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芙蓉给钱掌柜几人讲的,是她百看不厌的白娘子传奇,这种凄美的爱情故事,在任何时代都是最能打动人的。
果然,沈芙蓉注意到钱掌柜听到她的故事后,从开始的漫不经心到神色逐渐端凝,又慢慢地神情越来越专注,好似已经被整个故事所吸引。
两旁的几个伙计打扮的人,更是一瞬不瞬的看着她,皆是被吸引了心神的模样。
其中一个甚至红了眼眶,明显为故事的发展而动容。
当讲到端午佳节之日,白素贞被迫饮下蛇类最厌惧的雄黄酒,却现出了原形,意外吓死了许仙之时,沈芙蓉适时的住了口。
见沈芙蓉不接着往下讲了,一个伙计忍不住问道:
“后来呢,那书生被救活了吗?”
沈芙蓉笑了笑,没说话。
钱掌柜见了,早已经闪烁着光芒的精明小眼,更是觅到宝似的直接弯成了一道缝:
“好!好啊!这说书不仅要故事精彩,更重要的就是讲究个火候。
勾的人心里火烧火燎,却偏偏不再透露半句,如此这人才能被引得日日前来。
先前是在下眼拙,小瞧这位公子了,不想公子竟然是个中高手。”
“掌柜的过奖了。”
沈芙蓉笑了笑,“我也是第一次出来说书,无非就是想赚点钱糊口罢了。”
钱掌柜微微颔首,只当沈芙蓉这是自谦之辞。
以他之见,眼前这个少年虽然年轻,出口的故事却是扣人心弦,情节也是跌宕起伏、精彩绝伦,不是自身天赋极高,就是其后有高师指点。
因为沈芙蓉小露了一手,震住了众人,所以接下来双方的交谈都很顺利。
钱掌柜正式雇佣了沈芙蓉,双方谈好等现在的说书先生走后,沈芙蓉就来任职。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因格外看好沈芙蓉,钱掌柜并未在银钱上过多压榨,答应了给沈芙蓉同秀才说书先生一样的工钱。
沈芙蓉也还是像现在的说书先生一样,每隔三天过来说一次书。
达到了此行的目的,沈芙蓉出了聚仙楼后,脚步格外得轻快,看着周围的陌生人,都觉得十分的亲切。
……
十月早就买好了东西,等在两人约好的地方。
沈芙蓉并没有换下身上的男装,直接便走到了十月的面前。
她虽有心从镇国侯府的庄子里搬出来,可如今还不是时候,她一个弱女子住在外面并不安全。
而她以后在聚仙楼说书,必须要经常找借口过来,十月这肯定是瞒不住的。
十月早就等的心急了,正翘首以盼之时,突然被一个陌生少年挡住了去路。
她立刻杏眼圆瞪,没好气地抬眸看向少年,“这位公子,你挡着我了……”
话到一半,十月便看清了眼前少年的脸,她的小嘴顿时张成了O形,用手指着沈芙蓉结结巴巴道:
“姑、姑娘!”
沈芙蓉点点头,满脸笑意地看着十月,“十月,快瞧瞧本公子可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十月一听,掩嘴扑哧一笑,“姑娘扮男装的模样儿甚是俊,可以和这京城的第二公子媲美了!”
她方才一时没看出来,只因沈芙蓉这模样儿就跟少年儿郎一般无二。
沈芙蓉一双眼眸微翘,自带一股风流,“嗳?京城第二公子是哪个?又为何是媲美第二公子,而不是第一公子呢?”
十月在风中站得久了,小脸红扑扑的十分可爱。
“要说这京城第二公子,那可是彼时与此时,京城之中最为风华绝代的公子之一——余重楼了。
余重楼乃是世家名门之后,风度翩翩,才高八斗,同辈之人除了我家公子无人可与他争锋。
而我家公子萧天陌自然就是京城的第一公子了。
我家公子风流倜傥、一表人才,英俊潇洒,超凡脱俗……”
在十月连珠炮似的吐出一连串夸赞萧天陌的话,而沈芙蓉听得要翻白眼儿之时,十月终于又开始了下文:
“余重楼是书香门第的知名才子,而我家公子是将门功臣后继,他们二人与京城另两位文采风流的富家子弟并称京城四大公子!”
沈芙蓉了然的点点头。
她看过某伯虎点秋香,想必这京城四大公子和里面的四大才子有异曲同工之处。
不过就是几个家世显赫,性格放荡不羁,多风流韵事的富二代罢了。
十月没想到受到无数大家闺秀追捧的四大公子,已经被沈芙蓉打上了“花花公子要远离”的标签。
而沈芙蓉也没想到,除了萧天陌,另一个被她打上“花花公子要远离”标签的余重楼,也会在不久的将来与她相遇。
二人说笑了几句后,十月好奇问道:“姑娘,你何故要作此打扮?”
“走,车上说。”
沈芙蓉和十月坐上回程的马车,在车厢之内,沈芙蓉告诉了十月,她找到了一份糊口的活计,以后每隔几日要来城里作工。
出于考虑到未知的将来,她并没有告诉十月她要到聚仙楼去说书,只说是去一家需要男工的地方做事,所以才会女扮男装。
“姑娘何必如此辛苦?你的开支嚼用自有庄子上出银,再不济还有在侯府的大公子管着呢!”
十月听到沈芙蓉说要做事挣工钱,眼珠子险些瞪出来,对于沈芙蓉的“自讨苦吃”,很是不解。
在她看来,镇国侯府不缺银子,或者不仅是不缺,甚至是挥霍不尽的。
沈芙蓉既然是大公子交代要照顾的人,侯府自然不能短了她的银钱花费,根本就无需她出门自己谋生计。
沈芙蓉知道十月是实心实意为她着想的,便细细地解释给十月听:
“我受了你们大公子之恩,暂住在镇国侯府的庄子上,可这并不是长远之计。
你想啊,凭我一介农女的身份,自是高攀不上侯府公子的。
我若进侯府,只能为妾,而我却是绝不会给人做妾的!
况且我信奉先做打算,以图后路。
我既然早晚是要辞行离开的,如今出来作工,不过是提前存些应急的钱财罢了。
毕竟遇到喜欢的人,他不一定喜欢你,但是喜欢的东西只要付出钱,它就是你的。”
十月纠结的看着沈芙蓉,她有些懵,却不知为何又觉得沈芙蓉说得好有道理。
最终,她咬了咬唇,“姑娘觉得好就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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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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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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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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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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