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克拉一边带路,一边说道:“他们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刚迁徙过来,就开始在这里扩张,吞并了两个小部落,也正因为是外来的,他们不清楚郑和大人的厉害。”
既然是外来的人,敢来袭击,貌似也正常。
有一句话,说得挺有道理的。
初生牛犊不怕虎。
那些外来的人,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他们也许看到部落里的人,还有不少好东西,产生了贪念,从而动手来抢,按照阿里克拉说的,这个新来的部落,野心好像还很大,刚来就吞并别的部落,一个要干大事的样子。
阿里克拉又说道:“他们打伤了我们的人,还把我们的工具都抢走了。”
郑和说道:“胆子很大啊!”
“相当的大!”
阿里克拉赞同道。
同时从他的语气中,郑和可以听出来,此人对那个部落好像很不满的样子,似乎忍了部落很久。
这个也是正常的。
阿里克拉的部落,应该是这里的老牌部落,根深蒂固,突然迁徙了一个新的部落过来,就是挑战了自己的地位,并且这个部落的野心还很大,现在吞并了其他小部落,那么下一步就有可能打他们这个部落。
别看在这个地方,暂时还未形成国家,但是部落和部落之间的斗争,还是很精彩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也就有斗争。
这也是正常操作。
那些部落之间的互斗,其实和国家的斗争差不多,只不过更小型,更普通一些。
他们二人一边说,一边赶路,很快到了树林里面,挨打的人还在这里,但是大明的医生已经为他们治疗,暂无大碍。
郑和看了一会,发现工具真的被抢走了,甚至连他们砍伐下来的树木,也都被敌人拖走,那些外来人不仅胆子大,看上去还很贪婪,什么都要。
“他们居然没杀人?”
郑和看了一圈,好奇地说道。
一个部落里的人连忙解释道:“不是他们不杀人,而是我们反抗了,并且走得比较快,让他们杀不了。”
部落之间的斗争,哪有不死人的?
郑和恍然大悟,不是不想杀,而是杀不了,再看这个部落的人满脸愤怒,对那些外来人真的早就不满了。
阿里克拉说道:“郑和大人,现在怎么办?那个部落的人,肯定还会回来,这不就阻止了我们筑城的进度。”
听了他的话,再扫视了一遍,他们看向自己的眼神,郑和就觉得这个部落的人,其实也是有一定的小心机,他们希望通过自己,来帮他们解决那个外来的部落。
这个部落没能力,但是大明来的郑和,有这个能力。
“等他们来了,再通知我。”
郑和寻思着说道:“我们的城池,一定要建成,谁也阻止不了,他们敢再来,那就是找死。”
他没有拒绝帮他们处理外敌,既然如此,那就把敌人收拾了,顺便帮一帮这个部落的人。
阿里克拉听着眼前一亮,连忙附和道:“没错,他们就是在找死!”
既然有大明出手,他们都在想,那个外来的部落死定了。
以前也有部落得罪过大明,但是最终连渣都不剩,那些部落的坟头草都过人高了!
郑和把士兵调动过来,就在部落附近驻扎,等着那些人的到来,简单地安排处理一下,他就回去休息,不过这一天过去了,敌人都没有再来,大概是把东西抢回去了,还需要分赃吧!
把东西分得差不多,他们还会回来的。
一直等到第二天。
阿里克拉匆忙地找到郑和,又道:“郑和大人,他们来了!”
郑和不紧不慢道:“终于都来了,我们过去看看。”
部落的人,早就有了提防,他们的武器虽然远不如明军的,但是也把刀、矛和弓箭等拿出来,还有一个个盾牌,全副武装地站出来和对方对峙。
明军在部落里的驻军,也全部拿起武器防御,不过他们得不到郑和的命令,暂时没有做什么,人数也不多,只是二十多人。
只不过,这二十多人,再加上武器,足够在美洲纵横很多部落。
外来部落出兵竟然有一千五百多,阿里克拉这个部落,只有八百多兵力,双方的差距有将近一倍。
要不是有明军在,阿里克拉完全不知道可以怎么办,肯定无法应对那个部落,现在就是把明军当做救命稻草,紧紧地抓住。
“郑和大人,就是他们!”
阿里克拉说道。
那个外来部落也许是看到装扮和武器都比较特殊的明军,不敢贸然地打过来,先是对峙,拉开弓弩,再想个办法试探一下,再观望一下。
郑和抬头看了对方一眼,有些不屑地说道:“给他们一炮看看,不用打人,随便找点东西打。”
既然要发展美洲,开拓这里,郑和不想随便杀人。
以震慑为主,先震慑,再收复。
闻言,阿里克拉就有些疑惑,不杀了,难道还放过他们?
今天放过,将来他们,肯定还会回来。
以他们部落的生存经验,就是弱肉强食,丛林规则,并且这里的部落大部分都是落后的,就很有那种野人的感觉,他们的想法也是很残暴,把对方虐杀得差不多,再将其吞并。
“开炮!”
郑和又说道。
一个明军士兵见了,拿起一个火箭筒,对着不远处的巨石一炮轰出。
轰!
炮响震耳欲聋。
那个外来部落确实不认识大明,更不知道明军的火器是什么东西。
此时,他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本能地浑身一颤,随即所有人的眼眸里,充斥着不可置信。
震耳欲聋,火光四溅,也就算了。
他们还可以看到,在硝烟过后,那一块巨石四分五裂,碎石散落满地。
这根本不是人力可以做到的,这是神力!
那个部落的人,所有士兵无不咽了咽唾沫,随后感到害怕了,有些狼狈、匆忙地后退好几步,可以看得出来,军心士气也随之涣散,就连对峙起来的气势,也提不起来了。
他们很明显,怕了!
这是非人力可为,在他们看来,就是超自然现象,认为郑和他们就是神明。
于是乎,那些人在震惊过后,纷纷跪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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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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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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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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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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