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两人个闲走片刻,在亭边坐下。
准确的说,两人是被袁紫莹赶出来的。
路边野草随着风吹摇晃,凌云霄摘下了一片枯草,手中捻着看着。
“大师兄,你的心里有一团火。”
身旁那人忽然道。
这个人叫翟剑。
“我还以为,你名字里有个剑,就是你的答案呢。”
凌云霄默默道。
他已经变回了自己模样,既年轻又苍老。
年轻的是面容,苍老的是心态。
“我看到了,你心里的那团火。”翟剑试图盯着他的眼睛,跟他说话。
凌云霄却不看他,只是盯着草地,看着花草随风摇晃,他额前发丝也随之舞动。
那是同样的一股风,吹在草地上,使得花草低伏,吹在他的身上,令长发飘扬。
“看到又怎么样?”
“它在随风摇晃,忽明忽暗,扑闪扑闪,就好像,随时要熄灭,随时要化作一股青烟飘散,再于人间不见。”
凌云霄听了,只是将手中枯草捏碎,看着它飘扬在风中,不知去向了哪里。
“所以呢?”
“所以,你将它传给了我们,希望这股火光,在我们心中燃烧起来。”
“它能燃烧吗?”凌云霄忽然盯着他,眼神中带着恳切,带着一丝晶莹。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草原。”翟剑仰头看天,“有时候,只需要星星之火,它就会燃得无比猛烈。”
“它燃烧起来了吗?”
“秋天还没有来。”
“什么时候来?”
“等夏天过去。”
“那夏天呢?”
“等春天过去。”
“那春天……好吧,等冬天过去。”凌云霄自嘲一笑,无奈摇头。
“无论如何,你心中的这团火,不能灭。”翟剑说道。
“都一样的。”凌云霄捂着脸说道。
翟剑双手抱胸,“你是不是以为,等燃起了我们,你就可以悄无声息的熄灭了,你就可以无声无息的消失了,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就跟没来过一样?”
翟剑红着眼睛怒喝:“你错了!”
还没等凌云霄回答,他便怒斥一声。
“不要以为,燃起了我们,你就可以逃跑了,撒手不管了,像个懦夫,像个失魂落魄的孤魂野鬼,让人再也找不着了?”
“不可能!”翟剑流着眼泪,目光却无比犀利,恶狠狠道:“就算把这九天十地,翻个天翻地覆,我们也要找到你的踪迹,就因为你曾经照亮了我们,我们同样要把你给照亮,你跑不了!”
“不要高估了我个人的作用。”凌云霄低头说道。
翟剑摇头说道:“没有能够脱离众生的英雄,也没有能够脱离英雄的众生,不管在什么地方,从来都是两者间的交相辉映,创造了辉煌世界!”
凌云霄抬头看天,目光含泪。
翟剑接着道:“我的心里,有一把剑,无上神剑!”
天空无比清澈幽蓝。
“这把剑,就是你!”
“你就是众生的剑!”
凌云霄差点泣不成声。
他终于……
他终于……
“正因为你历经了万世沧桑,理解了众生疾苦,你才跟其他所有人不一样,他们都是这人间的过客,他们来了,他们走了,然后什么也没有改变……而你选择留了下来,拯救我们,成为我们,与我们并肩战斗,所以我们不会忘记你,永远不会。”
翟剑的泪水刷刷的落了下来。
在书院里有一大批凌云霄的粉丝,对他的好奇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不管是他的什么资料都会尽量搜集。
甚至已经算到了他的死期。
从种种的蛛丝马迹,玄机测算,得出答案。
这将会是他避无可避的劫难。
凌云霄当然也知道这一点。
他从一开始就已经知道了。
本以为是劫难已过,新生已经来临。
没想到,开始即是结束。
他的心中曾有那么一个无敌的存在,那是他以为的所谓‘原主’。
他不过是个占据了他人无敌皮囊的普通穿越者罢了。
他还真以为,世上存在过那么一个人。
终于,一切阴云消逝。
让他看清了真正的自己。
原来,一直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
那个童年时期的他,早已预料到这一切的发生。
有关于他的真相,真正的逻辑是这样的——
他是一个穿越者不假,却不是在他以为的时间穿越。
他早就已经穿越,在太初宇宙时就已存在,作为一道残魂,遗忘了所有记忆。
历经万世修行,终于回归真我。
在灵霄山上,那个童年时期的他,正处于回归真我的前夜。
他已经瞧见了未来,年纪轻轻就已经做好了觉悟。
忽然有一天,他瞧见了未来的自己,感到一丝微妙,然后顿悟。
在那一刻,他终于记起了来时的方向。
他可以飞向无限远的地方,去找寻他的过去,只要方向能够找对。
他成功回溯至当年,寻找当年的记忆,并且还不甘寂寞,时不时的觉醒,惹出了不少麻烦。
终于有一天,兴许是受到了命运的召唤。
过去的他,穿越去往了太初宇宙,去历经万世沧桑了。
而这个未来的他,在这一刻终于找回了完整自我,受到了劫雷感应,回归灵界。
那一声永恒的霹雳,使过去与未来,万世沧桑在这一刻交织。
他找回了真我,也就成为了现在的凌云霄。
之后的事情,他都已经知道了。
他以为自己是个赝品,闹出了不少笑话,还只敢找修为最低的玄灵妃相依为命。
然后就是从未来回到现在,填补这些年没有他的真空期。
先是通过玄灵之门实体穿越,在那个时期,确实存在有两个他,包括他自己,一切都是双份的。
回去之后,在皇城上空,吸收巨大的爆炸能量,通过先天道缘,借着时空扭曲,和自己建立联系,回归到这个时间。
也因此,童年时期的他知晓了真相,选择了回归真我,让他接管一切。
这一切的一切,中间隔了那一声巨大的霹雳。
过去已经发生在了未来。
这也只有他凌云霄能这么玩。
理论上来说,理论上啊。
一个人死了以后,就不能再存在于世上了对吧?
