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怎么还在这里?有事?”
余重楼的语气也是淡淡的,话语中却显露出了几分锋锐之气。
“啊呵呵,无事,无事,我这就走,这就走。”
富商肥腻的脸上堆满笑,不敢再留,也不敢再多看一眼,他匆匆转身离开,肥硕的身子很快消失在路尽头。
看着富商几欲落荒而逃的身影,沈芙蓉无趣地暗叹一声。
这么快就怂了?
一开始的气势哪去了?
如此软绵,临走连句狠话都不敢放,也太不符合你恶霸的人设了啊!
余重楼转头,正好看到沈芙蓉一副没看成好戏的遗憾样子,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沈先生似乎并不需要我的帮忙。”
这沈先生还真是——与众不同。
别人遇到这种事情不是应该怒火中烧、气急败坏的吗?
可这沈先生不仅淡定从容,还有闲情雅致作壁上观,甚至对过程不够激烈刺激有不满之疑。
“啊?不!当然是需要的。”
沈芙蓉惊愕了几秒,终于反应过来自己情绪外露,忘了收敛。
她赶紧端正神态,拱手道,“多谢余公子行侠仗义,沈某感激不尽。”
原谅她影视剧看多了,以为凡是英雄救美都应该打上一架。
虽然没看成两个真男人,为她这个假男人打一架有点遗憾,可若是因此被人当成有受虐倾向的奇葩就不好了。
余重楼见此眯起他那双桃花眼,眸中华彩熠熠夺目。
这沈先生一再变脸,实在是有趣。
沈芙蓉也笑眯眯地看着余重楼。
如若她没记错,这就是十月口中的京城第二公子了。
这略显几分慵懒的狭长美眸,再配上周身骚包的气质,活似一个男女通吃的狐狸精。
怪不得名声响彻京城,这就是妥妥的少女心收割机啊!
不知为什么,余重楼看到沈芙蓉的笑脸,心情就不由自主的好,“沈先生不必多礼,我方才也只是玩笑话。”
沈芙蓉点点头,“不知余公子是真的想让我进宫说书,还是……”
“两者皆而有之”,余重楼笑回道,“后日的确是皇后娘娘寿辰,我正愁不知要送何礼,沈先生如若肯走这一遭,可就为我解了燃眉之急。”
“这……”
沈芙蓉眉头微蹙,垂目思忖着。
她难得穿越来古代,那高高在上、真正有烟火气儿的皇宫大院,她自是想去见识一番的。
可那深宫里是只有皇权,没有人权的,太容易小命不保了。
她琢磨着如果这次再挂了,她穿回去的可能性不大,再穿越一次的可能性也很渺茫,十有八九就要真正的去阎王殿报到了。
这么一想,沈芙蓉活络的心又老实了,“实在抱歉,恕我不能从命。”
沈芙蓉考虑的清楚,她要远离皇宫,珍爱生命。
可她却并未想到,不久的将来,她还是要被迫进宫的。
“这是为何?”
见沈芙蓉拒绝,余重楼难掩惊讶。
能够进宫得贵人赏识,平步青云、出人头地,是无数贤才君子毕生的梦想。
可这沈先生竟然眉头都不皱一下,就直接干脆得推拒了。
沈芙蓉语气为难,“实不相瞒,我是有难言之隐,余公子的恩情我已铭记,有机会定会报答。”
“无妨,沈先生既然有难处,就当在下从未提过。”
余重楼赶紧回道,“况且区区小事也算不上什么恩情,沈先生不必挂在心上。”
人各有志,他不会强人所难。
而且难得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人,他心中顿生想要结交之意,又怎会为此等小事坏了双方善缘。
至于献给姑母余皇后的寿礼,他自是能寻出千百件投其所好的精美物品。
沈芙蓉回之一笑,“多谢余公子体谅。”
余重楼脸庞上尽显温文,“沈先生这是要回家吗?不知府邸在何处?可需我送你回去?”
“啊呃不用了,多谢好意,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不知为什么,沈芙蓉突然很怕余重楼知道,她现在是住在萧天陌的庄子上。
她慌忙作揖,告辞离去。
等沈芙蓉离开后,余重楼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勾起嘴角笑了笑,转身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
沈芙蓉一路脚步飞快,走出很远时,才回头看了一眼。
见那个翩翩少年早已不见了踪影,她藏在眼底的欣赏才流露出来。
转过身继续走,沈芙蓉唇角上扬。
说实话,她对这位第二公子余重楼的印象很不错。
起码余重楼不似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不仅人丰神俊朗、潇洒不羁,还很行侠仗义、风趣洒脱。
不像收留她在庄子上的恩主萧天陌,只回了镇国侯府短短几日,就传出不少的风流韵事。
如今坊间已经传遍了,萧天陌不仅刚一回府,就同淮南王争抢一个美貌婢女,并气走了父亲的贵客淮南王。
没过两日,萧天陌又在街上公然和定国公府的魏小公子抢人。
据店中伙计复述坊间的传闻,这次是为了争夺一个绝世美女,不然萧大公子也不能当场将魏小公子打趴下不是?
她听到这些事后,好一阵无语。
亏她还为他担心,原来他逍遥自在得很。
果然男人口中有急事、为救人什么的话,听听就好了,不能走心啊。
沈芙蓉一个人走在街上胡思乱想着,丝毫没有注意到,此刻正混在人群中远远注视着她的富商。
富商幽暗的目光牢牢盯在不远处的沈芙蓉身上,阴霾浮上脸庞。
只要被他看上的羔羊,就从来没有失手的时候。
他虽暂时动不了这说书先生,可来日方长,只要这说书先生还在聚仙楼,他就还有机会。
在他看来,这说书先生只不过是砧板上的肉,早晚都会落入到他的手中。
目光再次瞥了一眼街上的沈芙蓉,富商嘴边扯起一丝冷冷寒意,转身向繁华的北大街而行。
他得赶紧去主子府上,另寻法子求主子帮忙解决祸事。
……
沈芙蓉拐过了一个街角,远远的看到庄子上的马车,像往常一般停在那里。
她脸上流露出一丝笑意,正要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到马车跟前。
就在这时,一声“哎哟”,从一侧的人群中传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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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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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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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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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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