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还要感谢上次去琼省探望向长征的时候,林红军因为怕他们这么远的路上要是遇到点什么意外不能按时回来就麻烦了,所以给他们开了几张没有写日期的盖了印章的空白介绍信,这些介绍信并没有用完,有两三张还一直在向南的空间里放着呢,如果有必要的话,就可以用上了。
苏辛七点起来的时候,向小西其实也是刚起不久,她倒不是睡懒觉,是心里有事,昨天晚上辗转半夜才睡着了。
向南早就已经把早餐做好了,连蛋羹都给平安蒸好了,不过平安还没醒,向南就把蛋羹放在锅里温着。
今天早餐比较简单,但还是一样的营养丰富,白粥、水煮蛋、小咸菜,还有一碟腐乳,因为不知道秦超几点过来,向南煮的多了点,水煮蛋也煮了四个,看到苏辛和向小西都起来了,赶紧喊她们,“过来吃早餐吧。”
向小西在这里住了几天已经对向南和苏辛的消费水平大致心里有数了,在吃的方面舍得花钱这点她没什么意见,毕竟经历过的人才能明白,只有吃得好了,身体好了,你才能有精力去做别的事情。
只要这些消费是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就可以了,大手大脚是肯定不允许的,但有条件吃得好点还一味节省也不可取。
三个人正准备开动,敲门声就突兀响了起来。
苏辛和向南对视一眼,这么早?会是谁?
向小西已经站了起来,“我去开门。”
趁向小西去开门,向南张嘴,无声朝苏辛说了两个字,“秦超。”
苏辛眼睛都睁大了,哇哦,真的是很积极哦,照这样的攻势,秦超同志抱得美人归指日可待啊。
老房子失火,果然厉害……
向小西已经把人带进来了,果然是秦超,不过秦超手里还拎着一袋东西。
向南站起来,招呼秦超,“秦哥,来了,吃早餐了吗?一起吃点。”
好,秦超倒是一点不客气,不过他没坐下来,而是先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向小西,“我带了早餐来的,本来想带肠粉的,但是想想那东西还是刚做出来的时候吃最好,等我到了这里都冷了不好吃了,下次你有空的时候我请你去市里吃,哦,”顿了一下,补充道,“还有向南和小苏哈,我请你们吃。”
向南无语:你这最后一句还不如不说呢,简直是画蛇添足。
苏辛倒是笑着点头,“好啊好啊,我很怀念上次吃的那家的肠粉,下次去市里的话肯定要去那里再吃一次。”
嗯嗯,秦超估计已经磨出厚脸皮了,淡定得很,“这里面是油条和猪脚圈,麻烦小西你拿个盘子出来。”
又补充道,“这两样拿来就白粥很好吃的。”
我知道,向南忍笑,站了起来,“今天煮的粥有点多,我去给秦哥你舀一碗。”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秦超忙站了起来,跟在向小西背后去了厨房。
等他们两个的背影都看不见了,苏辛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又要把声音压低,笑得太痛苦了,“不行了,我忍不住了,我怎么现在才知道,这个秦哥原来是个脸皮这么厚又这么好玩的人啊!哈哈哈哈……”
向南虽然也觉得好笑,不过还是为秦超说了两句公道话,“脸皮不厚追不到老婆的嘛,他这样很正常的啦。”
苏辛斜睨向南,“好像你就没怎么追过我,向南同志。”
向南一个激灵,“咱们两个心意相通,缘定三生,姻缘天成,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和别人的不一样。”
哼哼,算了,今天先放过你。苏辛已经看到秦超和向小西回来了。
油条这个东西南北方都有,向小西不陌生,猪脚圈这个她以前还真没见过,这个是凤城本地很有名的一种特色小吃,油炸类的一种小食。
名字叫猪脚圈,其实和猪脚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是用木薯粉和梗米粉按照一定比例加水调好,然后加上黄豆和葱珠油炸而成的,油炸的时候需要用到一个特指的工具,是一个圆圆的铁盏,这样炸出来的东西最后外形像猪蹄一样,所以当地人把这东西叫猪脚圈。
挺形象的一个名字。(〃^ω^)
这个东西可不便宜,因为要油炸啊,一个都要一毛钱了,所以说秦超为了追老婆也是下了血本了。
不过向南对这点还是比较满意的,不是说想要秦超给向小西花钱,而是这是一个态度,至少可以看得出秦超对向小西的诚意和上心。
因为要赶时间出门,所以苏辛和向南匆匆吃完饭就准备出发了。
向小西让他们放心走,“碗筷等下我洗就行,平安每次喝奶要几勺奶粉我也知道了,奶瓶要先消毒的嘛,还有如果晚上你们晚回来,我会先给平安洗澡哄他睡觉的,放心吧。”
“反而是你们两个,出门在外,一切小心点,怎么说那地方也是隔壁公社,还是有点远的,能早回来的话就早回来,要是实在太晚了就在那边住一宿再回来。”
秦超也在一边说,“你们两个放心走吧,我今天一天都会在这里,如果你们晚上回不来了,我去找大队长,我请大队长家的婶子过来陪小西,我自己去大队长家借宿。”
行,向南点头,“那二姐,秦哥,我们走了,平安拜托你们了啊。”
我亲侄子,放心吧,走吧走吧。
苏辛向南:怎么听着好像我们两个要“上路”了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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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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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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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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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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