可偏偏出了这样的问题。
这也是凌云霄一直不愿面对的。
一个隐瞒至今的问题。
其实,他已经死了。
他却依然能在他死后存在,这是为什么呢?
是他能够逆转阴阳,逆转生死吗?
这也是翟剑泪流满面的原因。
他分明知道,眼前的大师兄早就该不存在了。
他依然为了那团若隐若现的火光,存在这世上。
他跟时空,跟死神——虽然并不存在——开了个玩笑,玩了个小把戏。
暂时把这段跳了过去,楞是让生命多了几年。
为的就是把那薪火传于世人。
可实际上,那无边的毁灭,还是他将要面对的,无法跨越,避无可避。
他不是即将面对死亡,他是正在死亡,他已经死亡。
只不过,别人死,只在一刹那间。
而他的死,将会格外漫长,甚至长达十几年,越久越痛苦。
他是在逃避吗?
他在害怕成为自己吗?
或许吧。
他已经知道自己无法逃脱。
这一点,看他体内小世界就知道。
在未来,他的小世界已建设完毕。
某种程度上来说,那是遗迹。
自他死后,那小世界应该会飘向无限远方,不会再跟着他了。
而现在,他的小世界还在建设之中。
他看到了自己的小世界建设完成,他已经心满意足。
他也看到了林语徽的长大之后,他已经心满意足。
就是很可惜,他应该是见不到灵霄派众人了。
将来肯定是有人能把他们都稳稳接住的。
只是那个人,不会是他了。
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
对了,东方重。
灵霄祖师之一。
他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暴力的方式把人送回来呢?
难道就没有其他更稳妥的方法吗?
肯定是有的。
但他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把人送回来。
他的目的,是为了让灵霄派逃走,逃离这动荡的时空。
“逃啊,孩子们。”
他仿佛听到了东方重的喃喃自语。
或许,他已经知道了更多。
是把他们送到未来,但却是更远的未来!
凌云霄想了想,就算将来没人能接住他们。
黄阿九……啊不是,姬淑悦,应该能成长起来,把他们都保护起来吧。
她可是女帝啊。
她应该能突破所谓‘女帝分身’的桎梏,带领所有人逃向未来吧。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啊。
就是说,他在地狱的时候,见到的那个人到底谁呀?
是他自己吗?
还是说,始皇帝?
搞不明白!
想着想着,悲伤的小曲逐渐响了起来,这是自动配乐功能!
这系统就是喜欢在他情绪低落的时候,让他情绪更低落。
歌曲名叫什么Forever,歌词第一句是:Istandaloneinthedarkness
悲伤情绪过后,翟剑抹了把脸,忽然站起来握拳大喊:“所以,我们制定了一个‘拯救大师兄’计划!”
悲伤的音乐戛然而止,变成了欢快又熟悉的音乐,叫什么突遇。
“嗯?”
凌云霄猝不及防,左右望去,怎么忽然就敲锣打鼓,变武林外传了?
却见翟剑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了一块黑板。
在上边奋笔疾书,刷刷刷写下了几个字‘救救大师兄’。
然后写下一二三四。
“我们以为,要救你,有以下几种方案。”
翟剑边说边写。
“第一,找始皇帝代替你死……”
凌云霄震惊不已,这一上来就是个大招。
“不是,你这个……”
他都还没反应过来呢。
我这emo的情绪是不是转变的有点太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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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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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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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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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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