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有个叫文斐然的……”
果然!
这家伙说去还真去了?
没想到,他还真能调动太初洞府的资源,只是为什么要送这个过来?
他想凭借系统的力量,对它进行更详细的分析,可再怎么分析也没个结果,这品级太高了。
“辣鸡系统,还不如我呢!”
他决定靠自己去查。
“拿来。”
从长公主手中拿回两枚戒指。
“不是送给我的吗?好啊你,咱俩成亲,你没送我什么就罢了,这还从我手上拿走,你必须把它送我!”
凌云霄心说结婚送戒指不是现代传统吗,于是对她道:“咱大周什么时候有成亲送指环的习俗了?”
“啊对哦。”
长公主才想起来,在大周指环和婚姻没有必然关系,它更多的只是一种饰品,作为装饰用的。
“从今天起就有了!”
她不甘心,非要从凌云霄这里得到什么才罢休。
成亲至今,什么好东西都没给我,你是想笑死个人?
“别忙,等会给你,我先查一下。”
听他这样讲,长公主这才暂时罢休。
他握着两枚戒指闭上了眼。
手上光芒一闪。
却见到这戒指的历史久远得超乎他想象。
甚至经历了好几次天道崩溃。
一直来到了遥远的太初时期。
寰宇初辟,那是个乐园时代。
当初资源还未枯竭,遍布着大小宇宙,一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景象。
这便是太初宇宙。
在这片古宇宙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是石人一族。
一个个石头人行走在古老的大地之上。
由于灵气过于充沛,干脆每一个石头人都是灵石构成的。
而且灵石过于纯粹,每个石头人,还拥有不同属性。
土灵石,木灵石,火灵石,等等。
阳光明媚,花鸟树木,还有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石头人,一切欣欣向荣。
突然之间,天降修行者!
大战开启,杀得昏天暗地,搅乱了一切秩序。
最终石人部落与修行者达成了合作,太初洞府就是这样诞生的。
这就很奇怪了。
分明是太初宇宙,这是哪里来的人?
据后世记载,有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许多年后,某个与世隔绝的小宇宙诞生出了人族和修行者,杀回太初宇宙,改写现实,夺得了一切资源。
另一种可能是,太初宇宙也不是真正的开始。
这是躲过了上一轮大毁灭的修行者。
至于这些修行者来之前发生了什么,那就无从追究了。
混沌未分,大道初辟之前发生了什么,谁又能知道?
总之,一切的起因就是这样混沌不清,经历了不知几百万年的发展,太初洞府的势力达到顶峰,经历了无边扩张,使不知多少小宇宙化为洞府。
在当时,可是真正的,一花一世界,一粒沙子里都有可能蕴含乾坤。
就在一切都将永恒不变时,天降奇人,搅得太初洞府大乱,为玉光神朝的侵入提供了机会。
众所周知,玉光神朝和太初洞府属于两个极端。
一个来自太初,一个来自终末。
如果没有人搅乱,太初洞府将延续至寰宇终结,根本不会出现玉光神朝。
两方大战,最终导致了天道崩溃。
这个改变一切的人,称之为乱古天魔。
他只留下一对指环,就不知所踪。
后来随着天道演化,这对指环化作了上古仙器。
也就是凌云霄手上这对。
它一直被封印在太初洞府最封闭最绝密的地方。
甚至连他的先天道缘也无法触及这段被封印的时光。
他忽然一阵冷汗。
如果他的猜测不假……
不出意外的话……
算了,直接勇敢的承认吧。
那个乱古天魔一定就是他。
这个背锅侠他是当定了。
除了他还有谁有这闲心和能力搅事?
只要他背的锅足够多,就不怕再来一口锅。
相反,他倒是要问问,这世上哪还没有他?
乱古天魔的戒指到他手上,只能算是物归原主了。
正如噬魂之戒的名称,它的真正作用是用来吸收灵魂的。
他懂了。
他的先天道缘是可以吞噬灵魂的。
那为什么还要这玩意来储存灵魂呢?
答案就是,灵魂实在太多了,吞不过来,需要有个东西临时储存一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还真就是一口锅。
咕嘟咕嘟咕嘟……
凌云霄眉头一皱,见长公主在旁边架了口锅烧水。
“干什么你?”
“难得聚一下,吃火锅啊!”
长公主甚至已经涮起了羊肉。
再一瞧,靖王也来到了府上,略显拘谨的和他打了声招呼。
他应了一声,接着查探。
他皱了皱眉,把这玩意送过来,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说,我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喜欢滥杀无辜,堕入魔道,吸收他人魂魄吗?”
这么一想倒是有可能。
从一开始,一条小小的残魂,成长为绝世大魔头,这中间也许要经历一段意志紊乱期。
就跟某晚年不详的红毛老怪似的。
而他是经历了早年不详,等吸收到足够的意志之后,才变得稳定下来。
太初洞府是想说,这是他的罪证吗?
不对,这样容易置他于道德不利的地步。
或许可以换个角度想。
如果是,太初洞府想灭世呢?
但又不想背上个于后世不利的罪名。
所以,才把乱古天魔给搬了出来!
他睁开了眼,正瞧见文斐然捧着个碗站在大锅前边等着。
“你怎么在这?”凌云霄站起问他。
靖王尴尬笑道:“这个,是我带他来的……”
文斐然回过身来,笑道:“正如你所见,我身兼数职,在仙界,我也有个副业,我是个仙界的考古学家兼历史学家,我也有很多事情不明白,所以把这个东西拿给了你,希望你能给一个答案。”
这都不用猜为什么了,直接是把答案说了出来。
凌云霄摇头笑道:“那你可真是找对人了,一切的遥远时光在我眼里就是透明,一切的冤假错案,难解之谜,在我这里立马就能看到真相,任何的悬疑剧,在我这里一集就能结局,真相永远只有……”
“吃你的吧!”
文斐然丢了幅筷子过来,凌云霄一把接住,从长公主的碗里捞起一片肉,丢进嘴里,才缓缓道:“我的答案是,我是为了保护众生魂魄。”
他一亮戴在手上的戒指。
记得,上一次看到这样的戒指,还是看奥特曼的时候。
不错,这其实是一枚变身戒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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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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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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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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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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