让沈千三指点一下的想法,可是一直不好开口。
赵瀚宇这么说,虽然让他脸上有点挂不住,但也正好有了理由,当即对沈千三说道:“沈先生,你吃了我做的红烧排骨,觉得哪里不足?”
沈千三吃了赵德明做的红烧排骨,老实说味道也算是不错了,但比起自己做的,确实也还有所不如。
见赵德明主动请教,沈千三说道:“赵市长,您做的红烧排骨也相当的有水平,只是少了一道工序,所以口感的层次略有不足。”
陈文韬和罗蓉听沈千三这么说,脸色都变了。
这位可是青瓦市的父母官啊!
自己这女婿,居然也敢当着面直言不讳的说人家赵市长做的菜不好!
这不是孙悟空自己戴紧箍咒,自找不自在啊!
陈文韬和罗蓉都生怕沈千三因此得罪了赵德明。
“少了什么?”
没想到,赵德明听了沈千三的话之后,不仅没有不高兴,反而是立即来了精神,“沈先生你快说!”
沈千三也不藏拙,说道:“在做红烧排骨之前,你可以先把排骨用油炸一下。”
“用油炸一下?”赵德明疑惑的重复了一句。
之前他做红烧排骨,都是洗净之后就开始做的,可从来没有用油炸过。
这可不是后世那个富得流油的时代,人们为了美食可以说不计成本,甚至为了健康炸过的油都不再食用的。
现在才九十年代初,人们大多数都食用猪油,去粮店买油的话也是买菜籽油。后世的那些调和油现在还很少,油价相对比较高,大多数人做菜的时候都特别惜油,能放多少就放多少。
哪怕赵德明是市长,算是工资还比较高的,但他也依然保持着一般人的做饭习惯,用油哪里像沈千三一样大手大脚的,也就从来没想过还要先把排骨用油炸一遍。
沈千三解释道:“用油将排骨炸一遍,能让排骨表面形成一层焦黄的色泽,不仅可以增加食欲,还能增加味道的层次。”
通常来说,油炸的东西吃起来更加的脆香,赵德明也算是一个美食家,自然明白沈千三说的道理。
“原来是这样!”
赵德明恍然,说道:“下次我再做红烧排骨的时候,先过一遍油试试。”
沈千三点头,“嗯,可以试一下就能比较出来了。”
赵德明感叹的道:“不比较,永远找不到自己的不足。”
说完道谢:“多谢沈先生的指点!”
主动拿起酒杯,给沈千三敬酒。
沈千三当然不会推辞,客气了一句,与赵德明一起共饮了一杯。
陈文韬和罗蓉在一旁见了,看赵德明没有不高兴,两人都才松了一口气。
陈文韬更是向赵德明敬酒,说道:“赵市长,千三说的办法都是他自己瞎琢磨出来的,也不一定管用,您听听就可以了……”
作为技术出身的人,他深知懂得原理和方法是一回事,但每个人的手艺水平不同,上手做出来的东西,质量上是有差别的。
他是担心赵德明按照沈千三的办法做了,效果没那么好,所以提前说这么一句,算是打个预防针,免得到时候赵德明觉得沈千三教的办法不管用,从而对沈千三的印象不好。
赵德明却笑着说道:“陈工,沈先生能自己琢磨出来方法,说明他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啊!”
说完,看向沈千三,说道:“沈先生,你的厨艺这么好,为什么不开一家饭店呢?”
“你要是开饭店,生意肯定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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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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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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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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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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