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她不是该高兴吗?
无忧出声道:“你盲目的找能找到吗?他是生是死你都不清楚,怎么找?”
春芝也劝解,“是啊,漫无目的去找你师父,还不如去都城稳妥。”
红绫眉宇紧蹙,将欢欢搂在怀里,垂眸道:
“不去都城有我自己的原因,你们也不用劝我了,过几日我就离开。”
说完便抱着欢欢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子里面。
她关上房门,不想与她们继续聊下去。
欢欢仰头看着她,一脸不解道:
“娘亲,为何我们不跟着去都城?”
红绫沉默两息,笑容温柔道:“我们在这里那么久,已经很麻烦她们了,若是真的一起去,会欠人情的。”
人情?
欢欢还是一脸不解,“什么是欠人情?”
“呃……”红绫有些头大,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意思是……等你大一点就懂了。”
每次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她都会是这样的回答。
欢欢听后,吐了吐舌头。
“什么都得长大了才懂,我都这么大了。”
门外。
清秋皱眉低语道:“郡主,你不觉得她有些怪怪的吗?分明平日很想治好欢欢,可现在机会在眼前却放过。”
无忧冷漠的看了一眼房门处,收回视线就转身离开。
“可能根本就不想治好欢欢吧,她平日的心疼都是假象。”
当娘的人,若真的爱自己孩子。
若是孩子需要,哪怕是刀山火海都会去。
春芝没有立刻跟着离开,而是来到红绫屋外。
“我们还有几日才启辰,你也趁着这几日想清楚,机会只有这一次。
不管是什么原因不想去都城,你都得想想欢欢的身体,世上可没有后悔药。”
不等屋内人回应,她便离开。
红绫打开房门,眼前已经没有几人身影。
想到她后面的那句话,心里很纠结。
无忧这时来到伤兵营帐里面,看了一眼他们的伤情。
“过几日我们要回都城,若是方向一致的,可以跟我们同行。”
众人一听,都是一愣。
很快有人回过神,“我……我家住都城方向。”
接着又有其他人附和,“我家也是……”
无忧闻言,淡笑点头,“好,那你们好好养伤,在路上会比较颠簸一点。”
跟着无忧的队伍回去有很多好处。
不会愁吃的,还能有个照应。
他们已经残疾,到时候会领到补恤金回去。
……
都城王宫。
姜羽凡在御书房挑灯批阅奏折。
这时一只血蝶从窗户钻入,飘至他眼前。
他定睛一看,面露喜悦之色。
“会不会是娘的消息?”
一直以来就额外想知道他爹娘的消息,但几年来如同人间蒸发。
刚想到有可能是不好的结果时,就有些后悔没有劝住他们。
若是没有是那寻找那座岛屿,现在一家人在一起多好?
他满怀期待,伸出手触碰血蝶。
“羽凡哥,是我无忧……”
此话让他期待的心又低落下去。
但想到可能是战事的捷报,心情又好了一些。
“……此次作战十分顺利,我军伤亡比较小,过几日我就准备与杨弘启辰先行一步回都城,杨老将军留下处理战后事宜。
几个敌军头目已经擒获,到时候我会押回都城,六个重要头目,有三个都是我擒住的,是不是很厉害?
虽然我是第一次上战场,但我一点都没有害怕,第一日作战就刷刷刷的杀了数百敌军……”
姜羽凡听着她的话,忍不住扬起嘴角。
看来之前一直的担忧是多余的,第一次上战场都这么勇。
听完以后,他从一个匣子里面拿出属于无忧的小缕头发。
这是他一直放着以便传音所用,而无忧随身荷包里面,也放有他的头发。
他用匕首划破指尖儿,用血在手掌上画出雪蝶。
“女中豪杰,女英雄,回来后我会好好奖励你,若是想要什么都可以说,不过得是在我能力范围内。
天气已经转凉,一路上别受凉,前段时间我三叔命人从晋国送来了不少好东西,其中有白狐皮毛,到时候让人给你做白狐斗篷……”
说了一大堆才让血蝶离开。
姜羽凡看着血蝶离开后,有划破一个指尖儿画出血蝶。
从另一个匣子里面拿出白色头发。
“娘,你们现在已经到了岛上吗?上面有没有人家?若是接受到我的传音,给我回信好不好?”
血蝶飞走,隐没在夜色中。
他望着窗外的黑夜,沉默了良久。
旭公公安静的给他倒了一杯茶水,递到他面前。
“陛下,喝杯茶吧。”
姜羽凡这才回过神,接过茶杯一饮而尽。
随后有些疲惫的揉了揉眉心,继续批阅奏折。
在军营里面。
无忧收到了他的传音。
清秋与春芝都屏住呼吸,仔细听说的什么话。
听完以后,清秋嘴角噙笑道:“陛下竟然要送白狐斗篷给郡主,白狐可不好寻,而且一件斗篷用的皮毛可不少。
我就在想,陛下全部送给郡主,那后宫的女人不吃醋吗?”
无忧无语的看了她一眼,“就你八卦,说不准陛下已经送了更好的给她们。”
几日时间,很快就过去。
众人都在收拾东西,准备启辰回去。
清秋问无忧,“郡主,要不要再去劝劝阿铃?欢欢的身体的确不能久拖。”
无忧沉默片刻,皱眉道:
“不用去劝,让她考虑了这么天也没说要跟着,那就说明她自己已经决定好不去。”
她从来不会强求任何人做什么。
同情心她有,也对欢欢心生怜悯,也心疼欢欢。
但那始终是别人的女儿,她一个外人没办法去干涉。
春芝放下手里的东西,“我去看看。”
此时红绫在自己的小屋子前,陪着欢欢看蚂蚁搬家。
当看见春芝时,欢欢就跑了过去。
“你们真的要走了吗?”
“对啊,我们要回家了。”春芝笑容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发,“你想不想跟我们一起?”
欢欢抿紧唇瓣,看了一眼红绫。
收回视线后,面露浅浅笑意,“娘若是去,我就去,娘若是不愿意去,我就不去。”
红绫将她抱进怀里,很牵强的挤出笑容。
“春芝姑娘,谢谢你们的好意,我就不去了,有缘再见。”
她已经失去了儿子,不能再失去女儿了。
金太医的医术她知道,不一定有能力治好。
还不如在民间寻神医,说不准还能找到师父。
春芝见她如此固执,也是十分无奈。
“好吧,祝你一切顺利。”
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转身返回营帐内。
呼……
“她态度坚决,我根本劝不动,但愿她不会后悔。”
清秋:“说不准她是因为有把握找到能治好欢欢的人,我们就别瞎操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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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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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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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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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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