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苏辛向南>第60章 萌娃的魅力
  向东回市里去了,向南去上工了,苏辛抱着刚睡醒的小平安百无聊赖坐在院子里发呆。

  “啊”“啊”小平安小胖手拍着苏辛的脸,小身子一探一探的,示意苏辛他想出去玩。

  “平安想出去玩啊?”苏辛抱着小平安站了起来,“哎,也是,天天闷家里真的太无聊了,不如我们出去走走吧。”

  也不知道小平安是不是听懂了苏辛的话,小孩儿突然“咯咯”笑了起来,在苏辛怀里蹦得更欢了。

  穿过来这大半年里,小平安被养得很好,已经是个小胖墩了,讲真,苏辛觉得,母亲这个身份真的很神奇,放以前她提个十斤的东西没一会就手酸了,现在抱着个小胖子几个小时都觉得没事,虽然不排除现在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好的原因,但母爱才是让一个女人变得力大无穷的原因啊!

  苏辛一手抱娃,一手拿了个锁头,把大门锁上,啧,治安再好,小心为上。

  站在大门口,苏辛一时有点茫然,不知道去哪里好,毕竟虽然她穿过来有大半年了,但刚来的时候天气冷,孩子又小,她基本不出门,这几个月气温回升点了,向南心疼她,也不让她去上工,小平安又黏她,再说她也没什么心思去和村里的三姑六婆打交道,现代人个个都是“宅家大师”,她出来的次数还真的是十个手指头都能数得清,想了一下,干脆直接去大队长家吧,大队长的媳妇应该不用下地,毕竟他家有好几个壮劳力呢。

  白水村勉强算是个大村,苏辛和向南的家在村尾,大队长家在村南头,走路过去的话也要十几分钟,再加上苏辛还抱着个胖娃娃,也不急,干脆就慢悠悠逛过去算了,顺便也看看风景嘛。

  这个时间正是村里壮劳力在田里劳作的时候,整个村子静悄悄的,偶尔能看到有几个小孩在打打闹闹,还有些年纪比较大的阿婆坐在自家门口做些针线或是和邻居闲聊什么的,看着还真的是一片岁月静好的样子。

  苏辛觉得,有些年代文里描写的农村一脚踩下去就是鸡屎什么的好像也不是那么绝对,反正至少她一路走来,虽然村子里的道路确实没那么平整,村民的屋子也确实基本都是土胚屋甚至有的还是茅草顶,在她这个来自后世的人看来,确实挺落后的,但也没那么不堪,这年头,动物的粪便那可都是积肥的好东西,再说每家养的鸡都是有数的,指望着鸡屁股银行买油买盐呢,基本上各家各户都是把鸡圈养在家中院子里的,当然有那邋遢的估计家里可能会不那么干净,但至少外面的路上没看到什么动物粪便。

  其实白水村还是挺好的,至少当干部的一心为民,也没什么极品出没,哦,除了那个早早下台的原女主……

  平日里小平安活动的范围不是在自家院子就是自家门口,很少被抱出来到陌生的地方,这娃估计看到陌生的景色兴奋了,大眼睛骨碌碌转着,一下看这边,一下看那边,有时还伸出小手指着不知道什么“啊啊”叫着示意苏辛看看。

  苏辛亲亲他的胖脸蛋,“儿砸诶,不好意思啊,之前把你拘太狠了,以后争取每天都抱你出来溜达啊。”

  也不知道小平安是不是听懂了还是怎么的,突然拍着小手“哈哈”笑了起来。

  苏辛看着他这小模样,真是爱得不行,加油,一定要努力给儿砸创造更好的成长条件!

  好像不管在哪个年代哪个地方,大队长的房子都会比一般村民的好一点,嗯,别误会,这年头农村里还真的很少有腐败的,一切财产都是集体的,一年到头村里能有多少收入都很透明,农民没门路搞钱啊。

  林红军当大队长,有一定的补贴,再加上人口简单,大儿子夫妻都是壮劳力,小儿子现在也回来赚工分了,还时不时跟着向南打猎赚点钱票补贴家里,三个孙女年纪还小,没啥支出,他家的房子建得比村里大多数人好,青砖大瓦房,挺显眼的。

  林家大门敞开着,苏辛站在门外喊了一声,很快就有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出来的就是林大队长的媳妇林婶子,看着很慈眉善目的一位中年妇女,看到苏辛很热情地拉她进来,“苏知青,稀客啊,快请进来。”

  苏辛也笑,“冒昧来访,也不知道有没有打扰到婶子。”

  林婶子挥挥手,“咱农村人,没什么冒昧不冒昧的,苏知青别这么客气,来来来,赶紧进来坐。”

  说着,两眼放光看着苏辛怀里的小平安,“你家娃这么大啦?”

  “他小名叫平安。”苏辛抬起小平安一只手,“跟林奶奶打个招呼。”

  小平安是个胆子大的孩子,一点都不怕生,还真的对着林婶子“咯咯”笑了起来,口水都流了下来。

  “邋遢猫。”苏辛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手帕,动作轻柔给小平安擦了下嘴角,有点无奈,“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几天老流口水。”

  “长牙了吧。”林婶子都是当祖母的人了,经验丰富,她请苏辛在堂屋里坐下,又起身去了一趟厨房,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搪瓷杯,“来来来,喝杯水。”

  “谢谢婶子。”苏辛接过来喝了一口,甜甜的,应该是白糖水,糖在农村可是金贵物,林婶子也太客气了。

  “很甜,很好喝。”苏辛朝林婶子笑了下,大大方方的。

  “哎,喜欢喝就好,多喝点。”林婶子自己就是个爽快人,看苏辛这大大方方的样子更高兴了,“我能抱抱平安吗?”

