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真千金重生,这恶毒后娘我不当了>第463章 这不免有点遗憾
  司马夜炎的伤也好了,便提出要攻打沅城。

  主要是因为他见识到了姜明月的神奇,想借这个机会,狠狠打击一下大玄国。

  跟武陵城一样,沅城也是大玄国耗资无数建造的,是另一座雄城,但它比武陵城还要重要,因为它地处两国之间的唯一要道,是真正的要塞,如果打下它,大景国的防守就会轻松许多。

  这是个极其诱人的想法。

  只要姜明月靠火油拿下一个城门,大军就可以直接攻入城内。

  司马晋都动心了,但他还要问姜明月,有没有把握?

  姜明月沉吟道:

  “应该是可以的,火油还有不少,可以试试。”

  司马晋却道:

  “试试可不行,我要至少九成把握!”

  沅城可不是孤城,它后方还有几座城寨。

  大玄军数量要比他们多,而且一旦战事时间过长,沅城后方的援兵就会赶到,数量更多,那时候景军就危险了。

  司马夜炎翻了个白眼,

  “爹,咋的还要表妹立个军令状啊?”

  回应他的,是司马晋的不屑,“就你这性子,数天前的错误还会再一次发生!”

  姜明月有些啼笑皆非,仔细想了想,道:

  “赶走守城门的人,应该没问题,但要想保住城门不失,得要三舅跟着我才行。”

  司马忌表示没问题。

  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他一个人再勇武,也灭不了几万人的大军,那自然得在关键的地方出力。

  廖时玉被媳妇轻视了,不过姜明月并没落下他,多个人多分力嘛。

  众人商量好,当下便暗地里整顿兵马,选择在深夜出动,等到了凌晨天亮后,大玄军惊愕地发现,大景国居然倾巢来战,已经兵临城下了!

  刹那间,战鼓声响动天地间。

  但一切似乎都是徒劳,一片火海过后,大玄军哭爹喊娘,四散而逃,城门周围再也没有一个活人。

  也不是一个也没有,远处的大玄士卒发现,城门口还是有一个人的,一个大景国人。

  据数天前逃回来的士卒说,这个长得特别俊的人,正是会异术的大景国廖总督!

  这一下,廖时玉会异术的传闻坐实了,并且喜提一个光荣称号:

  玉面阎罗!

  烧得人鬼哭狼嚎,烧得城门处如同人间炼狱,这不是阎罗是什么?

  城门失守,大玄军自然不甘心,反复冲了好几次,试图夺回,奈何是人就没有不怕火烧的,根本没啥好办法。

  后来专门派一些高手前去,可又不知怎么回事,全都死得不明不白。

  很快,城外的大景军队冲了进来,在火异术和不明力量的帮助下,大玄军彻底失守,开始了溃逃。

  大致掌控沅城后,司马晋立即下令,将西门彻底关闭!

  这座雄城,就成了大景国的坚韧屏障,后续大玄赶来的援兵,仓促之间根本拿沅城没办法,最终只得选择了退兵。

  这一战,大景军大胜!

  斩敌一万多人,俘敌两万人,逃走的不计其数。

  俘虏的比斩杀的还多,多半都是吓的。没办法,那两股力量根本招架不住,左右权衡下,还是选择投降比较英明。

  司马晋一向严肃的脸上,都露出了罕见的笑容。

  他这辈子都没打过这么轻松的仗,而且攻下的还是非常重要的城池。

  当然他明白,他轻松,有人肯定不轻松,没有姜明月和司马忌的配合,是绝对做不到的。

  而这样两个人,放眼天下,还有哪里找得出来?

  所以这是机会,也是运气。

  后续,他只要守好这里,便可以随时窥视大玄国的土地,随时跃马出征,而不用再担心其它城市了。

  因为沅城是大玄国攻入大景国的唯一要道。

  反过来,道理也是一样的。所以大玄国比大景国还要强势一点,主要就是因为这座城的存在。

  只不过,从今以后,攻守就要易形了。

  只不过,这么大的功劳,姜明月为了保密,却不能宣扬。

  这不免有点遗憾。

  这样,功劳就落在司马家头上了,也不算浪费。哦,还有廖时玉这小子,在城门处那一站,明晃晃的,也得算功劳,捡了大便宜。

  ……

  又歇息一天后,姜明月和廖时玉就再次动身了。

  前往西侯王国。

  司马忌暂时不能走。

  这次大玄国大败,丢了重地不说,还损失三位大宗师,换谁都不会善罢甘休,十有八九会来报复,并且规模不会小。

  他得在这里帮忙镇守一段时间。

  两人折返东行,一路没什么波折,很顺利的,就到了西侯王国的都城,西迈。

  廖时玉的钦差队伍也会到这里,与他们会合。

  从京城到西迈,所需时间是由兵部提供的,当然可能会有一点点出入,比如晚个两三天之内的,很正常。

  队伍还没到,两人正好先熟悉一下地方。

  出去逛街。

  西迈比之京城,繁华程度肯定是差了一些,但也很可以了,该有的它都有。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当地特色小吃、水果之类的,姜明月很感兴趣。

  小吃可以填口腹之欲,水果可以添空间之需,她都可以来点儿。

  正在逛得兴起时,她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吵闹声。

  两人连忙走了过去。

  这是在大街上,一大群人在看热闹,圈子里面分成了三伙人,姜明月听了几句,便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一点不复杂,有个赌徒当街卖女,但这女的却被两个公子同时看上了,这会儿正在争执。

  那赌徒胡子拉茬的,衣裳泛着油腻,一看就是那种只热衷于自己的爱好,其它都不管不顾的人。

  但他的面皮比较白净,手上也没茧,听旁观的知情人说,这人叫常大典,在西迈城小圈子里还有点小名气,他们家以前祖上阔过,出过大官,家资也颇丰,只是老爹死了后,没人管了,又不用想法子挣钱,那便想法子花钱吧。

  但他挑的这个爱好实在太费钱,很快,家产都败光了,家徒四壁,唯有房子他舍不得卖,因为那是他最后的骄傲了,想来想去,反正女儿是要嫁人的,现在也没好人家看上他家了,不如就卖了,还能提早得一笔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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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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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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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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