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人一一都说了遍。“老太君,您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吗?夜夏年纪也不小了,都二十四了,因为谢芳耽误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我们要找,一定要找个比谢家门户更好的,姑娘更好的,才算不辜负了夜夏,您看是也不是?”
“那必然是的。合适的人选啊!”老太君沉吟一下,“你看咱们明月怎么样?”
大夫人一愣,“明月?”
老太君脸一沉,“怎么?你也嫌弃明月合离过?配不上夜夏吗?”
大夫人忙道,“不是这个意思,老太君!明月这孩子也挺好的,她年纪也与夜夏相仿,只是这两孩子会同意吗?”
“怎么不同意?我看夜夏对明月还不错啊!晚上吃饭,还给明月夹菜呢!夜夏好孩子,明月也是,两个好孩子都留在自己家里,不是更好吗?到时候,如果两个孩子都愿意,老身再厚起脸皮去找皇帝求个赐婚,看谁还敢笑话咱们家!”老太君霸气道。
大夫人不好多说了,“要是如此甚好,我先与夜夏通通气,看他同意否,然后,再探探明月的口风,咱们长辈看着是好,可是孩子们心意要是不通,就是强扭的瓜不甜。”
“嗯,你看着办。夜夏是你的儿子,老婆子我也只是个建议,做不得数的,还得老大与你,你们两口子拿主意。”
大夫人额前一层汗。
她知道她迟疑了那么一下,让老太君不高兴了。
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
战国公府里,老太君的威严谁敢挑衅?她说话,谁也不敢有异议?
气到老人家,有个三长两短,都是大不孝!
对不起列祖列宗。
***
小海连夜回年集了。
又忙了几天。
年集就接近尾声了。
阿蛮在姜记医馆里住了几天,吃得好住得好,每天按时喝药,年轻人恢复快,已经能下床走路了。
需要一个轻拐杖就成。
这小子是个真哑巴,好像是小时候,被人用毒药给毒哑了,也不读书识字的,所幸能听懂她们说话。
会肢体语言表达。
能走路之后,就在医馆里帮忙做些打扫的轻活计,姜明月她们不让他做,他就憨憨一笑。
姜明月对他也很好。
看到他,不由得想起大傻子来。
大傻子也是个傻乎乎的大孩子。
大傻子比他还要强点,大傻子还会说话。
姜明月想给他治哑疾,可是这嗓子是小时候就被毒坏的,不是几天就能治好的事情,灵泉水调理至少都要调理好几年,慢慢看能不能行。
小海为了看他,每天都要来返一趟年集与姜记医馆。
小海一来,阿蛮就相当地开心。
年集结束了,阿蛮的腿伤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拄个单拐杖走,没有问题。
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是不能跑不跳,要悠着点。
小海与姜明月告别了,带上阿蛮走了。
跟一支去外邦的商队,出去游历涨大见识去了。
姜明月依依不舍,千交代万交代,“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能花钱解决的事情,就花钱解决,关键时刻,用钱保命也成,你现在还小,不急于求成,一步步来,学到东西,见到见识就是你赚了。”
“知道呢,娘亲!”小海用力抱了抱姜明月。
这个女人,救他性命,让他迷途知返,给他新生,让他见识更广袤的天地。
他无以为报。
此生此世,她都会是他的救赎。
“臭小子,你还会哭了呢!”姜明月嘲笑小海眼眶红了。
她来送行。
商队一望无际,在京城外面停放着。
很快,前面的队伍开始出发了。
姜明月还与小海在说话。
突然之间,她感应到城墙之上,有一道目光盯着她。
她望了过去……隔着太远,看不太清。
但是,她有个直觉!
这个人是廖时玉!
廖时玉神出鬼没地在这里监视她?
那也应该不至于。
应该是在检查这即将离京的商队?
可是,他的目光为什么像带了刀子一样,在刀她?
阴郁得可怕。
姜明月咳嗽一声,小海只拥抱了她一下,就放开了她。
姜明月再看廖时玉那边,人仿佛不见了。
消失在那里了。
眼花!
一定是眼花!
商队出发了,小海也上了马车。
姜明月求了老太君,给他派了四个有武功的家生奴才,暂时保护他,直到他不需要了,再让人回京。
现在阿蛮的腿还没有好,想练功,一两年内是不可能练起来了。
暂时派几个得力的人手,跟着他,保护他。
他的年纪小,虽然机灵聪明,会审时度势,但手里还是得有武力值靠谱的人,安全系数才会高。
“娘亲,小海走啦!”
姜明月使劲儿的挥手,“一路顺风。”
这白捡来的好大儿,越看越优秀,越看越顺眼了。
果然,感情都是相处来的。
商队渐行渐远。
来围观送商队的人不少,好多人都是无聊来看热闹的。
突然,姜明月身边有个人挤了过来。
“你儿子这么大了?又不是亲生的,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成何体统?”一道声音不悦地响起。
姜明月……
不是廖时玉是谁?
她没眼花!
“廖总督这是无事可干了,你们暗衣卫连这种闲事也要管了吗?”她没好气道。
呵呵。
她悟出来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廖时玉他也不是三头六臂的,还要靠她的灵泉水治病,她只要不犯事在他的手里,他就不能拿她怎么样!
所以,胆子也渐渐地开始肥起来了。
“道德是一个国家的公序良俗问题。”廖时玉便装打扮,头戴斗笠。
姜明月不看他的脸,就知道他的脸色,现在很臭。
“我们是正常的母子关系,送行拥抱一下,不算违背道德,违背国家的公序良俗,谢谢廖总督关怀。”
说完,回头就走。
懒得理他了。
……
廖时玉望着姜明月,斗笠下清冷的面容,不自禁地扬起了一丝久违的笑意。
一笑,就坏事了。
浑身的血脉又开始翻涌,他伸手一摸。
鼻血就出来了。
长风在人群中挤了过来。
“主子,姜姑娘以前好像很怕你,现在胆子大了许多……咦,主子,你等等我啊!姜姑娘怼你,你也不能迁怒于我啊!”
就见廖时玉越走越快,消失在人群里了。
长风……
他就知道他是个多余的!
他应该叫长多余,他就不该上前来触主子的霉头,呸呸呸呸!
回头一望,见到不远处人群里的流云,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掩都掩不住。
长风上前就想去与他干一架。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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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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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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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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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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