  “给。”苏辛看过的原书里,林婶子那是把小平安当亲孙子看的,虽然说可能也是因为她自己没男孙的原因,但不能否认她确实是真心疼过小平安,虽然原剧情已经因为苏辛和向南的到来而改得面目全非,不过林家人确实都很不错。

  林婶子接过小平安,小平安居然不抗拒,在她怀里乖乖靠着,小脑袋扭来扭去,也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林婶子看着喜欢得不得了,“哎呀,这孩子可真乖啊,奶奶蒸个蛋羹给你吃要不要啊?”说着,还真的站了起来准备去拿鸡蛋。

  苏辛赶紧制止了她,“婶子婶子,您不要忙,出来前他才刚喝了奶,饱着呢。”

  林婶子遗憾地坐了下来,“行,回头饿了我再去给平安蒸蛋羹。”

  苏辛有点汗颜,这,这,小平安的魅力有这么大吗?

  她看了下小孩儿,嗯,大眼睛,长睫毛,白白嫩嫩的一个胖娃娃,五官长得精致,就跟那年画里的抱鲤鱼小童子一样,小萌娃的杀伤力确实无法挡哈哈哈。

  “对了,苏知青啊,你过来,是有什么事吗?”不怪林婶子这么问,毕竟原主之前也是挺安静一个小姑娘,而苏辛过来后,虽然没少和林保家打交道,但那基本都是林保家跑过去找向南,苏辛自己忙着带娃忙着习惯这里的一切,都不怎么出门,更别说主动跑到别人家来。

  “之前天气冷,不敢抱孩子出来,这不现在天气慢慢暖和了嘛,就想着抱孩子出来转转,我和村里其他人也不熟悉,保家和向南关系好,我知道婶子和叔其实也一直很关心我们的,就厚着脸皮过来找婶子坐坐了。”向南也不说什么客套话,反正她本来确实就是这么想的嘛。

  能当大队长的都不是什么蠢人,和大队长是两口子的肯定也不傻,听向南怎么说,林婶子挺满意的,说实话好啊,证明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其实我之前也有想过去看看你们的,保家回来说你们不喜欢有人去打扰,我就没去。”

  “那个时候孩子小,怕他哭闹,我第一次当妈,也不知道怎么就这么一个几个月的小家伙,就能把我弄得手忙脚乱,天天不知道忙什么,平安现在大点了,好带些了,我也没以前那么忙了,婶子有空的话就过去我们家坐啊,保家和向南可是好兄弟。”

  “好好好。”林婶子一连说了三声好,“对了,我听你叔说向知青有个亲大哥。”

  “嗯,他哥当兵的,最近这段时间在咱们市这边办事,过两天可能要来咱们村住上几天,到时候还要请队长叔过去喝茶。”

  “那老头子最尊敬当兵的人了,肯定会去的。”林婶子一拍大腿,“对了,我听你队长叔说,向知青可能要去市里工作?”

  苏辛倒不奇怪林婶子会知道这个事情,毕竟她和林大队长是两口子,不过至少目前没听到外面有什么风声,就知道这两口子嘴还是挺紧的,还算靠谱,“嗯,向南上次去市里不是认识了个贵人吗?就那帮咱们村牵线收购枇杷的秦大哥,秦大哥看向南会开车,刚好他们运输队缺人手,就把向南介绍了过去。”

  “真好。”林婶子羡慕地说,这人家靠本事找到的工作,没什么好说的,“这年头能有份工作不容易,有本事的人就是厉害。”

  “婶子,我跟你说,”苏辛凑了过去,低声,“我家向南呢,跟保家这不是关系好的么?我听说了,公社那边也缺拖拉机手,过段时间没那么忙了,让保家跟向南学学开车,不管有没有机会,反正咱们先把本事学到手,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嘛。”

  “真的?”林婶子眼睛一亮,跟着念了一遍,“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果然,还是你们文化人比我们农村人看得远。”

  苏辛汗颜,“婶子,保家也不错的,高中生。”

  “唉,”林婶子叹了口气,“是啊,可惜咱们农村人,想找个工作太难了。”

  苏辛心有戚戚,虽然她不是土著,但看的年代文可不少,了解这个时期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的天堑之别,这个时候谁能知道,几十年后,在一些地方,农村户口比城市户口还抢手呢……

  和林婶子聊了半天,临走的时候林婶子热情地塞了好几个鸡蛋给苏辛,搞得苏辛不好意思得很,这个时候农民把自家养的鸡下的鸡蛋形象地称为“鸡屁股银行”,就是因为农民没什么来钱的道道,买油买盐买日用品等等家庭日常开销,基本都是靠着卖鸡蛋的这点钱,听着好笑,其实全是心酸。

  苏辛不想要,但林婶子态度坚决,还特地拿了个小竹篮装着,苏辛想了下,回头备份厚点的回礼吧,以后常来常往,反正也不是就打一次交道。

  她热情邀请林婶子,“婶子,你要是得闲了,也去我们那边坐坐,我们那边是偏了点,不过这个季节坐在院子里能看到山上的风景,还是挺不错的。”

  虽然不能理解山上有什么风景好看,不过苏知青是文化人嘛,文化人肯定和农民不一样,林婶子一口答应,“行,得闲了我就过去,哎,咱们平安可太乖了,林奶奶抱着都不舍得放手了。”

  苏辛看着一脸懵懂的大胖儿子,小平安朝她露出一个萌萌的无齿之笑,行叭,小屁孩,知道你魅力大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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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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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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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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