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忙家里的事情,功课确实是没有预习。
现在家里的东西,已经布置齐全了,叶子聪已经早早的准备好了。
叶二婶离开之前,特意叮嘱了小儿子,让他省着点花钱,还有不要经常出去吃,要在家里做饭。
因此早上,叶子聪很早就把饭煮好了。
“小七,你先别急,先吃了饭再走。”
叶子瑜看着小哥已经把饭做好了,就也来到了灶台前,坐在小板凳上,“那好,我吃了再走。”
于是两人就开始吃饭,“聪聪,你没事可以出去转悠,但是别去黑市了,叶老三说那边现在严抓这个。”
叶子聪这一点还是很听妹妹的,于是点头,“好的,小七,我不去黑市那边。”
吃过早饭之后,叶子瑜就急匆匆的跑回了学校。
叶子瑜回到宿舍的时候,有的人还没有起来。
叶子瑜轻手轻脚的拿着书,准备直接拿着书去教室,先预习功课。
这时候的宿舍,因为放假,只有那些家里不是市里的人在住。
因此宿舍里只有王清清、邓佳佳和苏珊。
王清清听到下面的动静,见到是叶子瑜回来了。
她目光幽幽的看着叶子瑜。
她知道叶子瑜这两日是在外面住的,和叶老二一家人。
就是不知道爸爸有没有接到自己的信。
王清清看了一眼叶子瑜又躺回了床上,满意的笑了出来。
能来市里又怎么样,他们只要接到了爸爸的信,就得赶紧回去。
在七家子村,他们叶家就得听自己家的。
王清清已经感受出来了,小七就是和自己生分了。
在这个宿舍里,竟然和刘文关系那么好。
叶子瑜这是自己发达了,看不起她了。
哼!
叶子瑜,别看你是市里的孩子,只要你还认叶博一家,就不得不听我的。
......
七家子村。
叶博一家在七家子村,确实也是独木难支。
叶家只有两兄弟,叶老大在市里,七家子村只有叶二叔一家,这时候都是在大队部干活,要是干什么活,可都是要听大队长的。
王清清的爸爸是村里大队长,且王家宗族庞大,村里有一半的人都是姓王的。
早年,叶绥经常开车回乡下,村里人还忌讳一些,因此对叶二叔一家很和善,叶二叔还因此当上了小队长。
可这几年,村里人都知道叶老二和叶老大闹翻了,因此村里早年嫉妒叶二叔的人家,现在经常拿话挤兑叶二叔。
这也是叶子聪想留在市里,叶二叔不反对的原因。
他也是不想小儿子再受自己的苦。
叶二叔这一次去了市里,觉得小儿子能留在那边最好。
叶二叔想到了家里的情况,老大两口子是教师,那是不用去地里挣公分的。
现在小儿子也有了出路,就不用担心了。
叶二婶见到叶二叔傻愣愣的,就问道:“你怎么了?怎么木呆呆的,想什么呢?”
叶二叔是想着昨日的事情,昨日他和妻子从市里回来。
照样被村里的妇人盘问一番,而且夹杂着几句酸言酸语。
叶二叔听多了,也都不在乎了,他是奇怪王大队长的态度,"我是觉得大队长的态度很奇怪。"
叶二婶也是点头,她也在狐疑。“昨日他见咱俩得态度就怪怪的,不知道是为啥?”
两人都很狐疑,但是也都没有找到原因。
此时的王家,王队长昨日就收到了女儿王清清的信。
王清清在信上跟王队长诉苦吗,说了叶家人看不起她,特别是叶家养的那个小女孩,叫什么小七的,在学校里竟然不和女儿一起玩,还带头孤立女儿。
这让王队长很生气。
那个毛丫头怎么敢。
清清可是家里的骄傲,更是村里的骄傲。
这周围十里八村的,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的。
清清可是他们王氏全族中最骄傲的孩子。
叶家竟敢那样对待自己的宝贝女儿。
哼!
看他怎么收拾他们。
于是也听了女儿的话,当即就给女儿写了一封信,信中还有一份是给叶家人的,让他们不要在城里留太久,也赶紧回来。
还有叶家的小儿子也赶紧回来,不要在城里待了,要是不回来,以后村里不会在给叶家开介绍信了。
王队长在信中的语言很严厉。
这是没想到,他才把信寄出去,叶老二和他媳妇就回来了。
因此王队长的脸色就很难看。
从这以后,叶家在村里的情况,因为王清清这件事,后面的情况就更艰难了。
此时的叶子瑜还不知道,王清清在背后搞的小动作。
她现在交朋友的原则,就是合得来就处,合不来就散伙。
没必要迎合其他人。
既然王清清不是真心待她,她就远离她就好了。
可是叶子瑜还是想的少了,她忘了这人呀,不是你想撇开就能撇开的。
王清清已经把叶子瑜当成了假想敌,时时刻刻都想要超越她。
从小的时候,王清清知道叶子瑜是城里的孩子的时候,就开始了。
有时,人的心态就是如此。
特别是从前不如自己的人,现在怎么可以过得比自己好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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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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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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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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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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