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阿辉在心里骂着说话的这个人,她儿子正在长身体,只是吃得多,他又不肥。
要不是那么多人在,她要顾及一下形象,她都要抽打说这话的人。
鬼他娘的一生饭量有注定,真的有注定,那就不吃啊,不吃就不会死了!
“回家!”白语兰咬牙切齿,她看着柳阿辉的眼神很犀利,柳阿辉心里不由发悚。
“把她给我吧。”南文杰伸手,淡淡地对沈秋意道。
“给什么给?你和她跟我一起回家!”白语兰用力地瞪了一眼南文杰。
柳阿辉心里高兴,她总算回到南家了!
这次,她不再是以保姆的身份回南家,而是以南家媳回南家的。
她不再是住院子里那间杂物房了,她住进了二楼,南文杰的卧室。
她躺在干净舒服的床上,心里甜滋滋的,从南瓜身上下手的计划,她都还没使呢,就能够回南家了。
这样也好,能省事。
她知道南家人不喜欢她,没关系,不喜欢她的人多着了。
只要她能够成为南家的媳妇,总有一天也会媳妇熬成婆,当南家一家之主。
再不济,跟南文杰结婚了,街道对面那栋房子,也会是她的。
她和南文杰单独住一栋房子,也会潇洒自在的。
一楼。
白语兰沉着脸,坐在沙发上。
南俊峰泡好她平时最爱喝的茶,端过来,小心翼翼地放在她面前。
转过身,讨好的脸顿时变得凌厉无比,他严肃地看着南文杰:“你是怎么搞的?我们南家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让你去招惹这么一个女人?你要是跟她结婚,光是她的大儿子,就能把你的血吸干!”
“德福送回乡下了。”南文杰低垂着眸,眼里没有一丝光彩。
沈秋然微微皱眉,白语兰气得想骂人,她一记冷眸扫向南文杰:“他只是回乡下,不是跟你断了关系,他还是你继子!”
南文杰抬头,深深地看着白语兰:“妈,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柳阿辉,可事实已经摆在眼前,她怀了我的骨肉,我不能因为她性格不好就抛弃他,我会被唾沫淹死的。”
“其实你们也不用把她接回来,我带她回去,继续住着出租屋。”
“你那点工资,住出租屋,是想被她榨干你的血吗?你没有没想过,你要是满足不了她后,她跑到学校去闹,让你丢了工作?”沈秋然见识过柳阿辉花钱手笔,真的是不心疼南文杰挣钱辛苦啊,苹果香蕉,德福说要买就买。
不难看得出来,柳阿辉很宠溺这个儿子,这个儿子在他们教育下,变得贪婪又有野心,脾气又暴躁。
他不可能这么乖回乡下住的,一定是柳阿辉跟他说了什么,而且她相信,德福回乡下也不会住很久。
虽然这是南文杰跟柳阿辉之间的事,她作为一个“外人”不宜多管,可是看到南文杰短短两个月,就由一个帅气阳光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沧桑大叔,她不忍心啊,谁知道南文杰会不会被柳阿辉害了呢?
她刚开始还不理解白语兰为什么要带柳阿辉回家,现在她想明白了,把人带到眼皮子底下,才好看住她,不让她使坏。
身为母亲的,哪个不心疼自己的孩子?
看到南文杰这样,白语兰肯定是心疼的。
奈何现在柳阿辉怀着南文杰的孩子,对于柳阿辉打也打不得,抛也抛不得。
南文杰眼圈微红,抬眸复杂地看了一眼沈秋然,“我知道……”
跟柳阿辉相处这段时间,他发现柳阿辉时而温柔,时而阴郁,发疯起来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既然知道,就在家里住,你现在就去把房子退了。”白语兰深吸了一口气,她看向南瓜,冷冷地道:“打电话给你大哥,让他今晚回家吃饭。”
南瓜听话地去打电话。
白语兰对南俊峰道:“阿峰你去附近的农场买只鸡和鸭回来,今晚家里要吃大餐。”
南瓜举手:“农场还有一个鱼塘,爸,我跟你去,我要捉鱼,今晚我想吃鱼。”
——
晚上。
餐桌上摆满子丰盛的菜肴。
这些菜都是沈秋意和陈寡妇做的。
白语兰家里调料足,做出来的每道菜,都色香味俱全。
南瓜向鱼塘的负责人买了两条很大的草鱼回来。
她提着草鱼回来问沈秋然:“秋然姐,两条大草鱼,你想怎么吃?”
沈秋然脑子里猛然蹦出赵丽梅跟她说过的炸鱼片,她就脱口而出:“吃炸鱼片,去骨,切成片,下油锅炸,好吃是好吃,但很费油。”
没想到,沈秋意真的把两条草鱼去骨切成片了,白语兰拿出一桶花生油……
一份炸鱼片,一份水煮鱼片,一份盐焗鸡,一份酱油焖鸭,一份鸡蛋炒面,一份白菜炒麻辣香肠,一份鸡杂鸭杂煮的汤,汤里放了料酒和生姜去腥,煮出来的汤新鲜甘甜美味。
六菜一汤,都是大分量,摆满了餐桌。
白语兰还特意把新的碗筷拿出来,十个新碗,十双新筷子。
他们大人加娃儿,刚好十人,大宝小宝用的是儿童卡通碗。
柳阿辉走进餐厅时,白语兰他们已经坐在餐桌前了,他们的碗筷都是一样的,新的,碗上的花纹很精致,只有一个空位置,显然是留给她的,因为那副碗筷不是新的,碗身上没有花纹,白白一片,竹筷子还是旧的了,她这副碗筷跟他们的格格不入,就好像他们是豪华族,她是寒酸的一员。
她走进餐厅,也没有一个人跟她打招呼,叫她坐下吃饭。
白语兰连看都不看她一眼,笑眯眯直夸沈秋意和陈寡妇的手艺。
沈秋然在给大宝小宝夹菜,还问起了南文彬医院里的事。
南俊峰和南瓜故意不理她,南文杰不想理她。
柳阿辉暗暗咬牙。
但她能忍,还很会伪装。
就算白语兰他们不理她,她也能笑着一一跟他们打招呼。
坐下来后,她还露出甜甜的笑:“秋然姐,你开的药真的很有效,我喝了就不见出血了。”
要不是南文杰要求,沈秋然是不会给柳阿辉把脉的。
把脉后,发现柳阿辉胎儿情况已经稳定,她脸上显现出的疲惫,应该是之前就出过血,虽然有流产先兆,但绝对不会像今天那样,能出血出到,染红了裤子。
那些血,应该是假的。
“不知道这药要喝多久?秋然姐,一天喝一次,还是一天喝两次?”
沈秋然浅笑:“你真的流血的话,一碗红枣水根本就止不住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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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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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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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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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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