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穿黄色罗裙,一条绿色织锦腰带,将她那不堪一握的纤纤细腰束住,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玉手轻挑银弦,双手在古琴上拨动着,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她弹奏的声音宛然动听,时而悠扬清澈,如青峦间嬉戏的山泉水;
时而轻柔炫丽,如百花丛中翩然的五彩蝶,宛如天籁之音。
过了许久,曲子结束,玉筝在一阵热烈的叫好声中,缓缓站起身走下了台。
玉筝的丫鬟晴儿立刻迎上前,为她披上了披风,“姑娘弹得可真好!姑娘花容月貌又如此多才多艺,这次花魁的名头非姑娘莫属!”
玉筝的眼底闪过一抹得意之色,口中却回道:
“莫要如此说,大选尚未结束,到底谁能胜出还不得而知。”
“姑娘过谦了”,晴儿道,“现在大会已经接近尾声,只有另外两个姑娘和咱们楼中的凤七还未表演,而那凤七又哪能比得上姑娘?”
这话说到了玉筝的心坎上,她嘴角勾起了一抹畅意的笑。
那凤七真是不安分,既然私底下偷偷练习那种古怪的舞,妄图要超越她。
那舞虽怪异,却不能否认很精彩,所以她才会用发簪划烂了凤七的裙子。
她本也是名门贵女,却偏偏从云端跌入了泥泞。
她绝不允许这泥泞中再有人比过她,踩在她的头上。
“咦?这都轮到凤七了,怎么还不见她上台?”
晴儿惊讶地低语声,唤回了玉筝的心神。
玉筝看了一眼空空的花台,心中暗暗冷笑,凤七的衣裳被损毁,是不能上台表演了,今年的花魁一定还会是她。
玉筝正暗自得意,忽听人群中传出一阵嘈杂声。
她诧异抬头,正好看到花台上空,一身火红衣裙的凤七从天而降。
凤七的三千发丝挽出灵动无比的凌云髻,黛眉高挑,斜插入鬓,本就冰肌玉骨,被一身红裙称得越加美艳夺目。
待看清凤七衣裙的裙摆上,那随风飘扬舞动的翎羽时,玉筝脸色大变。
她以为凤七在情急之下势必会乱了套,没想到凤七竟然想到了用翎羽来变装这样绝妙的法子。
只见凤七将身子缠绕在一条飘逸柔软的绸缎里,悬在半空中飞舞、旋转,演绎出一个个变幻莫测的优美舞姿。
她的腰边系着一串银色小铃铛,铃铛随着她的舞动在风中“叮当”作响,广袖翩然间,优美的宛如飞天仙女。
任谁看了都忍不住心神被迷。
“好,好啊!”
“这姑娘是哪个楼里的,跳得可真好!”
“今日没有白来一趟,可大饱眼福了。”
……
台下的众人太惊艳了,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夸赞叫好声。
“凤七,好样的!”
沈芙蓉鼓掌鼓得手都红了,她都没想到凤七表演得会这样精彩。
这舞是她以现代的绸缎舞,和凤七做了一番改编而成。
她们还给它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飞天舞。
飞天舞虽然看上去柔弱唯美,可其实每个动作都需要坚韧有力。
在各种高难度动作轮番上阵下,还能够练得这样行云流水,可见凤七是下了苦功夫的。
见沈芙蓉这样卖力为台上的姑娘拍手助威,余重楼弯起嘴角,好笑地看着她,正要说些什么,转眸间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余重楼不由一愣:“他怎么来了?”
沈芙蓉听到后,转头好奇问道:“谁?谁来了?”
余重楼向两人的左前方努努嘴,“这人可来头大,你猜他是何人?他可是当朝的太子殿下,我的表兄。”
太子、太子吗?
太子竟然也来了?
沈芙蓉诧异地看过去,果然看到了一名一身贵气的少年。
少年身姿挺拔,丰神俊逸,身后跟着两名身材高大的侍卫,站在人群中显的格外突出。
原来这就是太子啊!
一下子见到纯天然活生生的皇位继承人,沈芙蓉还是有点小激动的。
她很是好好看了几眼,才收回目光。
长得还不错,也的确有着一种上位者的气势。
……
太子晏子风看着台上飞舞旋转的凤七,星辰一般的眸底满满都是晶亮璀璨的光芒。
原来这姑娘没有骗他,红绸真的是用来跳舞的,还跳得如此出尘脱俗,灵动美丽得好似那丛中彩蝶。
又看了片刻,晏子风便转身离开了这里,他事务繁忙,刚才经过这里看到高空中熟悉的面孔,便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他已经在这里耽误得够久了,如果再待下去会误了大事。
凤七在高空中舞动着转过身,正好看到了晏子风离开的背影。
是他!
凤七手一抖,险些从空中掉下来,幸亏她又及时得稳住了。
好险!
凤七暗吁了一口气。
不知为何,每次看到这少年,她都莫名感觉心跳好像有些漏拍。
听到台下再次响起热烈的叫好声,凤七凝神接着舞动起来。
不久后,凤七的飞天舞跳完,双手拽着飘逸的红绸轻盈落在了台上。
今日的结果不言而喻,凤七一出场就惊艳众人,自是夺得了花魁这个称号。
凤七从花台上下来后,激动地提着裙摆直奔沈芙蓉跑过来,“沈...沈大哥!”
待看到和沈芙蓉站在一起的余重楼后,凤七差点咬到舌头,话锋一转将本要出口的“姐姐”,直接换成了“大哥”。
喊完还冲沈芙蓉眨眨眼,一副她很聪明求夸奖的样子。
沈芙蓉不由一笑,真心赞道:“凤七,你刚才跳得真好!”
凤七越加喜笑颜开,“这还要多谢你,对了”,凤七向前一步,声音压低了一些:
“你托我卖的那些脂粉,昨日就已经全部卖出去了,这脂粉甚是细腻,涂抹上去让皮肤又白又嫩,还能遮瑕,楼里的姑娘们都特别喜欢。”
“这么快就卖光了?”
沈芙蓉眼睛一亮,开心地笑起来,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那些脂粉是她自己做的。
青楼的姑娘们喜欢涂脂抹粉,浓妆艳抹,她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托了凤七帮她代销,果然没让她失望。
这下她心里就更有底了,以后她再捣鼓些桃花膏、玫瑰油、百花露之类的,保准能赚一大笔银子。
凤七和沈芙蓉说得高兴,以至于都未觉察暗处正虎视眈眈瞧着她们的玉筝。
玉筝阴冷的视线从两人的身上收回,垂眸思虑了片刻,转身快步离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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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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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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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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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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