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沈芙蓉萧天陌>第三百二十四章 冤家
  而在贤王走后,沈芙蓉那副不怕事儿的模样立刻消失了。

  她长吁短叹,苦思冥想。

  余重楼说得没错,这贤王果真丧心病狂的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来了,贤王性子这般阴狠,以后只怕是不能顺当了。

  看来往后她还要再小心一些,以免就成了竞位者们的炮灰。

  ***

  九雁关乃西南边陲之地,刚经历了一场战火,荒芜奚落。

  这里位于大晏王朝的边境,受到南蛮大军侵入,原本和平的景象被打破,成为最动荡的战乱之地。

  因屡次战后会有贼匪入侵,加之常有流民聚集打劫,凶险是出了名的。

  黄昏时分,乌云压顶,气温骤冷,几只山鹰尖叫一声,带着不屈和狂傲,窜入云霄,给这片荒芜的土地平添了几分肃杀。

  一颗圆圆的脑袋从横着的一条土壁后探出来,身穿南蛮将领服饰的彪悍壮汉目光阴冷搜索着什么,满是油腻的脸庞挂着冷漠的表情,对生死的冷漠,很快又缩了回去。

  不一会儿,哒哒的马蹄声就已传入耳中。

  壮汉嘴角勾起带着一丝玩味的笑,露出几颗白森森的牙齿,深邃的眼眸一眨不眨的看着声音的来源处,如同黑夜中捕食的狼带着幽幽冷光。

  等了少许,那骑马的人已渐渐显出了身影,赫然正是跟随太子和萧天陌一起出征的行舟。

  他着急的往大晏营地的方向赶,完全没有顾及到周围呼之欲出的危险。

  奔跑的烈马被绳子绊倒,发出一声嘶吼摔倒在地,紧接着“嗖嗖”声响,竹箭齐发。

  行舟在紧迫之际,快速拿起马背上的物品,脚踩马鞍起身在空中翻越数次,避过重重危险后落地。

  在地上翻滚一圈,他拔剑而出,然后马上挺腰站起,但是没见敌人冲过来,他警惕的左右张望,突然脖子上一痛,顿时手脚发麻——竟是中了对方的麻针!

  行舟犀利的眸子微眯,神情变得冷戾暴躁,他身上有一份重要的行军图,一旦落到敌人的手中,那么造成的后果将会是致命性的。

  可奈何中了麻针后,他反应慢了不少。行舟面露厉色,紧紧的护着身后的东西,抬眸望去,只见前面不知何时出现了十几个南蛮士兵。

  一个身穿南蛮将领服饰的彪悍壮汉轻蔑地看了他一眼,朝身后吼道:“都愣着干什么,给老子拿下!”

  听到将令,南蛮士兵一个个拿着武器,疯狂的向行舟发起了进攻。

  行舟连连后退,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他双臂双腿不停的采取防御姿态,虽然挡下了层层的攻势,可是却已经陷入了绝对的劣势之中,宛若惊涛骇浪中的一只小船,随时有倾覆的可能。

  可是敌人步步紧逼,完全不给他喘息的机会,加之麻针药效发作,他眼前的景象出现重影。

  他晃了晃,忽然人影一闪,顿时就感到头皮一凉,他睁大双眼,这才发现一把大刀已经砍向他的头。

  慌忙中,他只能随手一架,就地滚开,好歹躲开了迎面砍来的刀锋,再看才发现,竟是那位身穿南蛮将领服饰的彪悍壮汉。

  而此刻,壮汉还那么站着,只是一行鲜红的液体缓缓留下,他的后颈上竟然插着一截雪亮的弯刀,然后,背对着他,缓缓倒下……

  行舟回头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一匹高头的枣红大马出现在她身后,马上一袭红裙的桃夭,目光冷淡地盯着他:

  “哼,你以为你躲到这里就能避开我?做梦。”

  行舟一愣。

  桃夭已从马上飞身而下,顺手从壮汉后颈拔下弯刀,以极快的速度几下解决了剩下的南蛮士兵。

  她杀人如割草,鲜红的血液像缓缓盛开的红玫瑰,从她娇嫩白皙的手臂上蔓延,随后滴落。

  但是她却仿佛毫不在意一般,只抖起袖子随意擦了擦血迹,便手提滴血的弯刀一步一步,缓缓地朝行舟走近。

  行舟干咽了口唾液,呆呆的盯着她那软弱无骨的手,这个丫头看似柔弱却心狠手辣,杀人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而且她没有丝毫的紧张和杀人之后的余悸,很平静,平静得就像是这样的事情早已经做过无数次……

  晃了好一会,他才回神,那把带血的弯刀已架上了他的脖子上,他听见那个人开口说话:

  “怎么把自己搞成了这副模样?你不是很厉害,很会逃跑的吗?”

  行舟心中一阵苦笑,他现在浑身上下都是伤口,衣服已破,浑身是血,的确狼狈至极。

  看着眼前的佳人,他突然笑了一下:“你这是在心疼我吗?”

  桃夭冷声一嗤:“呸,我恨不得生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再将你碎尸万段,扔了喂狗!”

  她说着,手中刀光一闪,在他的脖子上划开一道小口,血顿时无法抑制地流了出来。

  行舟抬手压住伤口,想必是先前中了麻针的缘故,血迹瞬间沾了他满手,他却感觉不到半点痛意:“既然还是要杀我,刚才又何必救我。”

  “你欠我的,要死,只能死在我手里。”桃夭面容冷冽。

  “我现在就把你这一身沾染了污秽的脏血放干净,再挖开你的心看看,是不是黑心的?狠心的?冷心的?还是……你从来就没有心呢……”她一双眼紧紧锁在他的脸上,口中喃喃自语着。

  她眼中那抹受伤的神色,是沉痛,亦或惋惜,行舟眼下都无力深究。

  不知为何,他的心被涨得很满,尽是难言的酸涩,让他觉得鼻子也被涨得开始发酸,直想将身体里多余的水分挤出去。

  许是麻针发作的缘故吧,他无言地笑了,反正自己也逃不出这里,死在这里也挺好的。

  他突然感觉自己好累,眼睛怎么也睁不开,他强撑着最后一丝混沌的意志,从怀中掏出那被火烧焦了一半的桃花簪来。

  这支发簪样式简单,上刻‘夭夭’二字,原本是他用桃木亲手雕刻来送给师妹的。

  那天他回来迟了,只来得及在大火中仓惶抢救出这支发簪。

  这是师妹留在世上唯一的物件,这么多年,他一直带在身上,须臾未离。

  在闭眼之前,他搂着被火烧毁了一半的发簪笑了起来。

  生前不能跟师妹在一起,最后能死在一起,也算是无憾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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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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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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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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