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萧司业在,不会让萧念织受委屈的。
这件事情的后续,他们也是知道的,学子们最近天天作业加倍,钱顺那个班的学子,天天点灯熬夜的学习。
嗯,昨日的小测,大家都进步了不少呢。
夫子们觉得不错,虽然一定程度上,开始减轻了作业量,因为还需要照顾到学子们的身体嘛。
但是,相比从前,作业还是多了许多。
学子们成绩进步了是高兴,但是写起作业来,也是真的要命!
再加上,还没有喜欢的宵夜吃。
呜呜!
这日子,简直比黄莲拌苦瓜还要苦!
于姑姑猜测,萧司业的处置,也是问过了萧念织的意见。
其实,放在京城,男女之间传个绯闻什么的,真不算大事儿。
先不说尊贵如皇家长公主,这些年谈了多少对象,为京城制作了多少桃色新闻。
属于让御史写本子来参,对方都摇摇头,嫌浪费纸的那种。
当然,也有头铁的,没事儿就参长公主的。
至于京城那些稍稍有些名气的贵女,才女们,私底下被拉郎配了多少?
如果真都成了,她们怕是能忙死!
今天这家新妇,明天那家主母的。
没个三五年,真应付不完她们的那些绯闻对象。
所以,于姑姑最初的关注点,也跟晏星玄他们一样。
那余明朝什么档次?
还敢惦记她徒弟?
之后的反应才是,传绯闻的钱顺。
虽然说绯闻影响不大,但是吧,并不意味着,传绯闻的钱顺,他做的事情就是应该的,正常的。
还是那句话,该收拾还是得收拾!
于姑姑气得咬牙,想了想问晏常夏:“那个余明朝,什么身份?”
晏常夏如今真把萧念织当妹妹,而且还意图发展成自己嫂子的。
所以,对于未来嫂子的事情,她怎么可能不关注呢?
于姑姑一问,她马上应声:“是个家境贫寒的学子,父母都不在了,是个好心的大叔把他带回去养着,供他读书,据说挺不容易的,学业不错,在书院他们那个班里,表现仅次于孟吟泽。”
仅次于孟吟泽?
那看来,学业是真不错。
家世的话,于姑姑说看重也看重,说不看重也不看重。
小门小户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是贫寒出身,于姑姑心里也犯合计。
毕竟,负心多是读书人。
别管是古往今来的现实例子,还是说话本里经常写到的那些虚构故事,提到最多的,也多是贫寒出身的学子,一朝得势,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微末之时的相伴之人,一脚踹开!
因为萧念织处于孝期,所以于姑姑之前没仔细的想过这些事情。
若真用心挑选,那么像是余明朝这样的,肯定不是优先。
于姑姑更偏向于门第不高,人口简单,家风清正这样的人家。
只不过,这样的条件也不太好挑,还需要两个人对彼此印象都好。
好在,孝期还长,倒也不着急。
眼下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于姑姑想了想,还是准备回一趟书院,跟萧司业说说这件事情。
她之前从宫里回来,就直接带着萧念织来了白马寺,没来得及听说这件事情,小姑娘也是个能藏住事儿的,根本没跟她提起。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萧念织根本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别管怎么样,反正于姑姑不爽,她得找人说道说道。
晏常夏一看她要回去,忙劝了一下:“姑姑莫要忧心,我跟小王叔已经准备去处理了,小王叔进宫,我回王府。”
饶是有这两个人为萧念织出头,于姑姑也还是想回书院。
他们出他们的,她出她的。
她为自己徒弟出头,难不成还需要考虑别人怎么样做,然后抄作业吗?
晏常夏劝了半天,也没劝住,最后还是在红霜的暗示下,终于想到了关键点:“如今外面下着雨,姑姑要是冒雨回书院,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怕是没办法说服妹妹吧。”
听了这话,于姑姑收拾东西的手一顿,许久之后,无奈一叹:这该死的阴雨天!
余明朝,钱顺,是吧?
好小子,姑姑记住你们了!
问过了余明朝,于姑姑又想起了钱顺,顺嘴问了问这个人的身份。
对此,一无所知的萧念织还在抄经书。
她还得抄双份呢,毕竟让萧父背了这么多的锅,可不得给人家也多烧一份,求个心安嘛。
所以,她抄得特别认真,听到隔壁于姑姑那边有动静,但是不大,想来应该是正常的拜访,没起冲突,然后她就放心的接着抄了。
不得不说,有的时候,静下心来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整个人也能跟着平静下来。
等到萧念织再抬头的时候,外间的雨已经停了,时间也临近傍晚。
因为下着雨,下午的斋饭他们没过去吃。
中午吃的不错,所以下午不吃也不影响。
但是,如果晚上这顿不吃,半夜肯定是要饿的。
到时候总不好大半夜去敲小沙弥的门,让对方开饭堂吧?
萧念织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把坐皱的衣服也抚平了,接着才出门去敲于姑姑的房门。
于姑姑气得一下午的经书都没抄好,而且心中骂骂咧咧的,对于佛祖委实不太敬畏。
所以,她最后索性不抄了,开始看道德经静心。
别说,还是有些用处的。
相比最开始的暴躁生气,慢慢的,她心静了很多。
萧念织过来的时候,于姑姑把人带回屋里。
那会儿生气归生气,但是于姑姑可没忘记哄人的套路。
所以,让晏星玄的侍卫帮忙,冒雨下山买了些零食回来,如今都摆在小桌上。
此时,她把萧念织带回屋里,直接领着人过去,献宝一般的指了指桌子:“快快快,想想来尝尝。”
小食的种类不少,其中果干居多。
毕竟夏秋季节,水果旺季,这个时候,果干其实是最流行的零食。
萧念织不解,于姑姑好好的怎么还找人去买了零食。
但是对方心意,她也不好拒绝,谢过姑姑之后,顺手扒了两个吃了,然后才问:“姑姑晚上想吃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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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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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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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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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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