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看到朱棣来了,一起开口说道。
对于这个父亲,他们的心情是复杂的,这个家,全靠他们努力支撑起来,要不然,大家的坟头草,早就过人高了。
朱高燧问道:“海外为什么不穷?”
朱棣说道:“现在我们大明贸易,进行越来越好,海外的人,特别是吕宋等地,依靠我们大明,赚了不少钱,有钱了,还愁过不上好日子?”
听起来,好像是这个道理。
被贬庶人那么多年来,朱棣一直经商,对于一些商业上的事情,还是很了解的。
也和一些海外商人,当了朋友,其中不乏吕宋的商人,对吕宋的了解程度,自然比朱高燧他们要多很多。
“如果在吕宋,抢占了一些资源。”
“比如香料、珍珠、珊瑚等,那么在吕宋这片土地上,基本不需要担心会没钱花。”
“随便拿一些出去买,参加海上贸易,都能吃上一辈子。”
“何况那里还有金矿,挖出来的金沙还不少。”
“现在海上的地方,一点都不穷。”
“出海了想要回来,也是很轻松,每天都有船只往来吕宋,或者你们自己置办一艘船,想什么时候回来,就能什么时候回来,方便得很。”
朱棣的话,刷新了朱高煦和朱高燧的认知。
朱高炽也还好,跟随朱模出去过了。
他到过海上,也到过东南亚。
知道大海上的资源,远比他们想象中的要丰富,到时候随便搞一个矿山,足够他们吃两三代人。
朱高煦刚听的时候,也是有些惊喜。
但很快把这些念头,给置之脑后。
出海不是他想要的,驰骋战场才是,封狼居胥一直是他的梦想。
不过,以大明现在的实力,封狼居胥很轻松,主要是看他想不想这样做。
“吕宋那么好啊?”
朱高燧听着,觉得出海还是可以享受,不由得双眼亮了,兴奋道:“大哥,你可以出去的那天,一定要带上我一家子,不过……陛下可以让我跟你走?”
“当然可以!”
朱高炽想到当时朱炫说过的话,能够让朱高燧陪同。
至于朱高煦,他觉得更想要在战场上驰骋,就没有和朱炫提及太多,把朱高煦留在北边好了。
朱高燧兴奋道:“还是大哥靠谱!”
朱棣问道:“老大为何,想去吕宋了?”
对此,他挺好奇的。
北平是新都,燕藩早晚得移藩,这是自然的。
其实现在藩王的格局,逐渐要被朱炫打破。
未来对藩王的分封,不会只是在大明之内,而是要在大明之外,比如朱模是第一个分封到大明之外的藩王,这还是朱元璋自己封的。
第二个是朱允熥,是他自己要求,去曾经的高丽。
第三个是朱允熞,去了瀛洲。
朱高炽将要成为第四个,也是主动要求,想要出海,想看一看海外的世界。
只是想到要去吕宋,肯定让朱棣意外,正常来说,应该选择一个富饶之地,好好地享受。
“这个……”
朱高炽可不能让朱棣知道,青楼的那些事情,解释道:“陆地上的疆域,不断开拓,但海上的疆域,最近进展不大,而吕宋早就被我们大明控制起来,一直缺少藩王镇守,我觉得自己挺合适的,反正要移藩,那就去看看,大明之外那么大,想去走走了。”
这个理由,他觉得很好。
解释起来,顺其自然。
不用解释那个青楼,只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要为大明,开拓海上疆域,发展大海,听起来很是伟大。
“未来的发展,一定在大海。”
“我们大明现在,确实控制着大海的命脉,但这样还不够。”
“我们要一直把大海,控制在手中,掌握着这个主导权,才能让大明,一直占据最高的地位,海外的资源,不比我们大明差多少。”
“一些我们大明不够用的资源,可以去抢海外的。”
“我也是为了大明的未来考虑。”
朱高炽又解释。
这个解释,让自己更加伟大。
其实根据朱炫对海上的布局,他就能看出来,大明真的要控制大海。
经济命脉,早就在大明手中。
至于军事方面,大明的海军船队,一直在外活动,那些战舰的强大,让海外所有国家震惊不已,无不在展示着大明强大的实力。
朱高炽他们还想把这一份强大,变得更强一些。
这是他们大明藩王,最重要的责任。
以前的九边塞王格局,逐渐被瓦解了。
藩王不一定只能在北边边塞,南边的海域,也可以有,在吕宋有一个藩王坐镇,可以做到很多事情,压下一些不安定因素。
朱棣听着,叹道:“你们现在长大了。”
长大之后,想法也多了。
他发现自己现在,越来越狭隘,很多方面都不如自家老大。
朱高煦对海外,依旧没有太多的想念,道:“爹,我们早就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
朱高燧终于想出海了,又道:“爹,我们长大了,你也管不着我们,我要带上媳妇孩子,一起跟大哥出海,我们一起去吕宋发展。”
他也不想,和自己大哥分开。
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想把徐妙云接去吕宋。
但是,朱棣夫妇,是朝廷重点监视对象。
朱元璋把朱棣贬为庶人,还要把他们软禁在金陵,夫妇二人不能随意离开,徐妙云应该去不了吕宋,只能每过一段时间,再回来看望他们了。
长大了,要离开父母,是早晚的事情。
“老二呢?”
朱棣问道:“你们都去吕宋,老二怎么办?”
朱高煦战意盎然道:“我当然是去打仗了!”
“没错!”
朱高炽点头道:“我和陛下说了,老二喜欢打打杀杀,还是把老二留在北边,继续打仗,陛下说准备给老二封为郡王,就在草原上。”
停顿了下,他看向朱高煦,续道:“陛下还说,如果不喜欢在草原,也可以随便提,但提归提,要老二自己去打,想要什么地方,直接去打,打下来就是你的。”
“真的?”
朱高炽眼前一亮,这样听起来,还很不错的样子。
让他去打,他肯定没问题。
只要想打,能把任何地方都能打下来,想怎么打都没问题。
作为一个好战分子,他现在狂热了,觉得陛下还是很懂自己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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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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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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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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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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