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这破仙,不修也罢!凌云霄袁罡风>第六百四十四章 田园归梦
  山间的水很清澈,花开得也很美丽。

  姑娘也很漂亮,笑声也很爽朗。

  一切都很美好。

  但他只是个山贼,形容不出来!

  只觉得天更蓝了。

  姑娘也很大方,不避着他,就在不远处的河水里清洗起来。

  历飞虎捂着脸左右为难。

  看,还是不看呢?

  这是一个难题。

  他并没有自诩为一个什么正人君子,也从来没人教啊。

  那就只能归结为害羞了。

  你说这事闹得。

  他竟然胆大包天,救下了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孩。

  咋想的?

  他自己都搞不明白。

  在当时那种生死不明的情况下。

  他一个前途不明的土匪,救下了个花季少女。

  嘶,还真有点难办。

  他捂着额头只觉破天荒。

  怎么说?

  小爷春心萌动了?

  也是。

  小爷我,是该找个暖被窝的了!

  想起来,手上的金银珠宝,分量轻快不少。

  有了这钱,可以买几亩地,造间遮风避雨的屋子,再买头牛,然后,然后就等着春暖花开了。

  还当什么土匪啊!

  但凡有一口吃食,谁会这么想不开?

  不知不觉,他捡起树枝,在地上画了个田,一间小房子,一头牛。

  畅想着美好未来,一时间忘记了溪水潺潺。

  那边却不乐意了,娇喝一声:“喂!”

  历飞虎脊背一麻,只觉冷汗。

  那边少女含羞,不太好意思,又分明说道:“你,你到底看不看?”

  啊这?

  居然是女孩子那边着急了。

  你说要不想吧,还是有些心痒痒的。

  但你说要想吧,那确实是想的。

  怕什么!

  爷的匪气去哪了?

  于是他双手撑开眼皮,瞪大眼睛,猛然回头,见到了此生都难以忘怀的一幕。

  啊,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他只觉天旋地转,这辈子都值了。

  做男人,真好。

  片刻后,他再睁开眼,只见山间的花儿摇晃。

  少女早已穿好衣物,摘了几朵蒲公英给他擦鼻血,还低声埋怨了几声。

  “哪有人这么容易流鼻血的?”

  “废话,还不是因为你?”

  她又慌忙问:“那,那我算是你的人了吗?”

  历飞虎张嘴深吸口气,“也是废话!”

  少女高兴扑进他的怀里,“我叫小小!”

  “爷,历飞虎!”

  至此,画面结束。

  凌云霄还不放心,特意用先天道缘测算了一下未来。

  今后两年,这两人还真就找了个偏僻地方成了亲,有了间屋子,几亩地,一头牛,就差个孩子,生活平淡,但也算得上圆满。

  这倒是很神奇,在这样一个纷乱世界中,还能有这样的幸运一面。

  至于今后怎么样,就连他也查不到了。

  他搞不懂,这样的人,为什么后来又上山当土匪了呢?

  那已经不是他可以知道的事了。

  他再怎么忧心,也只知道今后两年都是安稳的。

  他妄加揣摩,甚至强加干涉,反倒会破坏来之不易的平静生活。

  甚至他还挺佩服历飞虎这个人的。

  为什么?

  因为丫果断!

  当天晚上,历飞虎两人就找到了间破屋住下。

  深夜里,历飞虎在屋外想了很久,始终对一些事情念念不忘,终于想到了什么似的,大喊一句:“爷是土匪呀!”

  然后大步回屋去了。

  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没人教过!

  一个土匪和一个被劫来的丫头能发生什么事?

  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对于这一点,凌云霄非常佩服,这可比他干脆得多了。

  他还得在乎自己大师兄的身份,不敢贸然行事。

  看看人家!

  多果断?

  这是他比较佩服的。

  完全可以说一句:人生赢家,历飞虎!

  只是,凌云霄觉得很奇怪。

  为什么他一闭上眼睛,就成为了历飞虎呢?

  难道是他喜好占人家便宜吗?

