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灰灰去追花生米去了。
姜明月放开了大傻子。
大傻子这才直立起身了,高大帅气,阳光开朗。
“不气,漂亮小媳妇,不生气,小阿玉回来啦。”
姜明月不打他了,还是拿白眼瞪他,“你去干嘛了?你不知道我会担心你?”
“山里,迷路啦!”大傻子傻笑,他还是穿着姜明月给他的那一身衣裳,就是几天没见,又变成破烂了。
这傻子是个费衣裳的。
姜明月万万没想到,没想到竟然是在山里迷路了这个原因。
再转念一想,大傻子傻头傻脑,又喜欢往山里钻,钻深山了,迷路了也有可能。
她松口气。
“下次别往深山里去了,小心在山里饿死了。”
“嗯嗯嗯……”大傻子直管点头。
姜大嫂去厨房里舀了一碗水过来。
大傻子接过去,咕咚咕咚地一饮而尽。
姜家厨房里水缸里的水,是姜明月今天刚换上的灵泉水。
大傻子一喝就能喝出来。
姜老头与姜青峰处理完外面的东西,进屋来了,亲切地与大傻子说话。
大傻子人多了,就显得拘谨。
寡言少语,手脚无措。
姜老头他们问他,他就回答什么,有时候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的,也没有人嘲笑他,只是看他的目光更加的慈爱了。
暴徒被打跑,大傻子是大功臣。
姜老头留大傻子吃饭,热情招待。
姜明月让大傻子留在姜家,与姜老头他们说话。
她出去一趟,把姜家之前交给她去山里藏的麻袋东西,给取了出来。
有大傻子在,美记杂货铺子这一条街,都没有受到什么大的损失。
别处就惨不忍睹了。
这种打砸抢的行为,持续到傍晚。
县里派了官兵下来镇压,石板镇才再次恢复了正常的秩序。
这一天,石桥镇的人民都在惊吓刺激悲伤当中,度过了一天。
有些被抢的门户,撕心裂肺地哭。
县官兵把暴徒们抓了一些,也有的逃脱了,抓不住,抢走的东西,大部分都是追不回来的。
姜明月看这样子,比前世的情况还要糟。
与大傻子回到了万家村。
柳家人看到大傻子回来了,一顿臭骂,“你个杀千刀的,你怎么不死在外面?你还回来做什么的?家里现在一点粮食都没有了,你还是去外面找吃的吧,不至于跟我们柳家饿死……”
是怕他吃他们家的粮食。
想赶他走。
大傻子默默地从怀里拿出一些的野地瓜,“娘,山里挖的……”
柳婆子看到瓜,两眼发光。
十几个大地瓜,至少有十好几斤的……
又可以解决全家几顿口粮了。
“我的儿啊!你早点拿出来啊!快进来,快进来,我的儿你从哪里挖的啊,还有没有啊?带你大哥二哥他们一起进山里挖吧,小心别人挖走了?”
“没了,挖完了,就这么多,都拿回来了,给娘吃……”大傻子的声音。
柳婆子抹泪,“还是我儿心疼我这个老婆子,家里的那伙人个个都烂心肝的!”
……
再说姜明月与大傻子一起回来的。
也不用怕人说闲话了。
镇上的事情,只要有人看到了,自然会传回村。
这个时候了,也不用避嫌了,大家都已经快要到饿死的边缘了,整天饿得眼睛发光,只想找点吃的填填肚子。
哪里还顾得上谁家别人家小媳妇的八卦来着?
再说了,大傻子在老姜家赶走暴徒的事情,是英雄行为,见义勇为。
又不是什么偷偷摸摸的事情。
不怕人说。
姜明月回家来,发现万敬业不在。
几个狼崽子们在屋里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万江这种情况下还在翻看他的书本,万湖还在院子里扎马步练,这两兄弟也是够拼的。
很某种方面来说,意志力坚定。
万海在后院劈柴做活计,万妞妞发呆。
看见姜明月,万妞妞道,“后娘,今天过了饭点,我们已经吃完了,没你吃的了。”
“哦。”姜明月哦了一声。
“你今天去哪里了?”万妞妞追问。
姜明月将手里的袋子放在地上,一样样从里面拿东西,“去姜记杂货铺去了一趟,赊了一些日常杂货回来了,我爹还留我吃了一顿饭,我知道你们没有给我留,没关系,我在娘家吃了一顿。”
马灯,夜壶,胰子,粗盐,拖鞋,小马扎,针钱包,头绳什么的。
都是家里用得着的。
几个狼崽子目光如狼,盯着姜明月的手,期待她能掏出粮食来。
结果,没有。
万妞妞道,“后娘,没带点粮食回来吗?我姥爷他们家里应该还有余粮吧?”
“哪里有余粮?镇上今天还有暴徒抢劫呢,暴徒进来寻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余粮,我们中午吃的一顿,我爹说是最后一顿干的,幸好是吃下肚了,要不然就被人抢了,唉……”姜明月做戏叹气。
万江道,“那老姜头不是不认你了吗?还给留饭吃?”
姜明月悠悠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说不定哪天就饿死了,永远就见不着了,我爹已经原谅我这个不孝女了,说看在我死去的娘份上,给我最后吃顿饱的算了……”
众狼崽子们都不吭声了。
石桥镇闹翻天了,打砸抢,他们在村里也知道一些。
这世道,太乱了。
以前没事的时候,针对后娘是他们的首要任务,现在活下去,有口饭吃,才是他们的首要任务。
都不理姜明月了。
姜明月去后院找到正在劈柴的万海,家里,只有这一个踏实肯干的孩子了。
她悄摸把一个热乎乎的杂粮窝头,塞给他。
“吃了,给你带的,就带了一个。”
万海迟疑。
姜明月之前经常给他开小灶,哪怕住何婆婆家里的时候,都会给他带各种吃的,生怕他吃不饱。
只是最近,家里的粮食不归她管了,饭也不归她做了,没有给他吃东西。
今天出门一趟,又给他带了。
万海这几天都没有吃饱,每天还要做事情,肚子里早就空空了。
手里这么热乎乎的窝头,让他忍不住鼻酸,诱惑太大了。
太香软了。
肯定好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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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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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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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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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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