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就是一个不知名小部族的首领,他是部族里面唯一的一个成年男子,剩下的族人都是捡来的。
有老人,有没车轮高的孩子,还有十七个没有人抢夺的残疾妇人,十七匹马,一百多头羊,这些羊还是跟着颜白一块从别的部族抢来的。
这些,就是尼玛部族的全部。
他们原先都是其他部族不要的人,一群被别的族群遗弃的人走在了一起。
如果不是颜白发现了他们,那么这个冬天将会是他们部族最后一个冬天,寒冬是每个部族最难熬的时光,一张张吃嘴都是吃饭的嘴。
别的部族之所以把他们赶出去,就是因为付出的劳动少,而且还要吃饭,部族不愿养这些吃得多干得少的人。
所以,每年冬天都会把这些人赶出去。
(都不要笑,尼玛不是骂人的,在藏语里达娃--月亮、尼玛--太阳、白玛--莲花、梅朵--花,在如尼玛——星期日、达娃——星期一、米玛——星期二、拉巴——星期三、普布——星期四、巴桑——星期五、边巴——星期六,我尼玛的意思,我觉得应该是我……)
当听说颜白想找一批人去眼前的大雪山把里面的人找出来的时候,尼玛第一个就站起身,如今他们的十七匹马有十匹是颜白赏赐的,一百多头羊也是立功所得的。
在颜白这里,尼玛重新得到了认可和尊重。
所以,他非常喜欢颜白,并期待着有天能为颜白做些什么。
“你叫什么?”
尼玛把拳头搁在胸口,沉声道:“我尼玛!”
“什么?”
尼玛猛地挺直腰杆,大声道:“我尼玛!”
颜白用马槊搭在尼玛的肩膀上,笑道:“抬起头,看着我!”
尼玛抬起了头,满脸都是狂热。
“怕死吗?”
尼玛摇摇头:“没有先知,说不定我现在就已经死了,现在活着就是赚,不怕死。”
颜白看着尼玛点了点,转头对胡风说道:“我尼玛他是此行的副领队,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特立独行。
如果有吃不准的事儿胡风你要和他商量,尤其是上了大雪山以后,切记我的话,如果这事儿做得好,回长安,我给你说一门差事儿!”
胡风激动得立刻跪倒在地,想说一番表忠心的话,想了想,终究还是老老实实地回道:
“侯爷,小的记住了!”
陈萦觉得颜白让这些人上雪山是一件极不靠谱的事情,这种事就该自己大唐人去做,不就是上山么,不就是危险么,一千人装备齐整的伏兵,就算遇到敌人,那也是在地面作战。
在地面作战,大唐军人从未害怕任何人,何况自己有一千人,选好校尉和主将,就算对面敌人三倍于自己,这一千人也能阵斩之。
在大唐军人眼里,荣誉,比命都重要。
段志感倒是什么都没说,他隐隐感觉到这是颜白的善意。
他还是太仁慈了,军人就该马革裹尸,战死疆场是荣誉,这是一件很荣誉且正常的事情,但是到了颜白这里。
他却把这群府兵当成了宝贝疙瘩。
颜白知道这两人的怪心思,可颜白执拗地认为不能让自己人去死,可能会遇到危险,可能会死人,但是只要不死自己人,颜白觉得这种结果自己才是可以接受,至于荣誉?
在颜白眼里,荣誉有命重要吗?
看着胡风和尼玛开始去挑人,颜白看着澹台思,轻声道:“我希望你说的是真话,如果你骗了我,你会和梁敬真一样的死法。”
“我是读书人,虽然有过贪念,但我已经迷途知返了!”
澹台思不敢看颜白的眼睛,跟先前不一样,他现在已经对天下的这些事毫无兴趣,原先的确是想获得义成公主留下的那一批人,想在这广阔的西域打造一个理想的国度。
人家慕容氏能做,为何我澹台就不能做。
可随着大唐灭了突厥,身边的吐蕃各族完全地拧在了一起,澹台思明白,就算自己打下了疆土又有何用?
前有蒸蒸日上的大唐,后有吐蕃,身边又有慕容氏的吐谷浑,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这已经是死局了。
可犯错就要挨打,自己已经对颜白动了心思,以为他就是一个读书人,一个仰仗先祖蒙荫的读书人。
利益蒙心的自己忘了裴炬,忘了颜白还是裴炬选定的人,一个能搅乱西域各族并为之所用的人,一个简单的计谋就险些让隋帝成为突厥阶下之囚的人,他选的人就不是一个心善之人。
(《新唐书》中,说裴矩“其奸足以亡隋,其知反以佐唐”,司马述:“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
一步错,步步错,以至于大雪山在今日之后将不复存在了。
见颜白依旧在看着自己,见左右无人,澹台思扯下象征着大雪山这一脉信物的戒指,交给颜白道:
“山里没多少人,但这些胡人去,去多少也死多少,这是三百多年的底蕴,让他们拿着它,进到山门里面后拿出来,给任何人看一眼就行了,此行就可无恙。”
颜白看着大班指,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不错,有那个味道了,有武侠的那个味了。”
澹台思看着颜白的笑悲戚得不能自已,这是一个比裴炬还要厚脸皮的人,玩弄人心,他比梁敬真还要强。
这才短短几日啊,都有胡人心甘情愿地给他卖命,他随时都能从大唐边境要来一千精兵,这样的人,自己为什么要去招惹他
尼玛看着原先把自己抛弃的部族头领,走了过去自然的把他腰间一柄好刀拿到自己手里,然后抬起头笑道:
“我先借用了,我知道很危险,但如果这次我活着回来,今后我尼玛,就是部族的首领,自今以后,我叫-我尼玛!”
凶横的部族首领点了点头:
“先知记住了你的名字,你是被神祝福的人,部族交给了你,是最好的选择,但也你要记住,如果明年的冬季你也把老弱赶出了部族,神就不会再垂怜你。”
尼玛点了点头:“如果依旧吃不饱,我自己走,你继续当首领,不过,现在我是首领,今晚你的帐篷就是我的,包括那三个女人,她们都是我的。
当然,我那一百只羊也是你的,你现在就可以去拿了,记得,一定照顾好那些老人孩子,你如果杀了她们,先知一定会杀了你。”
汉子喜滋滋地离开,多了一百只羊,这个冬天族人吃的就够了。
至于当不当首领,汉子觉得无所谓,反正现在最大的首领就是唐人,说罢美美地想了想,自己如果是唐人该多好啊。
永远都有喝不完的茶砖,永远都有吃不完的面粉,永远都是那么地高傲。
为什么这个大唐的贵人记住了尼玛的名字,为什么还叫他我尼玛,为什么不是自己,为什么不是自己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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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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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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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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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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