  不至于吧。

  看来,他还是得注意收敛着点。

  毕竟他没有窥人隐私的癖好。

  先天道缘的好处和坏处是一样的,它可以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与此同时,别人也没有丝毫隐私可言。

  这是真正的神仙手段。

  什么掐指一算,能算古今未来,什么闭眼一查,能看十万八千里外。

  就是因为他们拥有仙缘,才可以装神弄鬼。

  这也是为什么,大长老能够在仙缘凋敝的时代,成就神算之名。

  修行者过度的使用仙缘了。

  仙缘可以短暂的照亮前路,用得多了,就变成了浓浓迷雾。

  也就是未来被仙缘反噬了,变得越来越混沌不清,这就需要消耗更多的仙缘来照亮,最后变成了恶性循环,谁也看不清了。

  所以,就连凌云霄也看不清太远的未来。

  而大长老的天罡正朔,最能够压制仙缘。

  别人无法堪破的混沌迷雾,他能看见。

  只有他,就像黑夜中的灯塔,能够照亮古今未来。

  扯远了。

  总而言之,为什么凌云霄会在梦中成为历飞虎呢?

  他思考着。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为什么在这个世上,大多数人叫修行者,而不叫修仙者呢?

  因为,这是早已有之的传统。

  只有为了修炼成仙的,才叫修仙者。

  而在仙界,他们早已成为了仙人。

  他们知道成仙不是终极。

  也就是说:你们只想成为我,而我知道修仙还不是尽头,行路还很漫长。

  这两者意思差不多,但确实存在区别。

  所以在这世上只称修行,而不称修仙。

  又扯远了。

  好吧。

  其实,凌云霄早已经想到了一个答案,只是心底不愿意承认罢了,所以东想西想。

  可他最终还是逃不过现实。

  他所看到的未来,已经告诉了他答案——

  他就是历飞虎,而那个叫小小的姑娘,就是柳青依。

  塞上牛羊空许约。

  田园归梦又何如。

  他终于想起了那一间空荡荡的木屋。

  “我和柳青依,也有过这样的梦想……”

  那无法实现的梦想,终于换了个方式实现了。

  “如果我们都是凡人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委屈了吧。”

  张立阳说过,这世上有一招,叫‘大梦凡尘’。

  “这在我们修行界,名叫大梦凡尘,传说有些大能,修行已至极限,便化作凡人,从头体验人生,凡人一生,如同一梦,以此达到超凡脱俗的境界。正所谓:今日我是我,来日我非我,他日我还是我。”

  这世上,原本没有历飞虎这个人。

  这个历飞虎,出现在灵霄山附近……

  就在一年多之前……

  他是凭空出现的!

  就是在凌云霄的一念之间!

  就在轮回破碎的那一刻!

  他的心破碎了,天道也因此残缺,产生了部分裂纹,给后来的天道衰变提供了条件。

  这和陈无禁等人的还不一样。

  陈无禁他们是预备选手,是他生命的一种备份。

  如果他凌云霄死了,能有人迅速继承他的意志。

  而历飞虎,甚至不属于天道分身,只能算是凡人分身。

  这一次,大梦寻仙。

  让他瞧见了这一切真相。

  “大梦凡尘的不是我,而是你啊,历飞虎!”

  荒唐至此一朝醒,惊觉此生如梦!

  他只觉得,一切恍然如梦。

  这时,系统不合时宜的在他脑海里唱响了歌曲。

  “穿过旷野的风,你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我醉了酒。”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连风都听不到,听不到。”

  “飘向天边的云,你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不知道……”

  凌云霄睡梦中痛苦万分,几乎痛哭流涕。

  有人在摇晃着他。

  “大师兄,你怎么流鼻血了?”

  “咦,大师兄你怎么又哭了?”

  他逐渐醒来,咬牙喝道:“这什么玩意啊,谁在唱歌?”

  突然他愣住了,他好像听到了玄灵妃的声音。

  凝神一瞧,眼前人变成了袁紫莹。

  “你刚才,叫我大师兄了?”

  “没有啊。”袁紫莹摇摇头,又笑着说:“你要喜欢的话,我可以叫给你听。”

  ……

  课后小知识:了解一下乌兰巴托在蒙语里是什么意思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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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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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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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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